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日万喔!】

作品:《当九零后做了婆婆[年代]

    周母抓鱼做什么?


    那就要先来算算周母一个月的零花钱是多少了。


    周母现在没有工作,每个月就没工资上交。


    俞爱宝原本是一个月给她十块钱的零花钱,对不怎么花钱的周母来说,这些钱挺多了,多到能时不时贴补小外孙,还能攒下来一两块。


    但自从没工作后,周母就不大好意思跟俞爱宝要零花钱,有时候俞爱宝忘了,可能一个半月才想起来给一次。


    而周母就算没钱了也不会吭声,等俞爱宝想起来给零花钱的时候,又不好意思拿,总觉得自己一分钱不赚,对这个家没什么用,还老是拿这么多零花钱,要面子的她每次都装作不在意,要么实在没钱了,就拿两三块,要么最近没什么地方要用钱的地方,就一分钱都不拿。


    在俞爱宝这里,零花钱归零花钱,日用消费归日用消费,她压根也没想太多,也没预料到没工作的周母脸皮会这么薄。


    她每次都会在抽屉里放上五十块钱,是这个月买菜的钱,多出来的那部分,她就默认是周母的,不就是攒点私房钱,别说是周母了,即使是周淮升想攒私房钱,她也不打算管。


    谁还能手里没点不想让别人知道的钱呢。


    但周母是真一分不动,她想,自己得多不要脸才会去动买菜的钱呐!万一哪个月吃的不好了,俞爱宝会不会认为是她克扣下来了?


    这几个月买菜剩下来的钱,周母都给收了起来,一分钱没动过。


    本来没钱就没钱吧,反正也没少吃少喝,然而,大概是少了生活的压力,少了刘梅每天过来的骚扰,周母觉得这日子愈发无聊起来。


    家里的孩子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儿媳妇又不给她生个小孙子小孙女带带,她还没有老伴儿,又在一个陌生的地界,周母白日里就像个空巢老人,格外寂寞。


    周母四处逛荡,终于找到了一个新爱好——养猫。


    那是一窝小流浪猫,周母观察了好几天,一直没见猫妈妈回来过,要么就是觉得孩子大了可以独立生存,要么就是出了什么意外回不来了。


    这些流浪猫瘦骨嶙峋,大概有两个多月大,又或许更大点,只不过没东西吃,看起来才更加瘦小幼龄。


    周母以前也喜欢这种小猫小狗,只不过那会儿有事情做,喜爱之情也就一般般,可能路过会摸一把的程度。


    现在不一样了,周母看这窝小猫,那是越看越怜惜,恨不得把小猫们带回家养。


    但周母是个什么样的人?


    就连买菜钱剩下来的都不愿意攒自己口袋里的人,怎么可能把小猫咪带回家,给自家儿子儿媳添负担。


    周母就想,没关系,把自己的饭留出一半给它们。


    然后……


    然后每餐吃完那半碗饭,她就真不多添一口,家里的水果和零食也有意不去碰,她想,这样也不至于太愧疚。


    周母简直被自己的伟大给感动到了,然后感动了两天


    ,她感动不下去了。


    饿,好饿。


    饿的周母烧心烧肺,猛喝水都不管用。


    于是,周母打上了河里小鱼小虾的主意。


    白天家里没人,她就去河里捞鱼,稍微大一点的拿去菜市场门口卖掉,小一点的碾碎了,加一点点米饭喂给小猫们,这样自己可以多吃几口饭,还能攒点零花钱。


    完美!


    俞爱宝:“……”


    天下竟有如此固执如牛的人,周母让她增加了对人类多样性的认知。


    “走,带我去看看,什么样的流浪猫,能把你迷得卷生卷死。”


