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会回家踩缝纫机的。


    季长峥,“那做饭的一般都是女同志,你怎么还天天做饭?”


    司务长,“……”


    司务长不说话了。


    过了好一会,他强行辩解,“做饭那不一样,厨子都不都是男人,但是踩缝纫机的,好像没看到有男人去踩。”


    季长峥当着司务长的面,过去搬了个凳子,坐下来踩了两下,“好了,你现在看到了吧?”


    “你以后也会看到的。”


    “没事,你会慢慢熟悉的。”


    司务长,“……”


    这是个狠人啊。


    随着季长峥这一动作,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看了过去。


    饶是陈秋荷他们也都是一样的,当陈秋荷看着季长峥坐在一旁,踩着缝纫机的时候。


    她恍惚了片刻,旋即,忍不住红着眼,朝着沈怀山说,“怀山,我这会就是死了都放心了。”


    放心什么。


    放心她闺女能够遇到这么一个,把她疼得如珠似宝的男人。


    就是他们做父母的,也不过如此了,他们做父母的能这样,那是天然的血缘关系,那是因为美云是他们的孩子。


    但是季长峥不一样。


    季长峥和沈美云前面二十多年互不认识,他能对她好,全凭着一腔的喜欢,但是那一腔喜欢,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真的,让陈秋荷看着,都挑不出毛病。


    沈怀山听了,他抬手轻轻地拍了下陈秋荷,“在胡说什么呢?闺女大喜的日子,你要多活几年,看着闺女以后的日子过得好,过得幸福才行。”


    陈秋荷嗯了一声,她擦眼,去看自家闺女,沈美云。


    显然闺女也被季长峥这一动作给惊呆了,她还在不可思议地看着季长峥坐在那缝纫机上,丈量下高度和台面上的机器使用法子。


    在试完后,季长峥起身,走到沈美云面前,朝着她说,“美云,我看了下,我也能用。”


    “以后我做件衣服给你穿,要不要?”


    他问这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仿佛有着小星星。


    他的眼睛本就生得好看,一双桃花眼潋滟,这般献宝的样子,没有人能拒绝,沈美云也不例外。


    她没急着回答,而是问,“季长峥,你不怕吗?”


    季长峥,“怕什么?”


    “怕别人说你啊,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踩缝纫机啊?”


    季长峥大手一撸头发,“别人说什么管我什么事。”


    他低头看着她,眼神带着几分执拗,“美云,就问你喜欢不喜欢吗?”


    “我给你做衣服好不好?”


    他这一双手,拿过刀,抗过枪,杀过人,立过功,就是没做过衣服,更没给他媳妇做过衣服。


    不过可以试下,感觉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他做了一件衣服出来,让美云穿在身上给他看。


    他会觉得很有成就感啊。


    所以,怎么会觉得丢人?


    完全不会的好吗?


    他只会觉得骄傲,他媳妇穿的衣服是他亲手做的喂。


    听到季长峥这话后,沈美云忍不住去看他,在她面前少年郎的心思赤诚又热烈。


    他没有丝毫掩饰,以至于他似乎可以为了自己去做一切。


    甚至是被众人耻笑的大男人怎么做能做衣服?


    但是在季长峥这里,都不在意。


    不是不在意,只是相比而言,他更在意的是沈美云,以至于别人的笑话,他都不看在眼里。


    只要沈美云高兴,他便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这样的少年郎,一腔赤诚的少年郎,沈美云怎么能不喜欢呢?


    没人不喜欢这般干净纯粹的喜欢,沈美云也不例外。


    她轻轻笑了笑,回答他,“好啊,季长峥,以后我一年四季的衣服,都给你包了好不好?”


    季长峥回答的果决有笃定,“当然没问题。”


    说到这,他倒是想起来了一件事,“不过这样来看,虽然说是提亲用的缝纫机,倒是不如说我给自己买的。”


    “美云,你还有其他想要的东西吗?换一件。”


    这——


    他的偏爱太过明显了,以至于沈美云都惊愕地看着他,“季长峥,你很有钱啊?”


    怎么这般豪气。


    季长峥想了想,“也没多少。”


    这么多年来他就存了小两千,这一次加上一次,一共去了一千出头。


    算是没了一半。


    不过没关系。


    “我赚钱给你花,是天经地义事情。”


    听听这男人的一张嘴,真是迷死人了。


    不止沈美云,其他人听了都忍不住感慨,这才是好对象啊。


    嫁人应嫁季长峥才是。


    “还有什么?”


    沈美云果断地转移话题。


    季长峥回头看了一眼周参谋,周参谋立马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当然,随着他一起出来的还有背后的东西。


    嗯。


    一辆凤凰牌自行车。


    上山的时候,季长峥抱着缝纫机,司务长拿着收音机,自行车则是给了周参谋这个大冤种。


    因为比起司务长,显然周参谋的体质更好一点。


    当周参谋把自行车交给季长峥后,季长峥便把自行车的外面覆着的盒子给撕了。


    露出了里面的真容。


    这下,不少人都倒吸了一口气。


    “凤凰牌自行车啊。”


    “还真是凤凰牌的。”


    “这个自行车好贵的,比上次我大舅买的那个永久的还贵。”


    “我听说别的自行车一百多就能买,就这凤凰牌自行车最贵了,一辆要小三百了。”


    一听到这话,沈美云眼睛一黑,“多少?”


    她问的是周围人。


    “好像要三百了?”


    她不可置信,转头去看季长峥,“你花了多少钱?”


    季长峥,“三百二。”


    完了。


    沈美云,“……”


    听到这话,简直是心在滴血啊,要知道二十二世纪,她买的凤凰牌自行车,但是却只要八十块钱一辆。


    而现在——


    七零年季长峥花了三百二,买了一辆凤凰牌自行车。


    而对方一个月工资才七十左右,等于说买一辆自行车,需要快五个月的工资。


    不吃不喝!!!


    一想到这里,沈美云就想晕倒,她站不住了,“季长峥,退,把这个自行车能退掉吗?”


    这话说得太过突兀了。


    沈美云又补充一句,“我家有自行车,这玩意儿太贵了,不划算。”


    前面的东西,她都能接受,唯独这个自行车不行。


    她知道本钱,这不是等于说是花了几十倍的价格,买了这么一辆自行车回来。


    这不是冤大头这是什么?


    她这话一说,季长峥懵了下,“美云,你不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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