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番外·关于蝙蝠家都在造谣红隼什么

作品:《一觉醒来,中年寡蝠有了四个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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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纳西塞斯与伽倪墨得斯


    史蒂芬妮.布朗,AKA搅局者,有着一头和蝙蝠家族所有人都截然不同的灿烂金发,像是花园里生机勃勃的蔷薇般,美丽又尖锐。


    她和红隼出道的时间差不多,说起来他们还是除了蝙蝠侠以外,彼此搭档最多的两只小鸟,都有着各自的支持者不说,还因为合作不少而有着数量相当的cp粉丝。


    当然,他们之间确实也有过一段,但他们彼此又觉得,他们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契合对方,和平分手,继续当彼此的搭档。


    当然,就算是好搭档,也是喜欢看对方乐子的好搭档,尤其是相比较家里人高马大的大哥和老父亲,红隼是更纤细的少年人体态,虽然没有露出完整的面容,但仅仅露出的下巴也会赢得一大片芳心,这一点蝙蝠家的人都格外有天赋。


    全哥谭最危险的是韦恩集团的大小总裁,最安全的也是他们。


    所有人都知道,能通过他们获得大笔金钱,或者其他的什么想要的东西,也知道他们是蝙蝠侠以及整个正义联盟的金主。


    好消息,蝙蝠侠和他的小助手是不杀人的。


    坏消息,他们打人超重,并且叫了救护车的医疗费用会让他们负债累累。


    所以在一次传说中的英雄救美——就连史蒂芬妮都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或许是求助了火星猎人?


    总之,在绑架直播里,被绑架的韦恩少总低着头似乎陷入了昏迷,破窗而入的红罗宾放倒所有人,然后捞抱起小总裁消失于镜头之外。


    模糊不清的截屏里,隐约能看到小总裁似乎是被红鸟公主抱在怀里。


    凭着这张模糊的图片,网络磕学家们,狠狠的磕上了义警x小总裁的cp——毕竟哥谭是个排外的城市,哥谭人还是没那么喜欢隔壁的氪星人们,比起超级小子,他们还是更支持小总裁和红隼的cp。


    毕竟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未尝不是一种「金主和他包养的小白脸」的故事,有点土狗文学的味道了,但是就这种味道特别上头。


    史蒂芬妮拒绝承认这是土狗文学,这只是热门元素而已,所有人都爱看。


    包括她。


    作为熟识提摩西·德雷克小总裁的同时,一样熟识红罗宾的磕学家之一,史蒂芬妮在痛苦吃下诸多OOC同人幻想后——是的,幻想,她拒绝接受这些能算作她的“饭”。


    她决定自己来!


    人模狗样的小总裁,在每一次的亮相中,都是精神抖擞的,笔挺的西装衬得他温润优雅,背着一只手站在布鲁西宝贝身边的时候,也很吸引人视线。


    哥谭深夜翱翔的红鸟,同样引人注目,紧身的制服能勾勒出少年人纤细修长的身子,轻盈飞翔在夜色里,足以迷倒绝大多数人。


    史蒂芬妮若有所思。


    史蒂芬妮打开了文档。


    《伽倪墨得斯》


    史蒂芬妮捧着面含倦怠的小总裁的漂亮脸蛋,为她想要写的小说,定下了这个名字。


    事实上,水仙少年的故事可能会更适合,但是提摩西费劲吧啦的把自己和红隼的身份分的清清楚楚,那么这就不适合了。


    于是,搅局者选择了另一个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也是水瓶座的由来的伽倪墨得斯。


    除了那张漂亮脸蛋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出自想要隐晦撒糖的心思——


    奥林匹斯的神祇们都十分高兴伽倪墨得斯做他们的侍酒童,为他的美貌所能带来的极大的愉悦。


    而伽倪墨得斯也乐在其中,他穿梭在宴席间,轻盈的为众神斟满琼浆玉液,每当轮到爱人宙斯时,伽倪墨得斯总是先斟满酒,然后举起酒杯在自己的唇上轻轻的碰触一下,再把杯子转半圈,递到宙斯的手中。①


