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8 章 合力擒拿

作品:《厉害后妈在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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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英华知道的事不少,王蔓云想了想,也没瞒着,轻声说道:“查清了,背景安全,不过你亲奶奶早就过世,你爷爷跟你爸从来没见过,今后也没有必要见。”


    朱英华已经是参加工作的少年,认知已经今非昔比,瞬间就从王蔓云这番话语中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


    愣了一秒,他就理解了。


    只要安全,不管父母做出怎样的决定,他都无所谓,对于他来说,只有家里三人是他认可的家人。


    母子俩见朱英盛还没洗完澡,干脆在院子里一边散步一边说话。


    “你明天是不是要回部队?”


    王蔓云看着朱英华略微白皙与饱满了一点的脸颊,很满意,眼神里都是笑意。


    “明天一早就走,妈,你不用辛苦,过几天我就能回家休息了。”朱英华瞬间明白王蔓云的打算,心疼母亲,不打算让对方忙碌。


    王蔓云还以为朱英华这次回去得一个月才能回来,听完孩子的话,就明白朱英华这次回家是来自军区的任务。


    “我凉拌了两只风干鸡,有油跟辣椒浸泡着,就算天气热点也能放,不过最好是一个星期内吃完。”她今天在家已经忙活了好半天。


    给孩子带去部队的吃食,也早就做好。


    “难怪回家就闻到了香喷喷的鸡肉味,我还以为是妈给外婆特意准备的。”朱英华幸福地笑了起不想让王蔓云操劳,但知道母亲给自己准备了好吃的,他还是特别高兴。


    有种被宠爱的感觉。


    王蔓云见少年笑,她也跟着笑,心情很好地揉了揉少年的头,说道:“你周大舅家准备了饭菜,我今天就不献丑了,等你们外婆来我们家,我再亲手做饭给她吃。”


    她喜欢看少年的笑。


    别看朱英华气质清冷,但笑起来特别的纯净,让人如沐春风。


    “嗯。”朱英华点头。


    朱英盛花了十几分钟洗澡。


    不仅洗了澡,还换了新衣服,当他出现在王蔓云跟朱英华面前时,差点闪瞎两人的眼睛。


    “怎么穿得跟个红包一样?”


    王蔓云看着朱英盛身上的红色毛衣,又看了看红色的裤子,笑得不行。


    去年购进的那批布料中,有匹红色的布质量特别好,又厚实,过年送礼时,她都舍不得送人,干脆就给自家留下了。


    家里也就朱英盛年纪最小,她给做了一套红色的衣服,这布料厚是厚,冬天穿还是稍微单薄了一点,也就只能做春秋装。


    这套衣服从做好到现在,还没有穿过。


    没想到朱英盛今天用裤子搭了件毛衣穿出来,虽然红彤彤的看着很喜庆,但还真不错。


    毛衣虽然也是红色的,但却是深红,色差一错开,反而层次分明的好看,王蔓云笑是因为朱英盛这一身太喜庆,让人发自内心的开心。


    “好看吗?”


    朱英盛一点都不介意王蔓云说自己穿得像红包,反而是得意地转了一圈展示。


    “好看。”


    王蔓云跟


    朱英华同时点头。()?()


    “开心不?”朱英盛接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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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蔓云跟朱英华立刻就明白,朱英盛为什么要选择穿如此喜庆的一身了,这是为了让担心的老太太跟周卫军知道,他真的是一点事都没有。()?()


    “开心,很开心。”()?()


    朱英华及时捞过弟弟,把对方的头狠狠搓揉了一顿。


    “哥,头发乱了,乱了!”


    朱英盛急得哇哇大叫起来。


    “乱了就乱了,我还想更乱一点。”这会的朱英华一点都不像哥哥,反而是加快速度把弟弟的脑袋再揉了一下,才乐呵呵跑出了门。


    朱英盛急了,气得哇哇叫着追了上去。


    两个孩子的打闹王蔓云没有管,叮嘱警卫员看好家,她就提着礼物跟在两个孩子身后往周卫国家走。


    两家都住小楼,相隔不太远。


    走了不到五六分钟,就到了。


    至于打打闹闹的两个孩子,早就到了,这会跟周正江与秋秋在院子里玩耍。


    今天是周末,孩子们都休息在家。


    周卫国的级别还不能配家庭警卫员,为了迎接老太太的到来,夏乔一大早就带着一儿一女在厨房里忙碌,正正跟秋秋也就没能上朱家找朱英盛两兄弟玩。


    这会厨房里他们能帮忙的事刚做完,抬头往院门外一看,就看到欢欣鼓舞往他们家冲的朱家兄弟俩,朱英盛那身通红瞬间吸引了周家两个孩子的目光。


    那么喜庆的颜色,看一眼就让人高兴。


    于是正正跟妹妹立刻从厨房里跑出来迎接。


    两家孩子打成了一片。


    夏乔从厨房里出来时,王蔓云也刚好走到,都不


    用大人开口,几个孩子就帮忙着把王蔓云手里的礼物接进了家门。


    王蔓云这次拿来周家的礼物不重,也就没有让两个孩子帮忙提。


    “小盛今天这身衣服可真好,老太太看了肯定特别高兴。”夏乔一边招呼王蔓云在客厅坐下,一边看着红包朱英盛笑得不行。


    她以为是王蔓云给收拾的。


    王蔓云无奈地笑着解释:“你信不信这是小盛这孩子自己搭配的。”


