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1章 貂蝉拜月

作品:《穿书八零:军嫂科研创业一起抓

    傅大友骑着车赶到他们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了小傅阳提着半桶水,踉踉跄跄的。


    他下了车:”小子,你又惹你爹生气了?“


    小傅阳看了一眼他:”爸爸,有人要卖我!有人要拍花!“


    林莉和傅森赶出来的时候,傅大友一脸尴尬。


    ”那个傅森,你儿子可真逗。我这么一个干部,看起来象人贩子么?“


    傅大友长得个子高,是一副很朴实的长相。


    他的样子平易近人,穿着蓝色的劳动布衣服,朴实无比,更象是一个工人,像真的不象那种穿着行政夹克的大干部!


    ”像。当然像。“


    傅森说道:”如果不是你,当年怎么会拐得我去了城里?“


    傅大友哈哈大笑:”你小子,可真是的。这是弟妹吧。我爸妈叫你们一起去我家聚一下,带上孩子。“


    傅大友还不知道林莉认为他爸妈当干爹妈的事情。


    ”嗯,走吧。“傅森在外人面前说很少。


    林莉回家带上了一只野兔子。


    那是傅阳那小子没事做了一个小陷井抓住的。


    老支书住在王大花家隔壁。


    王大花远远地就看到了傅大友和他们两口子有说有笑。


    她啐了一口:“我呸!就知道抱大腿!这个林莉就是个狐媚子,见哪个男人都笑。自己男人在旁边呢,还笑得那么贱!”


    陈娇也隔着门,看到了老支书、吴婶把他们迎进去,内心也是十分难受!


    “妈,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喜欢林莉那个贱人?我哪里比不上她?”


    陈娇和傅大友是被人拉过媒的。


    之所以没有成是因为王大花嫌弃傅大友是二婚。


    傅大友的老婆是一个乡村教师,找到门路回城就和他离婚了!


    原来也有过一个孩子,但是孩子出了意外没保住!


    老支书着急,害怕傅大友想不开,就找人说媒。


    媒人就想到了陈娇。


    陈娇倒是没什么,她也不觉得傅大友哪里不好。


    王大花嫌弃啊,一个宝贝闺女给一个二婚,她才不想干呢。


    没有想到,拒绝得快,打脸得更快。


    说媒的时候,傅大友就是乡政府的一个临时工。


    三年一过,人家可真的是成为大干部,而且还是市里都有面的那种!


    王大花后悔啊!


    她后悔自己生生地给闺女掐断了好姻缘。


    “我闺女就是要做官太太的。算褂的说了!是我害了她!”王大花不知道为什么抽风,又提起这件事!


    陈海把旱烟锅子在桌上一敲。


    “你闭嘴吧,什么锅配什么盖。人家大友是国家干部,小娇呢,到现在什么也不是。你扯什么呢。有这个心机,让她找个活!别每天就知道吃和睡,什么也不干!”


    陈海是心疼女儿,但是和王大花一味子娇惯是不一样的。他真的怕女儿再这样下去,整个人就废了!


    “我要有门子,我早就把孩子送到城里了,还需要受这个罪?”王大花生气了。


    “你不是没有门,就好好对人家林莉,傅森就把你闺女安排妥妥的。是你做人没有止境,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陈海是个男人,比王大花看得清楚。他一向纵容着王大花虐待林莉,就是看准这么欺负她,傅森也不会理会。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是风向一变,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老婆王大花身上!


    陈娇听着爸妈争吵,哭着跑出去。


    农村里养女儿的人家,实话实说如果女儿没有价值,那真的对待还不如头牲口!


    陈娇能被娇养,可不是陈海心慈,而是他想换更大的利益!


    陈娇家里鸡飞狗跳,一墙之隔的老支书家里,那是暖意融融!


    “大友啊,莉莉啊,就是你妹了!我们啊就把她当成闺女了!“吴婶这么一说,傅大友大笑:”那太好了,我终于有妹妹了!我的妹妹这么漂亮,傅森啊,你得让着点。以后,我就叫你小子妹夫,越想越爽!“


    林莉笑着叫了一声:”哥!“


    傅森给了傅大友一拳头:”别老是逮便宜啊!“


    他们男人吃喝,林莉和吴婶下厨。


    吴婶不让林莉干!


    林莉说:”干妈,你要是真的当我当成闺女,就别推辞!“


    林莉让吴婶烧火,她先收拾了野兔。


    等火大了,她穿起来烤。


    吴婶看着林莉,发出了疑问:”妮子,这能吃么?“


    因为她没有看到林莉加调料,而且村里人从来不吃这玩意。


    祖上说怀孕的吃了兔子生三瓣嘴。


    所以,村里的人都不吃。


    “能吃,而且好吃。”林莉撒了一些盐,然后在吴婶不注意的时候,回到空间里找出了一些仙水沾过的孜然。她本来是想整烧烤料的,但是因为自己的空间运用不足,而且兑换积分不够,所以呢,每次就用一点点,已经非常惊艳了!


    烤肉的香味那是挡也挡不住!


    “支书家什么东西这么香啊?”


    “我的天啊!真香啊!”


    村里人的馋虫又被勾起来了!


    傅大友站起身:“爹,我妈做的什么这么香!”


    老支书说道:“你妈一辈子清汤寡水,能做什么是香的?是你妹子!你小子有口福了!小森啊,娶了这么一个会做饭的媳妇,有福!”


    老支书乐呵呵的。


    傅大友不相信,但是当他走进厨房看到那只烤得无比香的野兔子的时候,他相信了!


    林莉还抹了一些料,那些是她在山里采野菜和野果的时候,找到的可以替换的调料。


    ”妹子,你家不会是御厨吧!这摆得也太漂亮了!“


    傅大友是吃过、见过的。


    林莉自戴着一只青花瓷盘,把这只兔子按造型居然摆出了貂蝉拜月!


    那是艺术品!


    这盘刚一端上来,老支书也惊了:”闺女这做得和画一样,真的舍不得吃啊!“


    傅森也感觉到意外。


    他是知道自己的老婆的厨艺不错,但是没有想到自己老婆的摆盘这么艺术。


    那萝卜雕成了古代宫装女子的样子,连衣服纹理和眉眼都这么清楚。


    他呀,真的是捡到宝了!


    ”爷爷,小雪要萝卜花花!“小雪伸手就想拿!


    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傅森觉得不合规矩刚要拒绝。


    老支书笑呵呵地给了她。


    ”好,我们的小雪宝宝,给你吃萝卜花!“


    孩子高兴无比。大人们在尝到了兔肉的时候,发出了惊叹。


    ”小森啊,没有比这个做得更好吃的了!“傅大友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