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在年代文吃瓜(三十三)

作品:《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

    顾二嫂就站在胡同口,看到顾倾城从小吉普上下来,赶忙跟邻居大妈说了一声,就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她织毛衣的时候,用了个袋子,绕成团的棉线放在布袋里,布袋挂在手腕上。


    从布袋里扯出一根线头,用棒针灵巧的织着。


    这样做有个好处,那就是既不耽误织毛衣,也不耽误她走街串巷的聊天。


    “小妮,那是东四胡同牛家的大婶子。她家闺女也在机械厂上班。”


    顾二嫂手腕上挂着布袋,两只手还要扶着顾倾城。


    嘴里低声介绍着,“听说啊,还有个儿子,不过儿子身子骨弱,干不了重活,只能在家里写写画画。”


    顾倾城:……这二嫂,不只是手巧,嘴巴也巧啊。


    这才几天的功夫,连隔了三条街的“邻居”,都搭上线儿啦?


    她嗯嗯的应着,眼角的余光瞥到顾二嫂布袋里被卷起来的半成品,挑了挑眉。


    察觉到顾倾城的小动作,顾二嫂笑着说,“这是西二胡同冯大妈教我的。你发的那些棉线手套啊,根本就用不完。”


    “搁着倒是也浪费不了,不过,把手套拆了,用棉线织个线衣或是坎肩儿啥的,岂不是更好?”


    “这棉线啊,虽然不如毛线保暖,但软和、透气,给巧儿穿正好!”


    顾倾城笑着点头,“我当初去搬运班的时候,那里的陈师傅也提到过。”


    “还是二嫂的手巧,脑子里也好,才几天啊,就学会了。”


    “对了,棉线手套我还有,二嫂给巧儿织完,再给虎子织一件吧。”


    顾二嫂对待顾倾城母女有了几分真心,顾倾城也愿意加倍照应。


    虎子是顾二夫妇的儿子,今年七岁。


    小家伙虎头虎脑的,精力旺盛,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纪。


    那衣服啊,早上穿了“新”的,下午屁股、膝盖上就磨出个破洞来。


    幸好虎子的衣服,都是父母的旧衣服给改得。


    否则,就顾二嫂这精明持家的性子,早就心疼坏了。对虎子这个熊孩子,也是一天三顿的打。


    但打归打,顾二嫂这个亲妈,对虎子还是非常疼爱的。


    当妈的,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穿得好、吃得好。


    一件“毛衣”,虽然是棉线的,可也是乡下极为少见的好东西啊。


    哎呀,自家儿子要是能穿上,那得有多好看、多气派?


    离了家,跑来照顾小姑子,顾二嫂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当然,她知道,家里有丈夫,有婆婆,还有嫂子和弟妹。


    虎子不会受苛待。


    只是,身为一个母亲,只要孩子不在身边,她就会担心。


    非关其他,母性而已。


    “哎呀,他那么皮,好衣服让他穿了也是糟践!”


    顾二嫂已经心动了,却还是假模假样的推辞着。


    顾倾城笑得愈发真诚,“怎么就糟践了?二嫂,你得这么想,如果没有衣服,虎子可能就直接磨破皮了。”


    衣服除了保暖,还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在顾倾城这样没有经历过艰苦岁月,不习惯勤俭节约的人来说,只要东西发挥了“用处”,那就不是浪费。


    顾二嫂:……咦,还能这么说?


    不过,顾二嫂是从小就苦过来的,她活到三十岁,也没有穿过几件新衣服。


    对于真正的贫苦百姓来说,磨破衣服可比磨破皮强多了。


    人,跟布料、食物等这些稀缺的物资比起来,反倒没有那么的金贵。


    “……小妮进了城、有了本事,人就变得不一样了。多矜贵,多讲究啊。”


    顾二嫂虽然不赞同顾倾城的说法,但她还是感受到了小姑子的善意。


    她是个掐尖儿好强的人,也靠着一张巧嘴儿外加巧手,在娘家、婆家都过得不错。


    她更喜欢占便宜。


    一个弄不好啊,估计就是极品一样的存在。


    但,在顾倾城这里,顾二嫂是生不出半点这样的心思——


    自己都还没有暗搓搓的算计呢,人家小姑子就主动把东西给了她。


    她还闹啥?


    极品也是要脸的。


    在能够确保利益的前提下,顾二嫂又何尝愿意撒泼打滚的折腾?


    至于贪心不足?


    呵,她又不傻,一顿好和顿顿好,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不,顾二嫂正想着怎么给自己弄快布料呢,小姑子就指着一块好看的花布说,“这次去的是印染厂,有一些印坏的花布,丢了也是可惜,便给了我!”


    “嫂子,我有单位发的工作服,平时也用不上。你把这布拿去给自己做件衣服吧。”


    顾二嫂:……


    她都惊喜坏了,好不好?