    夏乔一愣,笑得更开心。


    但不管怎么,对王蔓云的功劳却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她夸赞道:“不管是谁搭配的,也得有东西搭配才行,看手艺,肯定都出自你的手。”


    夏乔对王蔓云的全能佩服不已。


    同样是毛衣,她给孩子们织出来的最多中规中矩,但凡算计错误一点,不是大了,就是长了,哪有王蔓云织的毛衣漂亮。


    看看朱英盛,再看看穿着白衬衣,外面搭着毛衣外套的朱英华,怎么看怎么都是大院里最亮丽的崽。


    夏乔太稀罕了。


    朱英华已经是少年,她不好意思‘上下其手’,干脆就过去抱了抱朱英盛,又摸了摸小孩的脸蛋,才满意地拿回一把小葱跟王蔓云一边收拾,一边闲聊。


    “这才几天,我发现你跟两个孩子肌肤开始恢复白皙了。”夏乔认真打量王蔓云的脸。


    发现确实是比头几天看到时白了些。


    “西部那边天气干燥,


    阳光猛烈,


    肌肤缺水下肯定会适当变黑,


    回来就不一样,


    我们沪市空气中水分多些,滋润几天,肯定就白回来了。”


    王蔓云今天照镜子也发现自己肌肤在恢复,心情很好。


    “听说那边非常干旱,吃水都困难?”


    说起西部,夏乔好奇不已,她是江南人,从来没有去过西部,也没有见识过西部的风土人情。


    “对,特别干……”不涉及机密的事,王蔓云毫无隐瞒。


    大人们一边干活一边聊天,几个孩子在家也坐不住了,打算去大院门口接人。


    “不是说要给外婆惊喜吗?”


    朱英华看着准备往外跑的弟弟,笑话起来。


    “我去接外婆就是最大的惊喜,比在家等更惊喜。”朱英盛不在意哥哥的嘲笑,反而是跑得更欢快。


    “你可得慢点,一会跑出一身汗,澡就白洗了。”


    朱英华提醒弟弟。


    朱英盛飞快往前冲的脚步慢了下来,最终停止。


    跟在身后的朱英华跟周正江同时笑话道:“怎么停下要去大院门口接人才更惊喜吗?不怕去晚了,外婆/奶奶已经到了?”


    “我决定还是走着去,得让更多的人欣赏到我的衣服。”朱英盛牵着表姐秋秋的手,笑得乐呵呵的。


    “我不跟你走一起。”


    秋秋拒绝跟朱英盛手牵着手。


    表弟这身衣服太亮眼,谁看到都会多看几眼,他们要是走在一起,大家也会看她,她觉得难为情。


    “表姐,你那么漂亮,干嘛怕别人看,你放心,有我保护你。”


    朱英盛笑嘻嘻地不肯放手。


    他天生喜欢热闹,觉得越多人看自己,就越开心。


    “华表哥!”


    秋秋挣脱不了小表弟的手,只能求救朱英华。


    “赶紧放手,你以为谁都跟你脸皮那么厚。”朱英华果然帮忙,看着精力四射的弟弟,他觉得应该让这小子进部队里锻炼锻炼,消耗一下多余的精力。


    朱英盛听话地放手,然后冲过来牵住了两个哥哥的手。


    表姐不愿意让他牵,那他就牵两个哥哥的。


    朱英华跟周正江对视一眼,无奈地牵着活蹦乱跳的朱英盛,他俩都是少年,长期锻炼下,足够牵着朱英盛玩出花样。


    朱英盛这身衣服确实足够吸引眼球。


    在小楼区的时候,遇见的人还算少,不怎么轰动,等到了公共区域,遇见的家属那是成倍的增长。


    朱正毅两口子在大院出名,他们的两个孩子更出名。


    看到一身红彤彤的朱英盛,家属们顿时乐得不行,甭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到都要热情地打一声招呼,朱英盛那是来者不拒,一一回应。


    认人认得那叫一个熟溜。


    朱英华跟周正江都佩服不已。


    四个孩子只走了一会,就到了军分区的大门口,然后跟一旁站岗的警卫一样,身


    姿笔挺地站立着,目光看着所有过往的车辆。()?()


