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二十五章

作品:《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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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献:


    十年前,我初到英国时收到了你的邮件。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迟钝的人,你的心意我从一开始就能感受得到,但那时生活琐事太多,种种因素影响下,我没有给你回答。


    回顾我的生活,这一生我缺过很多东西,我希望能有更多的空间,时间,金钱,我希望我可以去更多的地方,学习更多的知识,尝试很多种生活方式,在有限的时间里我想拥有太多,但我唯独不想拥有爱情。


    你应该明白,我一直在追求自由。


    前半生的我花了很长时间冲破牢笼,那时自由对我来说就是离开,离开糟糕的环境,离开窒息的生活……离开,听起来是个多么果断的词,在决定后转身,迈开步子向前走,利落地跟过去一刀两断,重新投入到新的生活。


    可它仍需要勇气。离开的瞬间纵使再果断,但仍不轻松。


    高中的我就生活在那样的情况下,那时我可以很冷静地放弃很多事,纠缠不清的家庭,熟悉的生活环境,我甚至是倒数着日子,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但你是唯一让我犹豫的人。


    喜欢,对那时的我来说实在太多余了,但我想我是喜欢你的。


    所以我无法告诉你我即将离开,也没办法在收到邮件时给你回答。


    明白自己的心意也好,感到犹豫也罢,这都没关系,那时的我必须要走。


    冲破牢笼这种事,只需要自己展翅。


    我时常这样告诉自己,所以那时,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说来倒是讽刺,再次见面,却是我忘了你。


    我并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遗忘就是遗忘,即使说明了理由也是无法被原谅的。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继续看下去。


    在胡萨维克,我找回电脑后又收到了你的邮件。看到照片中的自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当时看我的眼神。认出你的那一刻,我想了很多,可最后还是决定不告诉你。


    你现在看到这篇文字时,想必我已经彻底地离开了吧。正如我现在会用这样别扭的方式告诉你我的想法一样,那时我选择对你隐瞒我的病情,就是担心你会为我做出什么牺牲。


    你或许不理解这话的意思,那就让我说回自由。


    我初到英国,预先并没有思考太多,面对即将重新开始的生活,我发现,当我触碰到我追求已久的自由时,第一个反应竟是害怕。


    那时我才模模糊糊的明白,自由并不只是离开那么简单。


    在英国上学比我想象的要辛苦得多,那时我的英语远没达到和你在冰岛旅行时那般流畅,每一次与人沟通时我都会感到紧张,但当时我生活拮据,在上课之余我必须要找兼职赚钱。我并不擅长社交,可当时的情况并不允许我有逃避的选项。


    我必须要主动寻找机会,表现自己,才能勉强维生。


    现在回忆起来,我发现我仍在追求自由。


    那时自由对我而言,是不被任何事绊住脚,不被任何人牵制,不会因为无奈而做不喜欢的事。


    大学毕业后,我有了稳定的收入,可以选择想要的生活方式后,我曾一度以为自己触碰到了自由。


    可我却得了病。


    可能是对我逃离家庭的惩罚,他们仍用这样的方式纠缠我。自由就在我确诊的那一天,再一次变成需要追求的东西。


    当时我面临着一个选择,治不治病。


    治病我或许能多活几年,但这就意味着在生命最后的十几年里,我无法离开伦敦。


    我过够了被困住的生活,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从我做出那个选择开始,我就又走在追求自由的路上了。


    后来的日子我去了不少地方,留下了很多文字,但我不会说,自由就是旅行。


    选择是个需要权衡利弊的事。生活中无时无刻都在做选择,买什么东西划算,吃什么东西健康,去哪里玩更有意义……


    在这五年的旅行中,我做了无数次这样的选择,从冰岛回来后我的病情恶化,躺在病床上,我有很长的时间思考。


    那时我终于明白我追求的自由是什么。


    是不需要考虑性价比的选择。


    到我写下这些文字为止,我仍没有获得这样的自由。听起来好像有点悲哀,但我不觉得我活得失败。


    不必为我的离开惋惜,因为即使我没有获得过这样的自由,我也依然活得很满足。我鼓起了勇气去追求,即使最后没有成功,我也不再是最初那个一无所有的我,我飞出了牢笼,在异乡站稳了脚跟,见识了这个世界,甚至在我的最后一次旅行中,又一次遇到了你。


    于献,读到这里,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个自私的人,所以活到现在做出的所有选择都是为了自己。


    我无法对你的心意做出答复,是因为我明白,你从一开始就拥有我追求的所有自由,我不希望你因为我去牺牲这样的自由。


    这些话,我想了很久。很抱歉最后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你。


    这是我最后一个自私的请求。


    答应我,一定要自由地活下去。


    沈筝


    -


    一个月后,冰岛,赫本。


    深冬的清晨,窗外仍弥留着铺天盖地的黑暗。和夏季刚好相反,冰岛的冬季没有白昼。于献穿好衣服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束花,不远处,一只边牧仍趴在地毯上,恋恋不舍地靠在壁炉旁取暖。


    于献敲了敲身侧的门,“挠挠,过来,我们要走了。”


    听到呼喊,挠挠慢吞吞地起身,小跑两步跑到于献身边。于献蹲下身,将绳子绑好,随后牵着小狗关上了客厅门。


    院门口堆着昨晚的积雪,于献起床时铲了一条小路到车边,此刻派上用场,一人一狗顺着小路,很快上了车。


    顺着公路驶离小镇,车灯下的路面还缓缓飘着雪。于献开得小心,平日一个小时的路程,他们两个小时后才到目的地。


    他在华纳达尔斯火山附近给沈筝买了一块墓地,位置很靠近当时他们露营的那片冰川湖。冬天,湖附近的植被全部被积雪覆盖,于献将车开到墓地门口,牵着挠挠下了车。


    “早上好,又见到你了。”门房的人认出他来,冲于献热络地打了个招呼。


    于献将手中的鲜花上飘着的积雪拍走,冲着门房点了点头,“早上好。”


    “进去吧,今天你来得早,没有人。”


    门开了,于献又冲着他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