    慌忙打开那叠布,展开,仔细的看了看,所谓“印坏的”,只是一点点的错印,不仔细看,根本就不明显。


    再者,就算明显了又如何?


    这是新的!没有补丁的!


    顾二嫂也就结婚的时候,穿了件簇新的衣服。


    这都好几年了,她都没能做件新衣服。


    现在呢,进城帮衬小姑子没几天,就、就——


    “哎呀,小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平时上班穿工作服,难道下班还不兴穿件好看的?”


    “这花布,我还是、还是给你做件新褂子吧。”


    顾二嫂嘴里说着退让的话,拿着花布的手,还不停的往顾倾城跟前伸。


    但从她的神情看出来,她是真的舍不得。


    顾倾城见状,暗自好笑,却也没有表露出来。


    她扬起精致白皙的盛世美颜,“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不过,二嫂,你看我,还需要衣服来映衬吗?”


    顾二嫂:……还真不用!


    就小姑子这副皮囊,披个麻袋都好看哇。


    见顾倾城把话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顾二嫂也就没有假惺惺的退让。


    不过,她还是喜滋滋的表示,“我看这块花布尺寸不小,能够裁出一大一小两件衣服。”


    大的那件,自然是她顾二嫂的。


    小的那件嘛,就给乔巧。


    顾二嫂就是这么的精明,知道顾倾城最在意的人是谁。


    “聪明!”


    顾倾城暗暗赞叹了一句。


    还是那句话,人可以坏,但不能蠢。


    顾倾城就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顾倾城是真大方,顾二嫂也是真精明。


    所以,这对姑嫂相处的就十分和谐。


    顾二嫂非常称职的带入了“管家婆”的身份,咳咳,不是保姆。


    因为顾倾城的家里根本不缺人干活儿。


    顾二嫂要做的,就是看着那些学徒,然后做些更精细的活计。


    比如做衣服,比如跟周围的大妈大婶们闲聊。


    每天顾倾城回家,都能从顾二嫂口中得到胡同里的最新八卦。


    顾倾城的小院,也愈发有了“家”的气息。


    ……


    “呀!自行车?”


    “华子,你行啊,居然都骑上自行车了?快说,哪儿弄来的?”


    “不会是接的你师傅的吧,骑的时候,可得爱惜着些,千万别给磕坏喽!”


    这天傍晚,大杂院的一些大婶大妈坐在门口,一边闲聊,一边看着四周。


    千万别小瞧这些中老年妇女,所谓的“小脚侦缉队”,说得就是她们。


    周围要是有个风吹草动,她们准能第一个发现。


    当然,他们的初衷可能只是单纯的八卦,但原因和过程不重要,结果才最关键。


    某些时候,大妈们总能发挥神奇的作用呢!


    某个大妈抬眼就看到胡同口有人骑着车子过来,她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发现竟然是后院的吕新华。


    其他的大妈们也都发现了,纷纷站起身,团团围住了吕新华和那辆自行车。


    二八大杠,车架十分结实。


    车身上刷着锃亮的黑漆,看着就无比气派。


    “哎呀,这好像是新的啊!”


    “华子,难道是你买的?”


    大妈们小心翼翼的摸着自行车,眼底带着明显的羡慕嫉妒。


    “嗯!刚买的!”


    吕新华已经在汽车班工作两个多月了。


    他也终于哄得师傅带他出去跑长途。


    昨儿刚回来,靠着司机们惯用的手段,吕新华狠赚了一笔。


    吕新华比前辈们更大胆,脑子也更活泛。


    他的外快,赚得也就最多。


    跑去黑市买了张自行车票,居然还能剩下买自行车的钱。


    没说的,一个字——买!


    今天刚下班,吕新华就揣着钱和票去了百货大楼,然后就推了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若是搁在后世,吕新华根本就看不上这种又笨又丑的铁家伙。


    但,在这个时代,自行车是堪比迈巴赫的存在。


    哦不,不对,是比豪车都拉风的存在。


    因为在后世,不是所有人都认识豪车品牌,但在六零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自行车的价值。


    “咦?华子应该算是咱们大院第一个买自行车的年青一代吧。”


    人们似乎很容易攀比,总爱评个“第一”。


    大院里十多户人家,吕新华这一代也有三四个年轻人。


    邻居们难免就会在这些同辈人中比来比去。


    过去,吕新华并不突出。


    他本人的条件不错,但家庭太拖累了。


    反倒是与他同龄的乔建国,比他更受推崇。


    还有一两个比他们小两三岁的孩子,随着中学毕业,开始找工作,也有了跟吕新华这样的“大哥哥”对比的资格。


    “马氏还真是华子的贵人,自打被她抽了一巴掌,这华子啊,是一天比一天有出息!”


    “可不是嘛,现在居然连自行车都买上了!”


    邻居们看着吕新华骑着锃明瓦亮的自行车疾驰而去,再次感叹着。


    ps:又是周一啦,亲们,多多支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