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不老实的手

作品:《大周逍遥王爷小贞德

    几名工匠随即便从墙上拿来了一把战刀递了过来。


    这战刀形状似雁翎刀,宽约四五公分,刃口锋锐,但刀身并不厚重。


    重量大概在七八斤的样子,这种刀以轻便为主,适合近身挑刺战斗,并不适合劈砍。


    刘凌用手指轻弹了一下刀身。


    嗒!


    刀身顿时发出了一阵沉闷的声音,并不清脆,也无回音,显然其中杂质较多。


    刘凌本来还想找个东西试试刀的,但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这东西劈砍血肉还行,若是砍到铁器,怕是会崩了刃口。


    倒不是说这刀不行,在面对没有战甲保护的敌人时,这种兵器是足够使用的。


    但用这种材料来制作火枪就不行了,在这个时代,没有制式子弹,也没有较高的密封技术。


    想要让子弹射的更远,便要装填更多的火药再来保证射程,所以对枪管的质量要求极为严格。


    刘凌将战刀递给了工匠,然后道:“你们平时都是怎么炼铁的,现在打造一把我看看!”


    负责兵器工坊的工匠叫聂老五,他从八岁开始便进了一家铁匠铺当学徒,到如今已经四十二了,可以说半辈子都在和铁打交道。


    眼见刘凌对炼制出来的战刀不满意,聂老五随即道:“好,那我来给东家演示演示。”


    说着,聂老五拿出一块铁坯便放到了炉火之上准备锻造。


    刘凌见状直接制止道:“不是练兵器,是怎么炼铁,从铁矿石开始练起。”


    一听这话,聂老五连忙道:“东家,那时间可就长了!铁矿石想要炼成铁坯,要大半天的功夫。”


    刘凌直接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然后道:“炼吧,今天我也没其他的事情。”


    聂老五见刘凌如此,也只好从箩筐之中拿出了一些铁矿石,开始捶打。


    不管在哪个时代,钢铁都是极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华夏作为产钢大国,对钢铁的需求也是极大的,但很可惜的是,华夏本土所产出的铁矿石,含铁量较低,利用成本比较高。


    所以,目前华夏国的铁矿石大多都是要靠进口。


    在这片平行时空之中,大周也完全继承了华夏的矿产分布。


    虽说魏县周围有一座铁矿,但矿石的质量实在是太差,含铁量估计连三成都不到。


    将大块的铁矿石锤炼成粉末之后,聂老五便将铁粉混入到了焦炭粉末之中,开始了第一轮的煅烧。


    做完这些,聂老五对刘凌解释道:“这些铁矿石之中含有太多的杂质,需要用焦炭将他们全都烧出来。”


    刘凌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焦炭和铁粉的煅烧释放出滚滚黑烟,顺着烟筒直上云霄,看到这一幕刘凌暗自感叹,幸亏大周没有人管环保问题,不然的话,这滚滚黑烟升上天,自己不得被罚死!


    煅烧铁粉的同时,刘凌也开始观察他们所使用的火炉。


    和砖窑一样,这里的火炉也是用黏土修建的,旁边装有皮质鼓风机。


    将材料放入火炉之中后,旁边便有工人推拉鼓风机,以提高火炉之中的氧气含量。


    在这个年代,这种方法是最普遍的,也比较高效。


    刘凌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直到火炉之中的焦炭以及铁粉完全燃烧融合。


    等将材料取出的时候,里面已经是黑漆漆一片了。


    随后,聂老五便差人将火炉之中的放入到另一个火炉之中。


    干完这些,聂老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道:“东家,现在只要将里面的矿材再烧成铁水便能成坯了。”


    “这种铁坯加热烧红之后,经过捶打定型,便会成为各种兵器。”


    刘凌随手拿起旁边的两块铁坯碰了碰,声音还是那般沉闷,甚至刘凌怀疑里面还有一些中空的气泡。


    将铁坯丢下,刘凌拍了拍手上的土道:“像一般的兵器,你们都是一次性捶打成型吗?”


