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花荣,打猎二

作品:《水浒骑砍

    对于清风镇,文知寨刘高所做动作,加添赋税,李烈和花荣可不知道。


    半个时辰左右,只见花荣带着李烈一众人马,已经来到野外之地,策马扬鞭。


    最后,停在一处山脚下的土地上,远处,山林俊险,野林横行。


    低头,只见,地上草木丛生。


    野花盛开,走兽鸣叫。


    风中传来泥土的味道,湿润之中带着一点芬芳。


    远处还有一几野兔在跑动!


    “李兄,现在正值夏末秋初,万物肥美,正是狩猎的好时机,你看,那天上的飞鸟”


    “今年南迁似乎更早,大雁已经往南方飞了”


    花荣指着天空之上打扑着翅膀的一行大雁。


    “是啊”


    “秋天快要到来,田野之中,飞禽走兽,一个个都开始长出了肥膘”!


    “正是狩猎的季节”!


    看见这一幕的李烈,也是满心的欢喜。


    “李兄想吃哪一只,我这就为李兄射来”


    看见这么多的猎物,花荣也是开始兴奋起来,脸上带着笑容。


    “左边第九只”!


    “第九只在末端,我观其似乎有一些疲惫,于雁群来说,意义不大,猎杀之也无妨”。


    李烈指着大雁之中那个肥大喜欢偷懒的说道。


    “好,李兄说哪只就哪只”!


    花荣当即拉弓搭箭,开始瞄准,三秒过后,箭矢爆射而出,射向雁群,在空中发出呼啸。


    “嗖”!


    弓弦上的震动余波还没有消退,大雁已经开始掉落。


    军汉骑马去前方捡来,只见,大雁的头部被箭矢射穿。


    爆头,一击毙命。


    “好”!


    “哈哈哈”


    “这下有大雁肉吃了”


    李烈拍掌,发出呼喊,花荣带领的士兵,似乎已经见怪不怪。


    “花荣兄弟,此地,猎物众多,飞禽走兽,野兔土狼,应有尽有”


    “你我各带本部人马,一个时辰之后,看看谁获得的猎物多,多则为胜,如何”?


    李烈建议道。


    “哦,李兄,箭法是箭法,打猎是打猎,你第一次来这边,未必熟悉此地的地形和猎物的所在地”


    “如此比试,怕对你不公平”!


    花荣是一個光明磊落的人,他不想趁人之危。


    何况,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李烈和自己,是一个秉性脾气都符合的人,早已经把李烈当成朋友。


    “无妨,山人自有妙计”


    “我有信心,不知道花兄是否敢接招啊”?


    李烈笑道。


    “既然如此,有何不敢”!


    “李兄虽然箭法胜于我,打猎未必就能胜我”


    “我这些部下,他们可是都会狩猎,一旦狩猎开始,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


    花荣打趣道,然后那一双俊眼开始认真起来。


    “好,那我等着花荣兄弟胜我”!


    李烈笑道。


    “那行,我们开始吧”!


    看见李烈不像是在开玩笑,花荣也认真了起来。


    然后二人开始约定时间,所得的猎物,飞禽走兽,一律按斤量计算,谁的多,就归谁赢。


    东边的山林归李烈,西边的山林归花荣。


    二人各自带部出发,开始对属下继续指挥。


    走到一里左右!


    “王五,你带领十人,往山林里面走,我在附近的山谷里面,听见了狼嚎,说不定里面有一个狼群,我带领另外十人前去”!


    “一个时辰之后,在此汇合”!


    李烈当即作出了指挥。


    “好,我明白”!


    “你们几个,和我走”。


    王五当即带领十名白马义从士兵,开始下马,留下一人看马,其他人则是带上弓箭,步入山林!


    不多时,山林之中的天空之上,传来飞鸟零碎落下的声音。


    李烈一看,王五带领的那批人有效果了。


    这地方的猎物,还真是不少,不知道有没有老虎豹子熊这种大群动物,这种比赛,一百只鸟,也抵不上一只豹子来的重要。


    “我们也走”!


    李烈瞥了一眼,然后带领十位白马义从朝着附近的小山谷出发!


    “傲呼”!


    “傲呼”!


    ……!


    几道更大更响亮的狼嚎声传来。


    三,四只灰狼出现在视野之中。


    大概骑马狂奔一公里左右,李烈看见山谷之中一只公野鹿被被狼群追击,疯狂包围追击。


    正在向他前面的方向跑来!


    “一只,两只,三只”!


    这一狼群,足足有八匹狼。


    “得来全不费工夫,还计划着要追赶,摸索一番,才能找到狼群位置,没想到,这狼群大中午的,也来狩猎”!


    “来人,分散开来,各自追击,不要放过一只狼”!


    李烈当即作出安排。


    听见他命令的十位白马义从,拿着弓箭,下马,躲在草丛中,或者石头,树木,后面。


    进入埋伏好的位置,将附近包围锁了起来。


    “鹿,看着前方撒着四只蹄子狂飙的的野鹿,前世今生,他还没有打过猎过鹿,在梁山,就是射射鸟”。


    “一想到亲手猎杀一头公鹿,他不由的热血沸腾”!


    在其他人离开之后。


    李烈坐在马上,弯弓搭箭,无视后面的灰狼,在公鹿跑飞奔之时,开始锁定其行踪诡迹。


    “嗖”!


    箭矢如同霹雳脱弦而出,直中公鹿的头骨,连同头骨被射穿,鲜血滴落,摔倒在地,泥土飞溅而起。


    “嗷”


    一只雄壮的野狼朝着李烈凶狠的咆哮两声,拖着公鹿的后腿,准备将公鹿强行拖走。


    其他的另外七只狼,也是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狼嚎,对李烈展开了包围的攻势,进行警告。


    那表情明摆着,这只公鹿,是狼群的猎物,让他快点退去。


    哪怕是白天,也能感觉到野狼的眼珠里面的绿光,这是一群饿狼。


    “狼,可全身是宝,狼皮,可以制造衣物,狼肉,可以食用,狼牙,可以当装饰品,狼骨,可以熬汤”!


    要是遇到一般的猎人,看见这一狼群,说不定就退让了。


    可是,这对李烈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


    不但这只公鹿他要,这一群狼,也是他的猎物。


    从背后拿出一支箭矢,拉满弦,一箭射出,直中野狼脑门,鲜血滴落,将野狼射杀!


    “吼”!


    野狼不退反进,朝着李烈撕咬而来。


    “这才对嘛”!


    “要是都跑了,哪里还有挑战性”


    李烈冷笑一声。


    当即连续搭箭,不断拉弓,不到十步的距离,一一射出,连杀四只,一击毙命,骨头都射碎。


    “想跑,晚了”!


    就在狼群想要撤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