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月亮

作品:《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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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条她不要的头绳,他却在口袋里一装就是好多天。


    林时初木讷地看着手上的乌龟/头绳,就算是再笨的人也该反应过来了,她身上穿的是程彻的校服,帮她批完卷子的也不是阿拉丁神灯。


    黄茂林一行人坐在网吧,桌上摆着几桶泡面加肠加蛋,还有一些酒鬼花生类的零食零零散散。


    黄茂林忽然偏头瞧了眼大刘:“程彻怎么没来,他最近忙什么呢。”


    “忙着念书,跟忽然魔怔了一样。”大刘如接力般往右转头,“秦修,程彻晚上还来吗?”


    秦修视线往电脑屏幕右下角扫了眼,已经快十一点了:“都这会儿了,应该不来了,他这回期中考了五百多,照这趋势等高考得直逼六百分,还得是我程哥。”


    大刘手上点着鼠标,把耳麦往下扯了下:“他这是忽然开窍了?还是高春成又跟他叨叨什么了?”


    “不知道。”大刘默了默,又说,“反正上个礼拜晚上两点麻将馆儿二楼灯还亮着,这势头,我看不像是装样子的。”


    大刘:“我是放纵久了学不进去,那书谁爱念谁念,我反正不看。”


    黄茂林早不读书了,在这方面倒是颇有学渣共鸣:“咱们几个都半斤八两,程彻他真看得进去书?”


    秦修啧了声:“看不进去硬看,谁知道他较什么劲。”


    程彻读两行英语就犯困,比安眠药还管用,上回秦修问他那单词怎么背下来的,他说,站着背。


    前面塑胶门帘儿一掀一落,大刘余光扫见一抹熟悉身影:“哎程哥,你来了。”


    “有段时间没来了,上号。”


    秦修给他留了位置,程彻从仨人背后经过,径直坐下了。


    秦修把手边的零食分他两包,上下看了眼说:“你衣服呢。”


    程彻出了校门就直接过来的,下身校服裤,上面是件灰色卫衣,整体看着特别怪异且不搭。


    程某人点着键盘,输入账号密码,开口淡淡揭过去:“放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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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彻的校服,林时初第二天带去学校放在了他桌子上。


    她看着程彻从班门口进来,黑色帽衫,黑色校裤,他走过来把书包放了,拎起那件儿校服套在了身上,全程坦然到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习惯地把手放进口袋,发现东西没了,随后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又没什么表情地别开了。


    这么多天两个人没说过话,林时初这会儿看着他,嗓子就像是忽然哑巴了,不会说话了。


    她想问一句昨天晚上的事,几次欲言又止,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晚上周五放学,程彻还和往常一样,在铃声响起后才慢悠悠往书包里装了两本题,懒懒散散往肩上一挎,起身走了。


    林时初看着他走,没来由的,她这回跟了上去。


    麻将馆一楼大堂吵吵嚷嚷,两拨人相互推搡着吵架,其余桌上都停手撂下牌扭着头看热闹。


    刘云霞在旁边掺和着当和事佬:“和气生财,和气生财,今天台费给你们免了,都街里街坊的,坐下说坐下说,和气生财。”


    程彻刚进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两拨人在他来之前就已经吵得脸红脖子粗,恶狠狠伸手指着对方鼻尖,操/着一口方言恨不能骂上祖宗十八代。


    他从门口的角度一眼瞧过去,柜台边上那口鱼缸不见了。


    程彻皱了皱眉,抬脚往里走。


    等穿过人群,他才看清了一地的狼狈,那口大玻璃鱼缸倒扣着砸在地上,其中一面玻璃已经四分五裂。


    里头的十几只金鱼散落在四处,都翻了白肚。


    还有几只被人推搡之中踩到面目全非,首尾分离,小孩儿见了大惊小怪尖叫着跑开。


    这群他没事儿就在底下喂啊喂的金鱼,忽然被人在脚底下踩得金鱼妈来了都不认识。


    刘云霞见他一言不发地杵在边上,拉着他胳膊催他上楼:“别看了别看了,我待会儿收拾,等回头我再重新买一缸。”


    “鱼缸里的水都溅我身上了,一股腥臭味儿。”后头那桌人红着眼睛,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骂着脏话。


    程彻稍偏了下头,目光淡淡掠过那个光头男人,“真他妈有意思。”


    男人急了,伸手一拍桌子,眼珠子快要瞪出来:“哎云霞,你儿子怎么说话的?!不就一缸破鱼,我赔不起是不是?来多少钱你说,刘云霞你说!”


    刘云霞往后推了一下程彻,给他使眼色,“别添乱,你先上去。”


    刘云霞这头催他,随后又转过身朝着男人赔笑脸,“他还小不懂事,别跟他计较,不用赔,就一缸鱼而已,改明儿我再买,没碰伤了人就好。”


    开门做生意的,以和为贵,镇上麻将馆儿要的就是回头客,刘云霞也早就习惯应付各种牛鬼神蛇。


    程彻在旁边拉了把椅子坐下,目光盯着地上的一片惨状,觉得胸口有些闷。


    过了有三五分钟,他忽然听见有人叫他,“程彻。”


    他抬眸望过去,姑娘穿着规整的校服,背着书包,穿过人群而来,傻愣愣地站在那儿。


    这天晚上,林时初陪他一起小心收起地上这些突遭横祸的金鱼。


    又放去一个没人的林子里埋了。


    林时初之前养过一只小白狗,没有品种,就是和老爸偶然在小区里捡的。


    那只小白狗像是知道自己有了家不容易,从进到他们家开始,就比那些训狗师训练过的狗还要听话。


    它平时不小心碰到不该碰的东西,只要沉着脸喊它一声,它就会记着再也不碰。


    每天放学,那只小狗都会摇着尾巴在门口等她回家,她也无数次背着爸妈偷偷拿狗零食喂给它,导致把口味都养刁了,便宜的都不爱吃。


    大概养了快四年,那只白狗是忽然染了病,治不好,病死的。


    林时初当时还伤心了好一阵,哭着说再也不要养狗了。


    她讨厌各种意义上的离别。


    在回麻将馆的路上,程彻去路边的便利店买了瓶水,林时初跟着他进去,又出来。


    暗黄色的灯光下,林时初扯了一下他衣角,忽然说:“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