    聂老五点头道:“是!林教头要的急,这些兵器我们都是一次性击打成型。”


    “如果东家想要再好一点的兵器,那就需要几番捶打,砸出其中杂质,然后再捶打成型。”


    “不过,若是用这种锤炼方法的话,锻造一把刀,怕是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所以我们便没有这样打造。”


    听完聂老五的话,刘凌心中不由得一叹。


    聂老五如今所用的锻造方法,确实是快速批量制作武器的最佳方法了。


    铁大致能分为三种品类,生铁、熟铁以及钢!


    而这三者的区别就在于铁的含碳量。


    将铁矿石刚锻造成铁坯的时候便是生铁,这种铁的含碳量一般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之间。


    这种铁十分坚硬能直接铸造铁锅、铁盆之类的物品,所以一些地方也称这种铁为铸铁。


    这种铁虽说坚硬,但也比较脆如果激烈碰撞很容易破碎。


    相对来说,熟铁的材质就比较软了,这种铁的含碳量在万分之二以下,有着极佳的延展性和可塑性,甚至可以拉成铁丝。


    但因为太过柔软,做成兵器的话并不合适,容易弯曲变形。


    真正适合做成兵器的自然是钢。


    这种钢的含碳量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零点零二之间。


    这种东西就不用多说了,强度高、韧性也好,耐高温腐蚀,容易加工,是各种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材料。


    钢也分为高碳钢、低碳钢、中碳钢三种。


    碳含量越多,硬度越高,韧性越差,反之亦然。


    在现代制作钢材的话,往往会将生铁直接熔炼成熟铁,之后,再人工往里面加碳,这样便能控制碳含量。


    当然,除了碳之外,还会根据需求添加镍、猛、铬之类的增加强度的金属。


    这种方法需要极高的温度,以及对碳、铁中和的比例的掌握。


    刘凌知道其中原理,但却不知道具体的添加比例。


    至于聂老五现在,所炼制出来的兵器只能算的上是质量较好的生铁,这种铁质地坚硬,但比较脆,耐久性并不好。


    当然,若是给他一定的时间,他也可以通过多番熔锻锤炼,来减少兵器里面的含碳量。


    只不过,这种方法所需要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十天半个月能锻打出一把兵器都是不错的。


    而且,刘凌所要的并不是兵器,而是枪管。


    枪管只能通过钢水浇筑一次成型,锻打是锻打不出来的。


    一番思索之后,刘凌说道:“好了,我知道了,你们接着干活吧!”


    说罢,刘凌转身离去。


    枪这种东西是一定要造出来的,无论难度多高,都要弄出来,此时的刘凌已经在思索如何增加火炉的温度,以及如何精准的往里面添加碳粉了。


    而这是这个作坊目前无法完成的事情。


    回到家中,刘凌便开始绘画新式炼铁炉的图纸,以及水力驱动机的图纸。


    新的炼铁作坊,他打算直接建在河边,用水力来进行鼓风,这样能够节省不少人力,而且,力量也更大。


    一番绘画之后,刘凌将图纸交到了建筑队以及村中的木匠手中,让他们匀出了几个人帮忙去建造。


    这注定不是个一蹴而就的活,需要慢慢来。


    次日,在吴招娣以及刘茂等人的招呼之下,刘凌高中秀才的宴席正式在刘家村摆开了。


    席面是四荤四素,不高也不低,和当年吴招娣吃的哪位举子老爷的席面一样。


    成为秀才,刘凌心中也是高兴的,所以宴席之上免不了痛饮一番。


    几经折腾下来,刘凌大醉,被钱佳宁搀扶回家。


    而刘家村的人,也都十分兴奋。


    毕竟,他们村子也是出过秀才的人了,相信今后他们村子必定会出现更多的秀才、举人,甚至是进士。


    因为和之前相比,如今村子中可多了一所不要钱的私塾。


    只要自家孩子们好好念书,未来博取功名,也不是不可能的。


    而这样一切,都依托于刘凌的能力。


    所以,不管是刘家村,又或者是榆树村、苦水井的村民们,都对刘凌有着无尽的感激之情。


    清晨,薄薄的雾气笼罩着整个刘家村。


    昨日大醉之时红霞漫天,今天便乌云遮日,雾气朦胧。


    看着窗外的景象,只觉身上一丝力气都提不起来,于是刘凌便伸手揽住了钱佳宁的娇躯又往自己身子之中揉了揉。


    后者也早已醒来,但之前同房之后,往往都是刘凌先起床出去,钱佳宁再慢慢穿衣。


    如今这家伙犯了懒开始赖床,钱佳宁也自然只好装睡了。


    只是,这家伙的手,似乎又开始不老实起来了……


    就在钱佳宁觉得身躯慢慢发烫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相公,你醒了吗?”


