第20章 大汉比大秦好,但好得有限啊!

作品:《大汉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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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的卯时,天渐渐亮了,借着并未散尽的夜色,娼院很热闹,几路人马,各自开始收拾残局。


    贺忠带人将五花大绑的田义之流押往城外沉塘,从今往后,这长安城就再也没有这号人啦。


    娼院主家则吩咐童仆们出来擦洗血地,将不该留下的痕迹全部清洗掉。


    万永社那些普通的子弟们,则分别散开,各自找地方歇脚搵食去了。


    至于富昌社的“残兵”则兵分两路。


    社尉郑乐带人扛着周武等人的尸体前往长安县寺报官。


    社丞吴文在贺忠“建议”之下,会跟樊千秋去买石棺。


    再往后,贺忠、郑乐和吴文等人还要齐聚长安县的县寺,和公孙敬之演一场戏。


    等戏演完之后,昨夜和今晨发生的事情就算是尘埃落定了。


    人死不能复生,只能听活人摆布。


    辰时,樊千秋和淳于赘,领着吴文等人就从娼院里出来了。


    此时,中秋刚过,大汉迎来了昼短夜长节令,虽然午间有些暑气,晨间却凉飕飕的。


    北城郭的几座城门和各里的闾门渐次打开,让分割开的长安城逐渐合成了一个整体。


    日出开门,日落落锁,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进出,这是维持了千百年的规矩。


    因为时辰还早,行人客商不多,进出城门的黔首就更少了。


    只有穿着各色卒衣的卒役们,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忙碌着。


    门卒们在开门,亭卒们在巡街,更卒们在敲钟报时,力卒们在洒扫除尘……


    所有这些役卒都是从黔首中征调来的,一月只供给三石三斗三升的原粮,无俸钱可拿。


    和大秦相比,大汉的徭役轻了许多,但对黔首而言仍是一个负担。


    大汉男子年满十五岁之后,会被府衙登记为正卒,之后一直到五十六岁,都要服徭役。


    大汉正卒要服的徭役主要有三种。


    一是兵役,共两年,一年在本郡国为郡国兵,而后考核登记,优者到长安为卫士,劣者去边塞为一年期戍卒。


    这两年可以连续服役,也可以分开服役。当然,这郡国兵、卫士、戍卒并非全都是征调来的正卒,也有募兵。


    正卒只用在军中服役两年,募兵则可长期留在军中:前者只发口粮,后者还可领到月俸钱。


    二是戍边,正卒每年都要到边塞为三日戍卒,这是前秦遗留下来的惯例,延续到此时已不合时宜了。


    先秦时邦国地小,去到国境只需要半日或一日,戍边三日其实不过等于出一個公差。


    可秦汉王土方圆万里,用数月时间赶路,最后只戍边三日,怎么算都是赔本的事情。


    于是,戍边可以用钱代替,一日百钱,三日共300钱,也就是樊千秋要交的过更钱。


    大司农收到这过更钱之后,恰好就可用来给一年期的戍卒和招募来的戍卒发放俸钱。


    三是更役,每年一个月,就是到本郡县充当各种各样的“役卒”,只有口粮无俸钱。


    这更役当然可以不服,每年只要向府衙缴纳两千钱的践更钱,就可以免去更役之苦。


    樊千秋去年也没有服更役,所以在钱万年催征的赋税中,也有更赋2000钱。


    笼统算下来,一个男子若能活过五十六岁,那所要承担的徭役仍然非常繁重。


    四十二年间,共要服兵役两年,戍边役141天,更役42个月。


    合算下来,就是70个月:将近六年时间,占七分之一的壮年。


    封建王朝劳役黔首的程度,果然是到了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啊。


    这还是无为而治的大汉,到其他的朝代,人身劳役只会更重。


    ……


    一夜未合眼的樊千秋和淳于赘走在前面,吴文和十几个富昌社的打卒们则跟在身后。


    也许是因为害怕,所以富昌社的人和樊千秋两人保持着七八步的距离,不敢太靠近。


    在路过一些偏僻的岔道小巷时,他们还紧张地东张西望,生怕暗处埋伏有伏兵等着。


    倒不是他们胆子小,而是被昨夜的变故吓成了惊弓之鸟。


    他们明明是来给别人做局的,但最后竟把社令赔了进去。


    吴文之流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