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得逞

作品:《秋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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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如今已是景宁五年,秋末,屋外的树木渐秃,寒冷的空气总是总是带着凌厉刺进人们的鼻腔。


    不知多少年前,也是同样的时节,却比现在更加寒冷。如今到了这时,却与前人渐行渐远。


    近日的姜秋叶总是精神不大好,看着季辞如夜间黑豹般审视的眼睛,似是在找准机会,捕食而上,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


    不过姜秋叶也就分神了一弹指,低下头作一只鹌鹑状,战战兢兢道:“佛手柑。”


    季辞一怔,却是没想到是因此。


    姜秋叶继续道:“晋国男子多爱檀香,皇室中则多为龙涎香,佛手柑香太过独特。我即做药膳,便是颇懂药理,佛手柑带有缓解肝胃不和,脾胃气滞,恶心之功效。”


    季辞幽幽道:“可是晋国内用香者甚广,数十上百种,这佛手柑也不止本王才有。”


    姜秋叶拧着袖,似乎不太敢直视季辞的眼神,“还有天去曾经拿出的药丸,若是我没看错,那应该是闭元丸。”


    “你很聪明。”季辞回想到每一次对这小寡妇的质询,都能被她不假思索地解开,让人无法反驳。


    姜秋叶呼出一口郁气,抬眸,眼神真挚,“其实......民女的妹妹,也曾患有厌食之症。”


    “妹妹?”季辞印象中,那邱颖从小衣食无忧,在安国公宠爱中长大,金枝玉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怎会有厌食症。


    “哦,不是我邱二妹妹。”姜秋叶反应过来,迅速摆了摆手,“不是亲妹妹,是我在梧州结识一个妹妹,她比我小两岁。据说父亲是个赌鬼,母亲不知是谁,在她很小时就抛弃他们父女离家出走了。”


    姜秋叶面容平静,手指搅在一起,语气温柔:“她是被父亲卖给了人牙子,后来不知怎么,逃了出来,流落在了梧州。那年也是秋末这样的时节,我记不清具体在何处捡到她,只记得那时特别冷,比盛京冷。”


    季辞默默聆听着,姜秋叶似乎站在了那时的环境中一般,衣着单薄,手指冻得没有知觉。


    她微微打了个寒颤,继续诉说着:“我将她带回了家中,妹妹长得甚是可爱好看,我第一眼便喜欢她。可后来发现她患有厌食之症,那时我刚好在学习药理知识。”


    她抬眸看进季辞的瞳中,“王爷啊,你知道我为何学习药理吗?”


    “......为何?”


    “我被扔在梧州,无人看顾,那些所谓的丫鬟小厮,从来不管我的,任由我自生自灭。我啊,自己洗衣做饭,之前有一次在冬日,我在河边浣衣时,失足落水,染了风寒却无人管我,躺了好些天,捡了些草药吃,才自己好了。那一病我差点儿就死了,便是因那次,体质变得有些娇气。”


    “所以我才去学习的药理,为了下次生病时能自医,而非央求他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所能依靠的,只有我自己。”


    “那时捡了妹妹,我便开始自己学习药膳,特别是治疗厌食症的药膳,后来竟真的因此将她治好了。”


    季辞看着说着说着便开心得笑起来的姜秋叶,甜甜的,像秋日里的小太阳,不惧寒冷,报人以温暖。


    这是个异常坚强的少女,她今年多少岁来着?好似才十七。


    十七年,她走过鬼门关,经历灭门之祸,在众口铄金下,依然立足于盛京城。


    她把归鸿堂开得很好。


    或许因为她的经历,让她不得不与邱颖那样真正的天真单纯所割裂。这些无足轻重的小心机,小聪明,才让她一步步从梧州,走到这盛京的归鸿堂。


    季辞好奇道:“那你那妹妹呢?如今在何处?”


    姜秋叶咬着唇,有些发白,摇了摇头道:“不知,在我来梧州之前,她便走了。我与她差别太多,我们想法太不一致,以至于到后来便那般分道扬镳。”


    “差别?”