    俞爱宝抠掉手背上刚刚被溅到的污泥,让周母带路。


    周母期期艾艾、磨磨蹭蹭,不大情愿。


    她担心儿媳妇不同意自己在外面养这些小猫。也不怪她不清楚自家儿媳妇是个毛绒控,毕竟在家里,俞爱宝从未向外展现出这个爱好。


    俞爱宝看看手表,时间还早,也不催促,悠闲的看着周边风景。


    嗯,这边农田挺好,就是荒了很久,要是买下来,开垦一下,日后自家就不用去外面买菜吃了。


    这块地也好,距离自己买的那块地皮也近,就是泥土结实,用锄头敲都不一定能敲下去,买下来可以建个农家小院。


    正好,周母对这种悠闲的好日子过不惯,更喜欢忙碌些,以后种种地、养养猫,顺便养养鸡鸭鹅,还能养猪、养牛、养羊,一年的饭钱都省了,说不定还能填补家用。


    周母在外面养的‘野花’,对人非常警惕,就连对着已经喂养它们好几天的周母,也是靠近就斯哈斯哈的弓着身子威胁。


    周母心疼坏了:“今天那两个老虔婆浪费我这么多时间,我还一条小鱼都没抓到,饿死我的心肝小宝贝们了。”


    俞爱宝:“……”


    周母对她以前最疼爱的小外孙周小果都没这么腻乎过,对着才养了几天的小猫咪,已经叫上小宝贝了。


    看来,家中老幺地位即将不保。


    母猫将猫窝按在一堆废旧木头里,上面有个铁皮棚顶盖着,那是周母担心下雨淋湿小猫们,从不知道哪个角落里给拽过来的。


    小猫们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炸毛炸的厉害,什么花色的都有,细数下来,差不多有四五只,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小猫没出来。


    俞爱宝蹲下来,周母还没看到她是怎么出的手,便闪电般迅速将一只小猫的后颈皮拎起来。


    小猫被揪到半空的时候,龇牙咧嘴的威胁都还没来得及收起来,身子就僵了。


    “跳蚤挺严重,目前看起来除了营养不良,应该没什么大毛病。市里有一家兽医院,带它们回家之前得先带它们去看看,顺便杀杀跳蚤。”


    几只不知道是猫弟弟还是猫哥哥,亦或是猫姐姐猫妹妹的围在俞爱宝脚边,凶相毕露,爪子都伸了出来,像是随时会上来挠她一把似的。


    俞爱宝没在意,站起来看着周母说道:“猫更适合待在外面,如


    果你想要养在家里,日常就得准备一些鱼虾、动物内脏等,因为它们是肉食动物,光吃米饭对它们来说没有任何营养,不长肉。”


    周母看的愣愣的,闻言下意识反驳:“乡下这么多猫,家家户户还不是把剩饭剩菜喂给它们吃,一个个的我看挺油光水滑的。”


    俞爱宝斜睨她一眼:“当然油光水滑,乡下的猫都是靠自己养自己,日常出去捕猎抓老鼠抓鸟,那些才是主食。如果关在家里,光吃那些剩饭剩菜,死得更快。”


    周母不懂,但看儿媳妇很懂的样子,不敢反驳:“那……那咋办?”


    俞爱宝拍板决定:“半散养吧。”


    她也不跟这些小猫商量一下,她就是个蛮不讲理的人类,在收养流浪猫上面,向来讲究看对眼了,那就以诱骗代替双方拉锯节约时间。


    俞爱宝骑着自行车去农贸市场里买了一块猪肝,切碎了放个熟鸡蛋黄碾碎拌匀,放在一片大大的芭蕉叶上。


    放了美食的芭蕉叶就放在小流浪猫们不远处,一开始,小崽子们表现出一副警惕且高不可攀上,一个都不肯上前,俞爱宝就用一根树枝搅了一点在上面,慢慢凑到其中最凶的那只小猫面前。


    “哈——”


    小猫凶狠龇牙。


    肉糜趁机怼进猫口。


    小猫一愣,犹豫的舔了下。


    又舔了下。


    就这么点东西,舔两下就没了,小猫舔舔嘴巴,整只猫都精神起来。


    猫生三个月,这还是它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


    小猫甩甩脑袋,毛爪子探出来,伸的直直的,用力的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开花的猫爪缓缓放在地面,小眼神偷偷看俞爱宝一眼,身体似是不经意的前进一步。


    见这个愚蠢的人类没有发现,又悄摸着进了一步。


    明明是一只猫,却鼠鼠祟祟像只偷油吃的老鼠。


    俞爱宝一动不动,也不盯着它看。


    小猫认为这是危险警报解除的信号,嗷的一声扑向肉糜山。


    猫猫兄弟姐妹们收到进食信号,嗖嗖嗖闪电般从各个角落里冲出来——


    二、三、四、五、六、七。


    好家伙,整整七只!


