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的不是他,那就好!

作品:《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

    “是啊,想来想去,我们觉得还是要去一趟司家。老爷子和司老爷子有约定,云初这事,太伤司家脸面了。我们得去和他们好好道歉。”


    外头响起王秀君的声音。


    “你们和司家有婚约。云初不行,可可行啊。她是你的亲生闺女呢。”


    有人附和道。


    "这事,得和司家商量。本来是想带云初去,好好说明一下,可无奈,她伤得厉害,撕裂得厉害,路都走不了!嘴也咬破了,脖子上全是被……那个的痕迹。”


    “哎!这事是真丢脸,那孩子平时看着乖巧,谁知道她会做这种事!”


    王秀君唉声叹气地道。


    “……”林云初。


    王秀君这是趁她不能出门,使劲地将她往脏里说!


    林云初脸色冷沉,这一周内,她一定要撕破她这张丑陋的嘴脸!


    到时候看脏的人到底是谁!


    待王秀君几个人声音远去后,她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换了一套衣服。


    林家生怕原主抢了司家做军官的大孙子,将原主视为眼中钉。


    昨晚把原主带回来后,直接扔床上,没报警,没给她换衣服,更没给她找医生。


    换衣服的时候,她才发现原主这一身,还真伤得不轻。


    脖子上、手臂上都是淤青,甚至她嘴角都是破的……


    她这模样,说被人蹂躏都没人相信。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这些的时候,换好衣服后,她从电视柜最里面找到一把钥匙,顺利打开王秀君夫妇素来不让她进去的房门。


    进入他们房间门后,她拿着一根铁丝,顺利打开王秀君的保险箱。


    别问她为什么有这能力,没办法,上辈子创业太辛苦,学的技能有些多。


    王秀君保险箱里有各种各样值钱的东西。


    黄金项链、手镯、耳环,一堆大团结,以及一堆收据和一个记事本。


    林云初拿出她的记事本,记事本里记录她做过的一些重要的事。


    才翻到第五页,她便看到她上面写着燕围口顾家的地址。


    后面页上记载着她每年去燕围口的时间和消费。


    林云初神色冷沉,原来王秀君每年都去过燕围口见林可可!


    除了这些,这个记事本里面后面的东西,让她越看越心惊……


    潘紫梅BB男,生亡,后赠送给钱姓家庭,贰佰元。


    陈雨琦BB女,婆妇不要,老陈头十圆抱走。


    李梅红BB男,残疾,老陈头十五元抱走。


    ……


    有好多个刚出生孩子的记载。


    她就说王秀君就一个妇产科医生,怎么会这么有钱。


    不仅补贴了她娘家大哥买房子,还补贴了她娘家二哥娶媳妇,还花钱打通关系让她那犯罪的三弟少判刑了好几年……


    原来这些年,她干的都是这种勾当。


    丧尽天良啊!


    她这哪里是医生,摆明就是一个人贩子!


    将她和林可可换掉这种事,在这么多事情中,只能算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


    林云初骇然,压住内心的震惊和愤怒,拿着这个本子和王秀君房门的钥匙,声色不动的出了家门。


    除了戳穿真千金的秘密,她还有了新的打算和任务。


    *


    “听到没?那边的死人了一个人!来了好多特警。在查案,在搜索。我这活大半辈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特警出动。”


    “就是昨天林家找到闺女的那条巷子的不远处。拉起警戒线了,有人看到那尸体,脑袋直接爆浆!七窍流水,眼珠子都被挖了出来。”


    “可真残暴!”


    “谁说不是呢?现在特警在满世界找人。“


    “昨天林云初能活着回来,那都是万幸。”


    “对!只可惜!大姑娘还是被糟蹋了!”


    林云初一出门,就听到大院门口的几个大妈在聊天。


    特警办案?


    昨晚水晶巷还出了这么大的事?


    让她脑海中第一时间想起昨天晚上站自己面前的男子。


    他脸上、身上都是血,眼眸散发着嗜血、凶狠的光芒。


    可一想起他生扑在她身上,嗑她唇的模样,林云初莫名有些心跳加速。


    他动作可真暴力,压她身上,好似千斤重的石头,让她完全喘不过气。


    他咬她手指的时候,那是真下死手。


    她右手食指指尖和无名指指尖,生生被他咬掉一大块肉。


    抬手看自己手指,现在都有一种钻心的疼痛。


    幸好他咬了她。


    想到现在自己身体依然完好,脑海中男人的模糊的形象一下就正义了起来。


    但他看起来,好像受了很重伤的样子。


    难道死的人是他?


    “哼哼……咳咳……哎呀,云初你这是去哪?”几个大妈倏地感觉有人站身后,看到身着浅绿色淡雅花纹连衣裙、带着一条小丝巾林云初的时候,脸上都是背后议论人、被抓了个正着的尴尬。


    “死的那个人长什么样?”林云初开口问。


    “啊……”大家伙都愣了一下,有人立马回答,“听说有一个很矮,有些胖,黑黑的,头上有一戳毛。”


    “哦。那就好。”


    林云初放心了。


    昨晚那男人个子很高,身材精瘦,肌肉结实,头发不长。


    死的人不是他!


    “请问是林云初同志吗?”


    面前突然出现好几个人身着警服的人出现。


    “……”一边围观的大妈纷纷胆怯地往后退。


    大家对警察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心,心中本能感觉,只要被警察找就不是什么好事。


    “是,我是。”林云初镇定点头。


    “我们越市派出所的,有些事情想和你了解你一下。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为首的警察同志开口。


    “好。”


    林云初点头。


    心头却在暗忖警察他们找她的究竟是什么事。


    林志峰一家分明没给她报案,难道是因为他们觉得昨晚后来发生的惨案和她有关?


    脑袋里有无数疑惑,林云初却没问,非常配合地跟着警察走了。


    “这啥情况?水晶巷刚发生惨案,警察立马来找云初这丫头,这事和她有关?”


    “谁知道呢?这事怎么越想越乱呢?”


    失身案。


    杀人案。


    警察。


    特警。


    每个词都让人心惊胆战。


    “可不是!算了,算了,咱们现在先不要讨论了。这几天肯定不太平,大家都回家,没事不要在外头溜达。”


    聊天的大妈越想越觉得世界不太平,纷纷作鸟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