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名医平一指(求收藏,求票票。)

作品:《综武:夫人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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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后就是科考。


    大大小小的学子们挤进了各自的州府。


    盐官县,靠近临安府的一座畿县。


    如今的临安府是南宋的首都。


    盐官县作为极靠近临安府的县,地位自然而然也就水涨船高。


    虽然还是一个县,但却要比平穷的州府还要繁华了。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脚下了。


    盐官县有一位著名的郎中,姓徐叫徐从,在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望。


    因为医术高明,家里家外都种着青柏松竹,因此又被称作柏松先生。


    盐官县的历任县官都对他敬如上宾,甚至还赠予了他一块悬壶济世的牌匾。


    贡院之内多生瘟疫。


    为了防止三天以后考试的时候发生瘟疫。


    徐从被请去帮助贡院预防瘟疫。


    按照道理来说,进了贡院,直到乡试结束,都是不能够再离开贡院的。


    但徐从突然接到了家中妻子病重的书信。


    心急如焚之下,他只能请辞回家。


    可一回到家。


    迎接他的却并不是亲人,而是一个正在胡吃海喝的少年。


    以及一個躺在病榻之上,奄奄一息的女人。


    “真是抱歉,老朽无能为力。”


    徐从简单的观察了一下阿朱的情况以后,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女人身上的伤口虽然因为经常清理的关系并没有腐烂化脓。


    但肩胛骨上的铁钩却是硬生生钉进去的。


    要是刚钉进去,他还有把握能够取出来,并保下她的性命。


    如今她气若游丝,显然是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自己今天的招牌算是要被砸了。


    不过,他看着一旁大快朵颐的邬宫,眼底深处闪过了一道精芒。


    邬宫并没有易容。


    自然被他认得出来。


    江湖很大,但又很小。


    纵然这些天都在贡院之中,可他也收到了风声。


    可这个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传说当中的肉身灵芝。


    “救活她你能活,救不活她,你全家都得死。”


    邬宫拿起碗,手掌凭空生长膨胀,直到把整只土陶碗攥在了手心。


    用力握拳,没有任何声音发出,整只土陶碗却已在悄然之间被捏成了粉末。


    再度松开手掌的时候,只剩下棕黑色的尘埃朝着桌面上掉落。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你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个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伱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你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速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邬宫突然想到了,在刚进入这个院子时候看到的那一口深井。


    难怪,他说自己找不到,原来是藏在了深井之中。


    面对着邬宫打开了匣子,刚一打开,还没有看清楚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淡淡的药香味就在空气之中弥漫。


    一朵干制的莲花,静静的泡在匣子之中的透明液体里。


    “这是金莲花,来自于天山。


    看到它浸泡的液体没有?


    叫做金莲汁。


    每天需要喂她三滴,早中晚各一滴,每隔七天必须要用冰水浇灌,最好先烧开,以后再放置冷冻。


    不然,就会迅速丧失药性!


    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肉身灵芝,但我相信了。


    我拿了你一块血肉,用我的传家之宝进行交换,你也不算是亏。”


    邬宫伸手在液体之中沾了一下,将手指塞进嘴巴。


    感受着淡淡的甜味在口中回荡。


    邬宫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用。


    但至少是无毒的。


    合上了盖子。


    邬宫看着面前的徐从。


    “帮我雇一辆马车。”


    “好!”徐从刚一转身,突然感到眉头一痛,眼前一黑,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一根筷子从他的后脑穿过,洞穿了他的整个大脑,又从额前透出。


    没有痛苦,也十分的迅速。


    邬宫手掌的皮肉一阵收缩,从好似捏牙签的巨手变回了只能抓住筷子的一半。


    抽回了筷子。


    任由尸体倒在了地面上。


    “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