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见过欺负人的,但是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作品:《大明:我在明朝当县令

    在家里待得骨头都快生锈了的人们纷纷走出了家门,清静了好几天的上元县县城,再一次恢复了往日的喧嚣。


    鼠患也在这几天稍稍得到了缓解。


    叶瑾下令各房书吏和三班衙役都参与到了捕鼠的队伍当中,又由县衙出钱购买鼠尸,如果是有人犯下了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用鼠尸来抵罪。


    所以一时间,全县上下都兴起了一股灭鼠热。


    甚至外县的专业捕鼠人也冒雨来到了上元县,参与到捕鼠队伍当中。


    毕竟上元县给的报酬足够丰厚啊。


    早上11点左右。


    叶瑾合上一本文书,手里捧着一杯香茗轻轻喝了一口。


    正想着要不要出门晒晒太阳。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院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叶瑾微微蹙了蹙眉头。


    慌慌张张的,这又是怎么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抬眼看向门外。


    就看到几个差役和书吏急匆匆的从门外走了进来。


    见到叶瑾之后,就赶紧拱手道,“大人,门外来了一位传旨的天使,说是有圣上的口谕,让您去县衙大门外接旨呢。”


    叶瑾:…


    老朱这是怎么回事?!?


    不但好几天不来看他的大胖孙子,怎么还让人来传口谕啊?!


    这是要跟我摊牌了吗?!


    如果老朱真的给我摊牌了,我是不是得装出一副十分惊诧的表情啊?!


    书吏见叶瑾还愣在原地,有些着急的跺跺脚,道,“大人,天使就在门外,还请大人速速随属下前去接旨,若是等天使等急了,怕治大人一个大不敬之罪。”


    叶瑾这才反应过来。


    慢条斯理的问道,“来的天使是内官(宦官)还是御史?!”


    叶瑾在没有来大明之前,深受古装电视剧的荼毒,以为朝廷传旨的都是太监呢。


    但是来了大明之后,他才知道有资格传旨的人可多了。


    既有可能是宦官,也有可能是官员。


    不过最多的是宦官和御史。


    特别是去外地传旨的话,几乎都是御史担任钦差传旨。


    一个书吏赶紧道,“是一个年轻的内官,说是与大人有旧,穿的是口谕,不是圣旨。”


    “和本官有旧?!”叶瑾有些懵逼。


    不过仅仅一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原来是云海那个小太监啊。


    他不再迟疑,站起身走出了正堂。


    等叶瑾带着县衙众人一起来到县衙大门的时候,这儿已经人山人海,围满了人了。


    几个锦衣亲军身穿飞鱼服,手里扶着绣春刀,将一个面白无须的年轻宦官围在了中间。


    这个年轻宦官就是之前和叶瑾有过一面之缘的云海。


    叶瑾人还没有到,笑声就已经到了,“哈哈哈,本官今日一早就听到了家里有喜鹊叫唤,还以为是有什么喜事要发生呢,原来是云小公公亲自登门,果然是喜事临门啊…”


    本来等的有些不耐烦的云海赶紧朝衙门的大门看去,就看到叶瑾带着一群人风风火火的走了出来………


    他赶紧迎了上去,拱手笑道,“叶县尊赎罪,咱家今日前来,可是来当一次恶客了。”


    叶瑾不解其意,连忙问道,“这又是什么说法?!”


    云海苦笑着摇摇头。


    然后才轻咳一声之后,用特有的鸭公嗓大声道,“有上谕,还请上元县县令叶瑾接旨。”


    叶瑾慌忙整理官服,然后匍匐跪倒在地。


    上元县的所有书吏和差役,以及围观的百姓也纷纷跪倒在地。


    虽然叶瑾心里一百万个不愿意。


    但是入乡随俗。


    既然自己已经来到了封建社会,就要按人家的规矩来办事。


    不得跪也得跪啊。


    还好。


    咱并没有穿越到清朝那个奴才朝廷,要不然别说遇到皇帝需要三拜九叩磕头,甚至遇到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都得磕头呢。


    时间久了,就成了只会磕头的奴才了。


    云海再轻咳一声,然后继续大声道,“陛下口谕:经有司审理,上元县叶瑾当众殴打国3.6子监监生罪名成立,严重玷污朝廷形象,叶瑾此人专横跋扈,暴虐成性,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故罚俸一年,以儆效尤。若是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


    等云海大声念完口谕之后,现场瞬间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


    特别是叶瑾。


    一脸呆滞的看着云海,脑海里这时候已经是一片空白了。


    什么?!


    罚俸一年?!


    我特么被罚了一整年的俸禄了?!


    也就是说,我特么这一年,就得替朝廷白干活了?!


    见过欺负人的,但是没有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老朱…


    算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