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三年后

作品:《重生七零:疯批娇夫爱粘人

    时间如流水,眨眼而逝。


    不知不觉间,唐半夏已经临近毕业了。


    这时候,已经是八二年了。


    三年的时间,唐半夏一直是京市医科大里,那轮可望不可即的明月。


    奈何明月有主。


    那位主,还每逢新生入学,都爱来学校转悠两圈,平日里,也爱来刷些存在感。


    以至于,明月丝毫未曾染尘埃。


    八二年东。


    是唐半夏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冬天了。


    这两年,她忙忙碌碌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她在第三年的时候,就修满了制药系的全部学分,之后又去了隔壁临床医学系旁听蹭课。


    自从她去了临床医学系以后,第一从来没有旁落过别人家。


    搞得临床医学系的主任隔三差五的来劝唐半夏转专业,夸耀了许多临床医学系的好处。


    什么坐办公室啊,大医院上班啦,毕业以后可以去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啦。


    奈何,唐半夏对制药系爱的深沉。


    她又不是不知道医院什么样子。


    让她偶尔看个病出个诊可以,但要是让她整天面临生离死别,她容易emo,太考验人的心态了。


    而且,说句招人打的话。


    她去临床医学系旁听,主要是为了以后解剖实验体的时候更顺手熟练罢了。


    她热爱医学,更爱制药。


    她喜欢各种不同的药材,通过她的炮制处理,最后产生的各种各样的药效,并且为此着迷。


    临床医学系的主任见劝不动唐半夏,就换算了个思路:“唐半夏同学,你想留校任教吗?”


    京市医科大学,虽比不上京大和华大,但也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学。


    留校任教,既体面又轻松,社会地位还高。


    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想要得到一个名额呢。


    但是唐半夏从来没想过这一茬,主要是,她已经身兼数职了呀。


    再留校,怕不是要给自己累死。


    所以,她礼貌性的思考了一会会,还是拒绝了:“抱歉,我不适合教书育人。”


    她可做不来老师这种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职业。


    临床系主任很吃惊:“不再考虑考虑了?”


    “不用了,谢谢石主任的好意。”


    唐半夏冲他颔了颔首,抱着书回了宿舍。


    宿舍里,舍友们都在。


    “半夏,你过来了?”


    秦芳虹迎了上来,递给唐半夏一个信封:“这是最后一笔。”


    是她三年前借的钱,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攒够最后一百块。


    唐半夏也没推辞,收下来放到挎包里,问了一句:“你爱人又去卖山货了?”


    这几年的社会风气越来越好了,很多人偷摸着进城兜售一些农产品,打办的人也由一开始的铁面无私,到后来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秦芳虹的男人,就经常这样做,这才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凑出了一千块钱。


    秦芳虹笑容满面的道:“没有没有,我们那分产到户了,这是卖粮食的钱。”


    “卖粮食?”唐半夏迟疑了一下。


    秦芳虹一看就知道她误会了:“是卖剩下粮食的钱,留出口粮来了。”


    “那就好。”


    分产到户的事,唐半夏也有所耳闻。


    就怎么说呢,给自己家干活,和给公家干活,心态和动力都是不同的。


    自从分产到户以后,只要勤奋的人家,就再也不会饿肚子了。


    那心思活泛的人家,还有可能攒下一笔家业来呢。


    “对了,半夏,马上就要毕业了,你是怎么打算的?”


    已经十月末了,不出意外的话,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毕业了。


    此话一出,宿舍里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包括一直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付明月。


    没办法,实在是唐半夏太耀眼了。


    但她的耀眼,却又不会灼伤别人。


    不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半夏就成了她们这一届,公认的无冕之王。


    或许也可以称作是全学校的无冕之王。


    始终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这样的一个人,各家单位肯定是抢着要的,她们从来不怀疑唐半夏分配的去处会差。


    只是好奇,唐半夏会如何选择而已。


    唐半夏看了付明月一眼:“我可能会进研究院。”


    “嗤~”


    于蔷薇嗤了一声:“我还以为唐大学霸有什么好去处呢?原来就是个研究院啊。”


    “研究院怎么了?”令人意外的事,问此话的竟然是付明月。


    于蔷薇眼梢一挑:“那不都是书呆子去的地方?”


    时下观念,医学生毕业以后,最体面的去处,无非是大医院或者留校。


    研究院虽然好,但人们对其的刻板印象是,默默无闻的一群人,不如医生体面,不如留校任教更受人尊敬。


    所以唐半夏选择研究院,不止于蔷薇,冯玉莲都有些诧异:“半夏,你真要去研究院啊?”


    “有什么不可以吗?”


    冯玉莲摇了摇头:“当然没有。”就是觉得以唐半夏的成绩和优秀,去研究院太可惜了。


    不过她也有点佩服唐半夏,在学校里的时候,即使大家都知道她已经嫁人生子,还是奉她为女神。


    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人,却选择了一个默默无闻的工作。


    唐半夏笑了笑:“我也觉得挺好的。”


    她的实验室,终于要迎来新人了啊。


    “对了,别光说我啊,说说你们,都是怎么打算的?”


    “我要争取留下,跟我男朋友一起。”冯玉莲坦坦荡荡的说着。


    她的男朋友,就是公大的那个肌肉帅哥。


    唐半夏不置可否,但是:“你跟你父母商量过吗?”


    冯玉莲的父母对她可是千般小心,万般呵护的。


    “不用商量,我自己做主就是。”冯玉莲心里也没底,但她一定会留下来的。


    “芳虹,你呢?”


    “我啊,我得回老家,我男人孩子都在那呢。”


    唐半夏点点头:“以你的成绩,回老家肯定能分到一个不错的单位。”


    “是啊。”秦芳虹笑容里充满了希望。


    她总算是毕业了,以后她们会越过越好的。


    接下来,其他人也纷纷说了下自己的想法。


    有的想任教,有的想留在京市上班,还有的想回老家。


    就连一直不参与讨论的付明月也开了口:“我会去研究院。”


    宿舍静了一瞬,还是秦芳虹打破沉默:“那也挺好,跟半夏有个照应。”


    付明月颔了颔首,又转回头去,继续看她的书。


    这几年来,付明月的成绩也始终稳定在系里前十,这也是唐半夏邀请她的原因。


    人刻苦,又有天赋,她当然要先下手为强了。


    又说了会话,她收拾了几件衣服,骑上自行车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