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消失的凶器
作品:《英伦神探,开局破获碎尸案》 尽管众人都对凶手的凶残程度有所估量,但是听到这里都还是吸了口冷气。
辛迪分析完以后也有些哽咽,她想象不到这个姑娘当时到底有多绝望。
辛迪说穿了也只是一个不到30岁的女人,虽然整天与尸体作伴,但是她的内心还是柔软的。
别以为法医都是看淡生死的大能,他们也有血有肉,也是活生生的人。
辛迪继续说道“在现场,我们发现了一口大箱子,箱子内部堆满了黄色黏土,根据周围灰尘的堆积程度,初步判断,箱子至少堆放在现场一年以上。
并且,通过对箱子内部黄色黏土的清理,我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呈俯卧位,右侧上肢贴于背部,左侧上肢压在胸前,两下肢呈微分状态。
经过检测,黄色黏土含水量丰富,尸体全身形成尸蜡。”
马克若有所思道“这么看来,凶手先是杀死了这个人,然后运来一口箱子,专门营造了这种环境来储藏尸体,不然这种环境是不可能存在黏土的。”
辛迪表示认同,继续说道“昨晚连夜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尸体仅较深层次的部分,接近骨骼与关节处还有一部分的肌肉与肌腱连接附着在上面。
上下颌骨、鼻中隔周围的骨骼、左颞骨岩部、蝶骨大翼等处粉碎性骨折,两侧大脑颞叶硬膜外和相应处各有一呈球形土棕色。
综上所述,死者是因为头部遭受强大钝器暴力打击致严重的颅脑损伤而死亡。”
马克重新看了一遍照片,从相邻的几张照片里拿出一张最不起眼的,仔细比对了一下,说道“辛迪,去比对一下43号物品,应该就是凶器。”
辛迪闻言愣了一下,随后快步走出办公室。
报告中断,众人也正好趁着这个时间,整理下自己的案件记录,这次会议内容实在是太多,本来以为这个案子死的人已经够多了,结果被害人的数量还在上升。
……
时间接近中午。
辛迪举着手中的检测单跑了回来。
“呼~,马克你说对了,43号物品确实就是凶器。”
边说边把43号物品的信息投放在屏幕上,“死者颅面部呈严重的粉碎性骨折,上帝,这一定很疼。
他的左颞骨岩部跟颞骨大翼有大小5的肾形凹陷形粉碎性骨折,骨折线呈现锯齿状,凹缘向后上方,周围并没有放射状骨折线,骨内板损伤范围较大,断端和骨折线都非常不整齐。
所以死者的伤是被一种重量非常大的物品,挥舞起来击打在面部导致的。”
马克点点头“死者当时应该正在休息,而且是躺在床上或者哪里,头偏右,被人从左侧直接捶打致死,而且这种情况很明显是反复击打,所以43号这种屋子内唯一一个重量大、可挥舞的物品,这个人形铜像就是凶器。”
约翰逊在一旁问道“死者的身份确定了么?”
艾玛脸色有些难看“没有,这个人的身份没有记录,按照体貌特征看,应该是墨西哥人,估计是偷渡进来的。”
马克接话道“不用查了,查不到的,这个人应该是流浪汉,在他们的密室附近逗留时间太久,所以睡梦中被锤杀了,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把尸体这样处理,我暂时还没法知道。”
艾玛柳眉微蹙,“只是因为在他们附近逗留的太久,就要失去性命,这种事简直是闻所未闻,他们都没有人性的么,难怪邪教人人喊打,这简直不可理喻。”
眼看时间接近正午,马克长舒一口气“好了,大家先休息一下吧, 一上午的时间都在看这些负面情绪的东西,大家也都辛苦了,先吃饭。”
“我吃不下了,现在看到食物就想吐。”艾玛病恹恹的说道。
马克也没什么好办法,怎么克服这种看到尸体就吃不下饭的问题,就是多看,看着看着就习惯了。
“那我给你带点沙拉回来吧,这样饿着可不是件好事,这种时候要是身体垮了,可是会影响办案的。”马克理所当然的说道。
这句话气的艾玛牙都差点咬碎,给老娘带饭就是为了快点破案,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哼,用不着,我自己去吃。”
马克目送艾玛离开,有些无语的挠挠头,这又是触动了哪根神经,说话跟吃了枪药一样。
身后约翰逊警司拍了拍马克的肩膀,露出一丝无奈的笑容“马克老弟,你是不是从来没追过女人?”
马克回忆了一下,好像还真是这样,上辈子是个社畜,每天睁眼就是办公室,哪有时间追女生,这一辈子根据记忆,还真是从来没追过女生,都是被倒追。
万恶的资本家!都该挂在路灯上。
“好像还真是,一般都是女人追我。”马克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约翰逊此时恨不得用巴掌把自己的脸抽肿,nnd,这混蛋长这么帅干嘛!
“那你就好好体会一下女人的多变吧,自求多福。”
想不通就不想,马克本着这个原则很快就忘记了这个问题,高高兴兴的吃起了面前的千层面。
5层宽面,中间加入番茄肉酱、奶油调味汁、奶酪,烤熟之后撒上各种香料和碎奶酪,口感浓郁到马克连吃了3份。
酒足饭饱后,马克习惯性在脑海中回忆案件细节,这是他上辈子就养成的习惯,吃完饭后在自己的脑子里复盘发生过的事情。
木箱中的尸体、排列整齐的凶器、消失的凶手、疯人院中的替身、死去的华纳神父、真正的温斯特去了哪?
这些问题都环绕在马克的脑海中。
根据现有的线索,凶手在艾玛带着警员前往第一案发现场前的一段时间还生活在那里,到底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呢?
还有一点马克在刚才的会议上并没有提起,那就是凶器中少了一把最重要的——把布兰妮切片的刀具,不可能是这其中的任意一把。
那把刀一定是凶手最爱的一把,爱到必须要随身携带,甚至是当做自己身体的延伸。
这把刀到底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