    嗷呜嗷呜~


    小猫们埋头进食,鼻子上、脑袋上都沾上了肉糜都没发觉,格外忘我。


    俞爱宝摸摸其中一只小猫的脑袋。


    小猫甩甩头,口中发出威胁的呼呼声,却依旧不抬头。


    俞爱宝得寸进尺,开始摸猫猫后背。


    直到这堆肉糜小山被舔的干干净净,已经有一只小猫成功被俞爱宝俘获,亲昵的用脑袋不停去蹭她的手背、脚腕,口中咪呜咪呜嗲声嗲气,让其它的猫猫兄弟姐妹们没眼看。


    俞爱宝回去的时候,周母正在烧饭,见她回来,周母探头探脑找着什么。


    “不用看了,没带回来,后天周六,到时候带它们去兽医院清理一下,身体没毛病就带回来养着。”


    俞爱宝走进一楼洗手间,拿起香皂认认真真将手上各个角落都抹匀、淋水起泡,洗得干干净净,这才出来。


    “我先上去洗个澡,也不知道有没有带跳蚤回来。”


    周母嘟囔:“这么嫌弃,也没见你少摸两下。”


    说着这话,周母酸的不行。


    自己第一个碰到的小猫猫,还饿着肚子养了这么多天,结果碰都不让自己碰一下。结果呢,儿媳妇过来,那是任撸任捏,不带一丝反抗!


    周母忘了,那是人家小猫猫命运的后颈皮被捏在了某个人的手中,不得不忍辱负重任撸任捏。


    俞爱宝扭头:“您嫌弃羊肉腥膻,也不妨碍您炫完一整锅不是?”


    周母被噎了下,讪讪不说话。


    那是刚搬进小洋楼的第一天,为了感谢辉子的帮忙,全家下馆子,点了个羊肉锅子,一整只羊,大家吃的干干净净,把骨头都嗦扁才放过。


    其中最能吃的是李昭昭。


    是的,既然是全家聚餐,那肯定不能少了周二恒和李昭昭,他们只是被分家了,又不是被丢弃。


    之前为了节省,李昭昭一顿就烧这么点饭,吃的也跟大家差不多,俞爱宝还以为她就是白长了个子和肌肉,实际上并没有那么能吃。


    没想到,那顿饭,俞爱宝开玩笑让大家敞开肚子吃,这家店不支持吃剩打包,这话一出,原本还吃的格外矜持的李昭昭,忽然就脱掉了外套,甩开膀子狂炫。


    周母看愣了。


    要知道,全家跟李昭昭‘仇’结的最狠的就是周母。


    李昭昭这副要一个人把所有饭菜都独吞的样子,激起了周母强烈的胜负欲。


    那顿饭,全场MVP是李昭昭,她一个人吃了周淮升两个人的量!


    要知道在这之前,周淮升可是全家公认最能吃的那个,没想到李昭昭比周淮升更强,吃了这么多,也不知道是吃到了哪里,孕肚大小基本没有变过。


    让众人大开眼界。


    俞爱宝看男主面带愁容,显然是在愁怎么养活这么个吃星。


    因此,一说起上次那顿羊肉锅子,周母就觉晦气。


    这辈子没这么豪气的大吃特吃过,回来的时候差点没走动路,走两步,胃部蠕动,食物都满到了喉咙口,仿佛走的稍微快一点,就会被颠出来。


    周淮升在城北那边当监工,做的比张正宏预想的要更好,为此,还特地打电话到学校办公室给俞爱宝,电话里快把人夸出花来。


    周六因着要把流浪猫送到兽医院的事情,俞爱宝并没有去城北,现在有周淮升帮她看着,她并没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流浪猫太多,买了两个铁笼子,俞爱宝和周母两个人一起去的医院。


    好消息是这几只猫猫身上没有大的毛病,杀完跳蚤就能带回家养。


    坏消息是,有两只小猫严重营养不良,需要精细的养上两个月,才不至于夭折。


    精细的养着啊……


    周母想到上次儿媳妇给小猫们吃的好东西,心中一痛。


    好费钱……


    婆媳俩拎着两个大笼子回到家,周母欲言又止。


    俞爱宝笑:“放心吧,不花钱也养得起。”


    周母没明白,但儿媳妇说的话,没有一次是大话,这颗心才放下来。


    周日,俞爱宝依旧没有早起,睡到八点钟才起床,洗漱完,骑着自行车到学校门口,丁雪已经在一个小吃摊前坐着了。


    “俞老师,这里!”