    带入一下小总裁那张脸,没有人会拒绝得了唇红齿白的美少年的,和他那双对酒杯一触即离的红唇。


    史蒂芬妮笃定的点点头,另起一行书写她笔下的美少年们的爱情故事。


    2.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


    杰森·陶德,他懒得介绍自己的代号,提着双枪的酷boy,在年少时候也是小小只轻盈又纤细的小鸟,结果在老管家精心喂养下,纤细少年也和他的大哥一样,像是泡发的海绵,“砰”的一声变成了大只佬,站在他家二哥身旁,一时间有点分不清谁才是真正的兄长了。


    尽管人长得壮硕,但是本质上还是文艺青年的杰森,他捧着一本赫尔曼·黑塞的小说,郑重其事的摘抄下他觉得非常重要的部分。


    史蒂芬妮的同人cp文,家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并且为了避免小心眼的咖啡味赛博鸭子恶意删除,他们都备份又备份,到处藏匿了好几份。


    相对而言,史蒂芬妮的文笔更是写实多一些,她与小总裁以及红隼都太熟悉了,所以她写的给人感觉就好像亲眼见证了般,通篇都是充斥着真实感,是细细思索后合理的描写,更是熟知真相的人的乐子。


    杰森咂咂嘴,背着赛博鸭子,他们有一场(同人)文学大比拼,赢者能获得赛博鸭子外加阴暗老蝙蝠的小甜饼——鉴于这两人最近惹恼了家里食物链顶层的老管家,所以阿尔弗雷德决定拿出他们的那份小甜饼,奖励给本次文学比拼的赢家。


    先发制人的史蒂芬妮显然是目前人气相当不错的“太太”了。


    杰森作为家里最热爱文学的,自然也不服输,同时这也是拿他哥整乐子,他当然也很高兴在此种插一手。


    在赫尔曼·黑塞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里,苍白消瘦的纳尔齐斯是有着体格壮硕的歌尔德蒙在修道院里的老师,但歌尔德蒙飞扬跳脱的性格,让他向往并迷恋尘世生活,所以在纳尔齐斯的鼓励下,他挣脱了修道院的束缚,重新回到人间,展开了在日耳曼大地上的踽踽独行。②


    杰森在一次正义联盟的聚会中,又一次的看了看挤在一起的红隼和超级小子,虽然但是,提摩西·德雷克和康纳·肯特在一起了,他们看起来随时都可以变成下一任夜翼与火鸟——杰森忍不住视线偏移,看到这一任的夜翼与火鸟。


    一口喝尽杯子里的碳酸饮料,壮硕的小鸟双手插兜提起离开了聚会,决定开始他的小情侣观察日记(划掉)。


    红隼各种意义上,也算得上是康的半个老师。


    从实验室诞生的半氪星人,没有经历的东西太多,知道的东西再多也对不上号,他总是迷茫的。


    他一边仰慕超人,又一边抗拒超人,没有朋友,在家庭里的位置略显尴尬,又因为属于卢瑟的那部分基因,让人不得不对他略有戒备。


    他看起来很是喧嚣开朗,但又是那么孤独,像是迷路的幼犬般。


    在沉思后,杰森播放了一首名为《Leave a Light On》的歌,作为这个故事的一部分高潮。


    超级小子和红隼的故事——漂浮在空中的氪星人,自然的紧绷脚尖,低下头用自己带着些许灰色调蓝眼睛,与红鸟隐藏在面罩下,只有他能看见的湛蓝眼眸。


    算是飞鸟与飞鸟的故事。他想。


    “让我今天告诉你吧,我是多么地爱你,你对于我一直有多么宝贵,因为你,我的生活变得多么丰富啊!”旋即,他想起自己记录下的摘抄,翻开笔记本,他语气轻快的念着,“你是所有人中唯一我能够爱的人,你无法衡量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沙漠中的甘泉,荒原里的花树!我的心没有苦味,我的灵魂中还留下一个可以为圣恩所达到的地方,这完完全全得感谢你。”③


    即使这是纳尔齐斯对将死的歌尔德蒙所诉说的内容,而杰森选择的是将他的二哥代入纳尔齐斯、然后将他的搭档代入歌尔德蒙。


    但这段话,是超级小子对红隼说的话,才是完全合理的。


    《灯塔》


    他为自己的这篇同人cp小说定下的名字。


    在常年阴沉少见阳光的哥谭里,氪星人善意与阳光的气息,怎么不算是一种灯塔呢?