    是吴招娣的声音。


    “醒了!啊~!”


    刘凌懒散的回了一声,然后又打了个哈欠。


    “醒了就起来吧,大舅都找你来了!”说话的时候,吴招娣的语气中已经带了些许埋怨。


    刘凌闻言不老实的手顿时停下,随后他似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在钱建宁那柔软的肌肤上又捏了一把,才道:“好,我马上起床!”


    迅速的穿好衣物,刘凌又凑到了钱佳宁耳畔低声道:“娘子,该起床了,再装睡太阳就要晒屁股了!”


    听到这话,钱佳宁又羞又怒,她睁开双眼瞪了刘凌一下道:“去你的!”


    然后直接将头缩进了被子里。


    调戏完了娘子,刘凌大步走出了房间。


    吴招娣正在门外站着,见到刘凌后,她随即指了指门口的方向道:“大舅已经走了,他让你去军营里面找他。”


    刘凌自然知道林岳这么早来找自己是为了什么,他点了点头道:“我和大舅出去一趟,你看着点家里,若是有事和茂叔商量着来。”


    听到这话,吴招娣脸色微变,她忙道:“相公是要出远门?”


    “不啊!只是去西边转转。”刘凌自然不会告诉她是去打土匪,不然的话这姑娘估计要担心了。


    然而吴招娣似乎还是感觉到了什么,她一脸担心道:“那相公就是要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不然的话你也不会这么详细的叮嘱我!”


    听到这话,刘凌只觉脊背一阵发寒,他心中暗道:“乖乖,这就是女人的第六感吗?”


    眼见姑娘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刘凌赶忙道:“我是跟着大舅他们去的,能有什么危险?你就放心在家吧,晚上的时候,我应该就能回来了!”


    说罢,刘凌逃也似的跑向了大门的方向。


    吴招娣想要将其叫住,但这家伙跑的极快,眨眼间便没了踪影。


    走出家门,雾气依旧很重,因为乌云遮顶,刘凌估计要到中午的时候,雾气才会散去。


    来到军营之中的时候,便见林岳几人已经整装待发了。


    一行人顶盔挂甲,身材全都胖大了一圈,除了他们,还有三十个同样穿着,且手持长枪的兵丁。


    看到刘凌之后,林岳一脸严肃的递过来一套盔甲道:“穿上!”


    这是保命用的东西,刘凌自然不敢怠慢,赶忙将其披挂上。


    等刘凌穿戴整齐之后,林岳回身道:“所有人,上马!”


    一声令下,众人随即翻身上马,扫了一眼军阵之后,林岳也翻身上马,并带着队伍,向着正西方扬长而去。


    老二林牧被安排留下来守家,看着一行人隐入雾中的背影,林牧只觉自己体内的血,也不由得沸腾了起来。


    曾经他们兄弟几人在北境也是不知道多少次隐入雾中,去探听蒙古鞑子们的消息,去偷袭蒙古鞑子们的军队。


    当彻底不见一行人的踪影之后,林牧沉声摇了摇头:“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啊!”


    ……


    上次刘凌虽说用计谋干掉了范老五一伙土匪,但当时的他确是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


    再加上范老五自大,所以刘凌才一举将其歼灭。


    而这次不同,这次是长途奔袭去对方的地盘打仗,这个刘凌就不在行了。


    所以,他此次出行,完全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一切都要听从林岳的安排。


    一路向西,一行人犹如雾中的幽灵一般穿行而过。


    一边走,林岳一边给刘凌说明着那伙土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