    俞爱宝停好自行车,坐下来,扭头对老板说道:“老板,一碗葱油拌面,加个荷包蛋,再来一份小碗馄饨。”


    学校门口的小吃摊,服务的主要对象就是那些有钱学生。


    一些胃口比较小的小学女生吃不了太多,便有了小分量食物。


    俞爱宝的胃口不算太小,这么吃对她来说刚刚好。


    丁雪却是冲她竖大拇指:“这么能吃?”


    俞爱宝微笑:“刚开学那半个月,全办公室里吃的最多的就是你。”


    “好吧好吧。”


    丁雪的胃口其实比俞爱宝大多了,不过那是之前。总从为了攒钱,吃饭少了,连着几个月,胃都饿缩不少,现在桌上只放了一小碗馄饨。


    这就是她今天早餐的量。


    俞爱宝:“等会儿去供销大厦,除了鞋子,你还要买点什么?”


    “买块布料吧,今年夏天的衣服我都还没买过,手里的钱买鞋子后就不多了,买块布料回去我自己做一套。”


    丁雪低头吃完最后一口小馄饨,擦擦嘴,问道,“你呢?”


    “葱油拌面来咯。”


    “放这里就好。”俞爱宝把面往边上挪了挪,拆开一次性筷子,“看看吧,有看上的就买,没看上的就不买。”


    丁雪羡慕:“我结婚前也这样,想买什么,只要不是太贵就能随便买。”


    “你现在也能一样,这双鞋不买,你能买很多漂亮衣服。”


    “那不一样。人总要有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一双也好,至少证明我这日子没有白过,活儿也没白干。现在不买,我跟自己说以后攒了钱就能买,以后有钱了,想买更贵的东西,继续攒钱继续等,那我这辈子也等不到满足自己愿望的那一天,这日子过的还有什么盼头?”


    俞爱宝对丁雪的价值观不赞同,但她没提所谓的意见。


    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同,没必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的。


    古人早就说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在她看来没必要的事儿,对丁雪来说却是乐在其中。


    那么,饿死也活该。


    吃完早饭,二人骑着单车去往供销大厦。


    周末的供销大厦人流拥挤,二人得离得很近才能不被冲散。


    最后,丁雪索性挽着俞爱宝的胳膊,二人把供销大厦几层楼上上下下都逛遍了,这才买下那双小白鞋。


    价格五百三。


    丁雪穿着


    小白鞋在店里走了几步,又小心翼翼的跳了下,捧脸夸张低呼:“哇,这鞋子也太舒服了呜呜呜,俞老师,原来这几个月你过着这么舒坦的日子!”


    俞爱宝:“……”


    这鞋子的品牌的确是去年年末在进的大陆,在这之前,也的确没有看到过这种类型的鞋子,觉得好看挺正常,毕竟类似这样的款式直到后世都经久不衰。


    但舒服到这种程度还是夸张了,国内之前做的那种鞋子注重质量和舒适度,有些鞋子穿上十年都不会破,并且柔软舒服不磨脚。


    关键价格低廉。


    要说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它们不注重外表,朴素到谁都不会多看一眼的程度。


    丁雪对这双鞋喜爱不已,店员都快不耐烦了,她才抬头说道:“就这双吧,给我包起来。”


    店员皱着眉头不大高兴,似乎觉得丁雪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这种店员都这种态度,丁雪早已习惯,也懒得搭理。


    趁着人家把鞋子放进鞋盒的空档,小声在俞爱宝耳边说:“这双鞋我两个月前看的时候还只要四百八,现在都涨到五百三了。我要是再等两个月,等它涨到六百块钱,我省吃俭用吃苦省下来的钱,都得拿来填补它的溢价用。”


    俞爱宝敷衍点头:“对,丁老师真有远见。”


    她在店里看了一圈,看中一双迷彩色运动鞋:“这双36码的有没有?”