    而对迷茫的有着氪星血统的少年来说,拉着他、给出意见和建议的红鸟,怎么不算是一种指引着他的灯塔呢?


    杰森·陶德,意图起名红头罩被暴君一票否决,所以现在还是AKA蓝冠鸦,堂堂哥谭黑/恶势力老大,毅然决然的开始了他情感细腻、文笔柔滑的写作。


    给喜闻乐见的超人系和蝙蝠系的联姻,狠狠的添了一铲子香到迷糊的饭,不乏有人在他发文的账号下大呼“妈咪,饿饿,饭饭”。


    3.七重纱舞


    卡珊德拉·该隐,家族里最大的女孩,也是最能打的一个,就算是蝙蝠侠过来,她也是能真的把人放倒。


    但是她看了看她的兄弟们,露出了恍然大悟般的神情,但由于她远在香港,所以仅仅是通过通讯器,没有人知道她悟了什么——直到家族的小群里,没有某些当事人的那个,开始偷偷摸摸流传起那篇她的作品。


    全家人都知道,雷霄·奥古想拿提摩西·德雷克当做布鲁斯·韦恩的代餐,并且馋比大蝙蝠好绑架多了的红鸟很久了。


    沉默寡言的靠谱大姐姐卡珊德拉,借着在刷短视频时看到的一些灵感,提笔就是一段比起其他人来说更是畅快淋漓的造谣。


    她当然知道她写的有多OOC,但是造谣嘛……仅仅是作为卡珊德拉的女孩,露出了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


    「穿着七色轻纱堆积而成的舞衣④——用舞裙或许不适合那黑发蓝眼少年,他笑起来时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天真感。


    黄金被精心锻造,巧手的工匠将它变成点缀在白皙皮肤上最显眼的装饰,那些纤细的黄金链,或缠绕或垂落,在他的脖颈、胸膛、腰肢以及手足间,就像是禁锢住蝴蝶的蛛丝,又似乎象征了他的所属权。


    而那颗垂落在他额间的蓝宝石,与他的眼眸交相辉映。」


    「沉默的暴君坐在他的王位上,只是用着幽深的眼眸,看着这一场表演。


    侍从捧着金盘托着黄金的酒杯,服侍在他身后,尽管如此,还是有矮桌放在殿堂的正中,一样是黄金的酒壶与酒杯。


    奢侈糜艳的王室氛围一向如此。


    高坐其上的王似乎笑了,但没有人能看清。


    但居高临下的他说:“取悦我。”


    层层纱衣下,少年依旧纤细的身子俯了俯身,像是行了一礼,但他脸上的笑容却没有半点对王的尊重,满是挑衅。


    “我能得到什么呢?”他问王。」


    写到这里,黑发少女顿了顿,像是突兀想到了什么,想起以前看到的片段,跳着舞的女郎有着纤细柔软的腰肢,扭动时灵活又充斥着力量感,美不胜收。


    想到这里,她又想起自家兄弟们的身体素质,着重回想了一下红鸟的腰,然后她又一次的点点头,对自己十分有信心的继续写下去。


    「隐于阴暗处的乐手在王抬手间,奏响了乐声,异域风情的乐器和音乐,穿着华美的异国他乡人,一切都充斥着难以言喻的颓靡。


    那一层层的纱衣,随着少年起舞,一件件的被他褪去,而他也一步步的靠近王所在的位置,途径那中间的矮桌,毫不犹豫的——少年坐上了矮桌,并在旋身够到最近的黄金杯前,带倒了一片酒壶与酒杯,猩红的酒水就在此刻流淌,也沾满了少年最后一层轻纱舞衣。


    而双手各持酒杯的少年,则是一边举着酒杯旋转,一边愈发靠近王,浅色衣摆沾染的酒渍就像是鲜血般鲜艳夺目。


    在此刻,即使没有人敢在暴君面前放肆,但所有人的眼睛都落在少年旋转的身姿和舞步上,他们看到重重遮掩下的一切——真实的自我与欲望,恐惧着暴君的同时,他们发自内心的渴望释放——他们想要喘息、咆哮,他们会用含糊的、夹杂淫/乱的呜咽来指使少年。


    “过来!过来呀!”


    如果暴君不在的话,他们会如此呼唤已然远离了他们的少年。」


    卡珊德拉停止了她的写作,女孩子们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