    特别是军车出现时,几人的视线会格外重视。()?()


    四个孩子大小年龄不一,穿着也不一,但不管是哪一个,都无比的亮眼。()?()


    女孩娇俏漂亮,两个少年展露风姿,最打眼的还是朱英盛,这孩子除了长得好,那身喜庆的衣服硬是吸引了最多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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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把一身红穿得这么好看的,除了新娘子,也就天真活泼的小孩。


    “那小孩的衣服真好看。”


    路过的市民一边看着朱英盛,一边小声议论。


    “人更好看,一般孩子这年纪都皮得跟泥猴一样,脸也晒得黑黑的,穿红色的衣服根本就压不住,那小孩不仅压住了红色的艳丽,还衬托了红色,搞得我都想买点红布给我家小闺女做身喜庆的红衣。”


    议论朱英盛的可不仅仅只有一个市民,美好的事物值得大家欣赏。


    “听说那小孩背景不一般,父亲可厉害了。”一些住在军区大院旁边的市民认出了朱英盛,羡慕不已。


    副司令的儿子,难怪小小年纪就这么鹤立鸡群。


    市民们的议论声很小,不留意肯定听不清楚。


    但朱英华是军人,受过专门的训练,别看他神情平静,但对于捕捉这些议论一点难度都没有,很快,他就听清大家议论了什么。


    只要是无害的信息,他一般都当作没有听到。


    就在此时,他听到不一样的声音,那是四人,都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但谈话的内容却跟他们的外表完全不同。


    “穿毛衣那两个就是朱正毅的儿子。”


    一人用手挡着嘴,非常轻声跟同伴说话,他刚跟在市民身后,大体搞清楚了眼前这四个孩子的身份。


    “那么小的孩子都会失手,真是……”


    有个同伴的视线忍不住看了朱英盛一眼。


    也正是这一眼,让朱英华察觉到了异常,耳朵的注意力迅速集中过来。


    这四人非常小心,说话的声音也非常小,几乎算是耳语,但朱英华还是从四人嘴唇蠕动的节奏与动作猜到了几个字。


    瞬间,他就猜到这几人应该跟绑-架弟弟的事有关。


    这种时候,有两个选择,一是偷偷联系军分区,让人跟踪,从这四人身后找到幕后之人,另外一个办法就是现在就把这四人拿下。


    朱英华衡量利弊。


    他知道必须尽快决定,因为这四人很容易就消失在人群里。


    可一对四,他是没有把握的。


    朱英华相信这四人的身手一定还可以,不然他也不至于这么犹豫。


    就在他开始着急时,朱英盛察觉到了。


    朱英华的神情一点变化都没有,但朱英盛就是察觉到了,“哥?”小孩非常轻声地问。


    “左前方面相最老实巴交的四人有问题,我需要马上把他们抓住。”朱英华想过让警卫协助自己,但他担心那四人手里有枪。


    在这种闹市区,**很容易惊动群众。


    乱起来,不仅抓不


    到人,还有可能伤到市民,又或者是有群众被抓为人-质,所以他现在不能让警卫帮忙。


    警卫的身份太敏感,只要稍微一动,立刻能引起那四人的注意。


    “秋秋留下。”


    朱英盛明白要怎么配合朱英华了,但也及时叮嘱表姐别乱动。


    秋秋是女孩子,一直以来就没怎么训练过,面对歹徒,肯定很危险,必须要留在安全地带。


    “我一人没法及时抓住四人。”


    朱英华没有必胜的把握。


    “我带了弹弓啊,我能两弹齐发,你跟表哥一人绊住一个,我就能腾出手再次发射石子。”自从上次遇险,弹弓跟石子就再也没离开过朱英盛的身。


    哪怕今天是来迎接外婆跟小舅舅,他也带在身上。


    “准备行动。”


    朱英华瞬间同意了这个方案。


    周正江一直听着朱家兄弟俩的对话,作为军人的孩子,哪怕内容再震惊,都能保持住面上的镇静,所以他并没有露陷。


    “哥,我想吃糖葫芦。”


    突然,朱英盛伸手一指左前方的供销社,眼里都是馋意。


    那个位置刚好离那四人有点距离,但却又不会太远,保证不会马上惊动他们。


    “新牙还没长齐,不能吃。”


    朱英华可没有惯着弟弟,脸一冷,直接拒绝了。


    “我就要吃糖葫芦,要吃,就要吃!”朱英盛立刻化作不讲理的小孩,指着糖葫芦不停地跺脚,那气鼓鼓的样子,任谁都能看出他真的生气了。


    声音还特别大,就算之前没有人留意到他的动静,这会也都留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