    店员不耐烦归不耐烦,还是比较负责任,架子上这双是37码,她嘟嘟囔囔跑去后面库房找了会儿,才找到:“还有最后一双。”


    俞爱宝试了试,挺舒服,款式也顺眼,正好跟今天穿在身上的墨绿色宽松夹克外套搭。


    “那就这双吧,把那双小白鞋包起来,这个我就直接穿了。”


    丁雪看看鞋架上的迷彩色运动鞋,又看看俞爱宝脚上的这双,不解:“这鞋子放那上面还挺丑的,怎么穿到脚上还挺好看?”


    她又看看自己手里的小白鞋,忽然有点后悔,想买这双了。


    她看了看价格,迷彩色这双还便宜十五呢!


    店员生怕她又要改,忙道:“你穿的37码,37码只有架子上这双,这么多人试穿过,你要的话,给你换也行。”


    本来要架子上这双也可以,但听到‘这么多人试穿过’,丁雪就嫌弃上了。


    俞爱宝好笑:“小白鞋比较好搭衣服,能穿的场合多。这双迷彩色不好搭,我家里的衣服,加上身上穿的,也就只有两套能跟这双搭起来,否则会衬得脚下沉重。”


    “买白色的吧,不会后悔。”


    丁雪一想也是:“那成,就白色的吧。”


    新鞋子买好,丁雪并没有穿:“这里这么多人,人挤人的,万一把我新鞋子踩了可怎么办,等回去洗个澡,买的布做好新裙子了,再一起穿。”


    二人去了卖布的专柜,丁雪挑了两块,一块浅蓝色,一块嫩粉色。


    “这个粉色好不好看,给我闺女做条小裙子穿,肯定很好看。”


    丁雪的闺女才两岁,俞爱宝没见过,丁雪也很少提起来,饿着肚子省钱也是为了给她自己买喜欢的小白鞋穿,学校里不少认识丁雪的都不知道她有孩子。


    俞爱宝没看上的布料,家里没人会做衣服,就连周母也不会,要穿新衣服,只能拿布料去给裁缝做,还是自己在店里试穿更方便。


    二人逛了一上午,几乎就没停下来过,看到喜欢的店铺都会进去看看,不一定买,讲究的就是顺心而为。


    也不知道是不是走的路太多,俞爱宝都走热了,脸蛋红扑扑的,墨绿色外套脱下来绑在腰间,鼻尖还冒出细汗,丁雪穿着外套,却一点没察觉到热意。


    脸蛋也过于苍白。


    俞爱宝察觉到不对,停下脚步:“丁老师,你怎么了?”


    丁雪迷迷糊糊看过来,紧了紧外套:“没……没怎么啊,咦,俞老师,你……你外套都脱了,不冷吗?”


    俞爱宝皱眉,赶紧将人扶到边上:“冷什么冷,你看看这里,除了那些体质怕冷的老爷子老太太,还有哪个年轻人这会儿像你一样穿外套的?”


    现在不比早上,外面气温升高,里面的人又多,俞爱宝穿着一件黑色吊带背心都能感觉到胸口有汗聚集着往下滴。


    丁雪却是皮肤干爽苍白。


    她摸摸丁雪的手,触感冰凉。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问他们要点热水……”


    俞爱宝话说到一半,再抬头的时候,丁雪的脸白的跟死人似的,目光无法焦距,捂着胸口张嘴想说什么。


    刚刚脸还是普通苍白,俞爱宝只当是闷中暑了,休息一会儿就成,但看现在这模样,仿佛随时都能死过去,俞爱宝心中一跳:“走,我找人背你去医院。”


    丁雪:“不……不用……”


    话没说完,整个人跟面条似的软绵绵往地上倒,连带着俞爱宝被一起带到地上。


    俞爱宝想挣扎,力气太小挣扎不动。


    “怎么了怎么了?”


    周围围上来一群人,俞爱宝想到什么,冷静开口:“谁兜里有糖,她应该是低血糖了。”


    “我我我,我有!”