    姜秋叶收回有些难过的神情,回看季辞,沉默一番,开口道:“妹妹追求自由,不愿与我前来,被困在那将军府中。”她噗嗤一笑,“不过如今看来,她不跟随来将军府,也是个正确的选择,我啊,怕是......根本保护不了她。”


    季辞不由笑道:“以你现在的能力与聪慧,你还护不住么?”


    姜秋叶看着季辞那很少出现的笑容,好吧,这定然不是在赞美她。


    而是讽刺她这个充满心机的女人,修行千年的戏精。


    她挑起眉头,桃花眼风流波转,隔着桌子起身,身体前倾,轻声细语如暖风般扶过耳垂:“王爷,你看我有成功治疗厌食之症的经历,要不要考虑考虑,让我去王府当你的......”


    “私、人、药膳师呀?”


    季辞陡然间浑身僵硬,血液停滞流动,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一个女人离他如此之近!


    他能闻到一阵幽香飘入鼻中,代替了佛手柑,不知是何香气,有点儿像茉莉?又或者是芙蓉?


    不对,更为清新一些,究竟何花香是这样的气味。


    耳旁痒痒酥酥,他轻轻低眸,便是雾气缭绕的山峰,有一颗朱红小痣若隐若现,被那浓雾所掩,杨柳腰盈盈一握。


    小寡妇的皮肤似乎弹指可破,不知道是何触感。


    不对!


    季辞稍微回神。


    这个小寡妇真是胆大包天,竟如此光明正大地勾引!


    可是,她毕竟长大于梧州,未曾学习过礼仪,也无人教导。


    也是,她喊谁都要喊哥哥,心中根本毫无男女大防。


    而他熟读圣贤之书,奉为圭臬。


    《道德经》《周礼》迅速在季辞脑海中一遍遍闪过。从小到大,从没有一刻如此时,竟能以如此之速默读这两本书。


    不过少顷,季辞原本被打破而僵硬住的眼神迅速冷静下来,他轻轻侧开头,“邱姑娘,男女有别,坐回去。”


    “什么嘛。”姜秋叶不开心地嘟了嘟嘴唇坐了回去,朱红饱满,晶莹剔透,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让人想用手指戳一戳。


    季辞的脑袋瞬间又停滞了,好在他深得文人大儒教导,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很容易便能心平气和。


    “你......”


    “怎么了?王爷?”姜秋叶眼神天真无邪到有些愚蠢。


    “你为何想入王府?你不是开着归鸿堂么?”


    “哦,因为在王府做事儿,既有面子又有钱呀。”


    “面、面子?”


    姜秋叶朝着门口被冷风吹到发抖的天去努努嘴道:“你看天去哥哥,他整天神气叨叨,不就是因为他是王爷的近侍么?”


    季辞往门口瞥了一眼,是么?


    天去每日神气叨叨?


    姜秋叶继续道:“而且,我现在在归鸿堂,都渐渐放开不管事儿了。厨子有我的食谱,做账有掌柜,伙计也足够。我就是个闲散的东家。”


    季辞颔首,“可是王府并非如你想的那般简单,随便便能进。此事莫要再提。”


    姜秋叶眼神暗了暗,果然,进入王府并非易事。


    季辞斟酌一番,不由追问道他疑惑了三四日的问题:“你每日送药膳至王府,为何突然又不送了?”


    姜秋叶忍不住一笑,“那不是当时惹怒了王爷,为了赔礼嘛。那日金品阁,王爷让天去哥哥出面为我解围,我便知王爷应是气消了。”


    竟是如此,季辞不由有些懊恼,早知道便不应让天去出面,或许这四日,他还每日能吃到这药膳。


    姜秋叶瞋目,追问道:“况且王爷,这些时日我送去的药膳,你们王府付钱了?”


    “......没有么?”季辞错愕。


    “何止没有付钱,甚至连汤碗食盒都不曾还给我。我这小本生意,哪儿糟得了这破费。若此事传扬出去,人家说堂堂祁王啊,竟然吃软饭,那可不好了!”


    季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