    一个小姑娘跑出来,递过来一颗草莓味硬糖,俞爱宝扬手接过来,撕开包装,给压在自己身上的丁雪喂进口里。


    她还有点意识,双手紧紧抓着俞爱宝的手腕,像是抓着一棵救命稻草,口中用力吸/吮着硬糖的甜,呼吸略显急促。


    旁边几个大妈上前想要将丁雪拽起来,但丁雪抓着俞爱宝,无奈,只能把两个人都拽起来放到长凳上休息。


    “她怎么还不醒?”一个大妈凑近了仔细观察丁雪的脸,着急问道。


    俞爱宝的脑袋嗡嗡的,刚才被拽的突然,后脑勺撞在地上,疼得厉害。


    她看了看丁雪的脸,确定了的确是低血糖,扯起一个笑来,右手扯不出来,甩甩左手手腕,上去就是咵咵几个大耳瓜子。


    “唔唔唔……”


    丁雪


    拼命睁开眼,抓住俞爱宝的手,口中含糊:“别……别打了……”


    俞爱宝‘惊喜’:丁老师,你终于醒了!??[”


    俞爱宝力气小,但连着好几个巴掌下去,再小的力气也把丁雪的脸给打红了。


    丁雪松开抓着她手腕的手,去摸自己被扇的火辣辣的脸,声音虚弱的哭:“唔唔唔,说吧,俞老师,你想扇我多久了?”


    “怎么会呢,丁老师你怎么会这么想?”俞老师摸摸后脑勺,笑,也不久,大概不到五分钟吧。


    丁雪醒了,围观的人纷纷松口气。


    “这低血糖看起来真是要人命,还是去医院看看吧,也能安心点。”刚才观察丁雪脸色的大妈走之前叮嘱道。


    “好,谢谢阿姨。”


    二人道谢离开,先去了趟医院。


    “你们这些小姑娘,减肥减肥,减肥过度会导致身体能量供应不足,引起低血糖。以后要注意摄入足够的营养和能量,身上最好随时带两块糖,定期到医院里来检测一下血糖,看一下血糖变化……”


    医生脸色不好,最近已经收到好几个这样的病人,肉呼呼的多好看,非得把自己整的跟林妹妹似的,病恹恹的。


    丁雪被训的耷拉着脑袋,一句话都不敢反驳。


    等离开医院,丁雪大大松口气。


    丁雪有点肉,想买鞋子的初衷就是又能减肥又能攒钱。


    没想到搞出了个低血糖,看着手里这双新鞋,丁雪喃喃道:“这双鞋我得供起来,为了买它,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要是坏了脏了,那不就跟挖我的心头肉似的?”


    说到这,她又摸摸自己的脸,刚才打完只是红了,现在是肿了,两边不一般的高度,想来扇她巴掌的人下手得有多狠。


    想着,丁雪哀怨的看向俞爱宝。


    俞爱宝笑的肩膀耸动:“你以后还减肥吗?”


    “不减了不减了,刚才也没问,这低血糖治不治得好,不会这个病要跟我一辈子吧?”


    俞爱宝不清楚,她没得过这个病,只是以前看自己公司里的一个小姑娘得过,不过人家不是因为减肥,而是因为厌食症引发的低血糖。


    时间也不早了,丁雪对今天的中午饭十分积极:“走走走,吃饭去吃饭去,我要吃肉!”


    二人没吃多贵的东西,就在路边摊点了一份羊肉锅贴和羊肉汤。


    温热的羊肉汤一下肚,丁雪只觉得头顶生命值不断跳出一个个“+1”。


    “唔,好好吃,”丁雪放下大碗,豪放挥手,“以后我每天都要吃肉,胖点就胖点吧,胖了没毛病。”


    俞爱宝看了眼脚边放着的那双新小白鞋,好心提醒:“那我建议你去换大一号的鞋。”


    刚才试鞋的时候,丁雪一脸惊喜的告诉她,减肥之前穿的38码鞋,现在人瘦下来十五斤,鞋码也小了一码。


    要是吃胖了,37码的鞋子穿着挤脚。


    毕竟花这么大代价才买到的鞋子,俞爱宝不提醒一下,


    显得不大厚道。


    丁雪这才想起来: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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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拍腿:“还好俞老师你提醒我,快快快,吃完我们就回去换一双。”


    二人逛到下午两点才回去,分别的时候,丁雪很高兴:“俞老师,跟你逛街可真舒服,咱下次还一起出来逛。”


    之前丁雪和徐老师一起出来,二人的消费观不同,早上徐老师在家吃的饭,丁雪也不说什么,但她高高兴兴点了炒饭,还没吃上两口,徐老师就在旁边说:“这炒饭家里也能做,做的还更干净,丁老师,你爱吃炒饭的话,下次还是在家里吃吧,还省钱。”


    上午逛街,丁雪看到一些小饰品想给闺女买点,徐老师会说:“这个发卡看起来也就一般般,这么贵,丁老师,我知道一个摊子卖这个,很便宜!”


    丁雪高高兴兴跟着徐老师找到那家小摊子,那里是卖杂货的,筷子、袜子都有,还卖皮筋和小发卡,光秃秃的黑色缠线皮筋,或没缠线的黄色皮筋,以及黑色漆面小卡子。


    中午丁雪想吃水饺,徐老师会说:“水饺太贵了,吃这个清汤面吧,唉,要不是你想吃,我连这个清汤面都不想点,在家吃多好,要么买个馒头也成,能垫肚子就行。”


    丁雪很崩溃。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儿,徐老师也没坏心眼,但出来玩就是让自己高兴的,二人消费观不同,一起出来玩,反而都不开心。


    丁雪想,俞老师就不一样了,她一看就不差这点钱,贵的能吃,便宜的能吃,她只在乎好不好吃,喜不喜欢,并且不会对自己的一些观点指手画脚。


    俞爱宝无可无不可的点头应下,今天出来玩,的确没什么不高兴的地方。


    她在这里没有能约出来一起逛街的朋友,有一个丁雪挺好。


    新农村旁边那块地的地契,直到周一才到俞爱宝手中。


    俞爱宝将那块地规划并画了图后交给张正宏,相比较度假村,这是一个小单子,但在还没接到度假村这个单子之前,建造农家小院这种活,对张正宏的这个小公司来说,算是中等订单。


    相当于这两个活交给张正宏公司,他们未来两年都没空接别的活了。


    张正宏几乎要把俞爱宝当祖宗供起来。


    为此,张正宏公司开始向外扩招,之前和他们公司对接的老板百思不得其解。


    他已经把价钱提的挺高了,张正宏这都不接,那现在这个单子的价,得比他高出多少?


    老板笔头轻点桌面,半晌,对秘书说道:“把于城邦叫过来。”


    于城邦这几日心惊胆战的,最怕从同事口中听到‘老板’二字。


    “邦哥,老板叫你去他办公室。”


    一道声音仿佛从头顶炸响,于城邦惊得一个激灵,全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邦哥?”


    “于副经理?”


    于城邦回过神来,干笑:“听到了,等会儿,我把东西收拾一下,这就过去。”


    办公室内,老板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于城邦。


    “阿邦啊,你跟我手下多久啦?”


    于城邦双手僵硬,额头冷汗滴下来,滴到眼眶里,一阵刺痛。


    他下意识伸手擦擦眼睛,顺带擦掉额头的汗。


    “怎么啦,系热吗?”


    办公室里冷空调开这么足,怎么会热。


    于城邦连忙摇头:“不热不热。”


    “介样喔,”老板转移话题,“雷记不记得张家公西啊,就前几天,我让雷去谈的内家喔,到现在都莫给我打电话喔。”


    老板说话带着浓重的广式口音,广普话听起来有点搞笑,于城邦却一点也笑不出来,甚至手脚都开始抖起来。


    “老……老板,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把这家公司给争取过来!”


    老板摇头:“不系喔,我本来系想吞并它的,唉,阿邦内,雷介样让我很蓝做诶!”


    办公室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两个高壮的黑衣保镖沉默的站在门口。


    于城邦啪的一下跪下来,哭喊:“老板,老板我错了,老板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啊老板!”


    老板挥挥手,不再看于城邦,神情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