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直觉

作品:《是你要分手,我平步青云你舔什么

    朱志远瞥了一眼,这边光线暗,但朱志远的眼睛自从双鱼岛练出看光功能后,视力有了很大的加强。


    虽然隔得远,他仍然看清了捡废品的人的样子。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人,个子不高,戴着顶帽子,但身体很结实,手臂粗壮有力。


    朱志远前世只是听说过,并没有看过凶手的照片,他只是有一种直觉,这个人,应该就是那个凶手。


    他不动声色的搂着何诗雅往前走,错身而过,走出两步,朱志远霍地转身。


    那凶手果然就窜到了他身后,手中的长柄铁钳换成了一把铁锤。


    铁锤高高扬起。


    如果朱志远不转身,他这一锤,就要砸在朱志远的后脑上。


    前世那个男子,就是这么一锤给砸死的。


    凶手没想到朱志远会突然转身,一下子愣住了。


    何诗雅这会儿也回过身来,看到凶手高举铁锤的样子,她吓得一声尖叫。


    她这一声叫,让凶手眼中凶光一闪,上前一步,一锤就向朱志远面门砸下来。


    他个头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朱志远却有一米八五,他这一锤,砸不到朱志远的头顶,只能砸朱志远的脸。


    但这人手臂粗壮有力,下手也极狠,这一锤,风声呼呼,真要砸上了,哪怕就是砸在脸上,也能把脸砸碎。


    不过朱志远当然不会给他砸上。


    他上步,举锤,朱志远同时抬脚,一脚就踹在他胸膛上。


    朱志远这一脚有力,把凶手踹得直飞出去四五米。


    凶手落地,铁锤和蛇皮袋子全都脱了手。


    凶手在地下打个滚,不等站起来,直接就那么爬着去拿蛇皮袋子。


    他抓着蛇皮袋子,一手就向袋子里伸进去。


    前世的消息,这个凶手,是个通缉犯,手中有枪。


    他手伸向蛇皮袋子里,显然就是去掏枪。


    朱志远飞步上前,一脚踢在凶手脑袋上,凶手脑袋一歪,晕过去了。


    但他的手里,已经抓了一把枪。


    “就是这家伙了。”


    看到枪,朱志远就百分百肯定了。


    他掏出手机,打给朱旦:“蛋子,你现在在做什么?”


    朱旦道:“我刚跟丽丽看了电影出来,她要去逛夜市,有事吗哥。”


    “你到老街这边来。”


    “哎。”朱旦立刻应了下来。


    五六分钟左右,朱旦就来了,骑着摩托车,后座还带着毛丽丽。


    车停下,毛丽丽先叫了朱志远一声:“哥。”


    又好奇的看了一眼何诗雅。


    朱旦则去那地下的凶手,道:“哥,怎么回事?你打死人了吗?”


    他说着,就左右的看,看有没人看到。


    “没死。”朱志远知道他的想法:“但这家伙不简单,他是个通缉犯,手上还有枪,看到没有。”


    朱志远一指,朱旦就看到了枪,他一步跳下摩托车,先把枪踢开一点,一脸兴奋的道:“有枪,哥,这可是大案啊。”


    “嗯。”朱志远点头:“你叫人,呆会我先走,你别扯上我,就说你和女朋友看电影回来,听到有人喊救命,你就出手把凶手抓了,喊救命的跑了,你也不认识,就行了,知道不?”


    朱旦立刻明白了朱志远的意思,眼光亮起来,点头:“知道。”


    他当即掏手机打电话。


    他的治安小队,很抱歉,没有什么休息时间的,天天要上班,早八点到晚十点,要是碰上事情,干到十一二点,甚至凌晨都有可能。


    不过他是小队长,有点儿特权,到下午六点,他就回去了,有事叫他就行。


    当然,队里其他人也一样,可以轮着休。


    他打了电话,没多会,远处就有车子开过来,是治安队的车,朱志远就带着何诗雅离开。


    何诗雅从头看到尾,但她很聪明,一句话不说,也不问,只是紧紧的搂着朱志远胳膊。


    车到她家,上楼,进屋,何诗雅不开灯,却反身抱住朱志远,拼命的吻他。


    到这一刻,朱志远彻底忍不住了,也不管了,直接把她抱起来,进里屋,扔到床上,恶狠狠的道:“我警告过你的,你自己要飞蛾扑火,怪不得我。”


    “我就是蛾子,就算烧成灰,也不后悔。”


    她的声音象猫叫,眼光也象发春的猫,妩媚中带着一点狠劲。


    朱志远早看出来了,这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子。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下了大半夜。


    一直到中午,两人才起床。


    何诗雅去弄了几个菜,她厨艺不错,但家里没什么菜了,鸡蛋,香肠。


    朱志远看了一眼,牌子是双汇的。


    这会儿的双汇还行,还是国企,过几年,就会变成私企,在朱志远重生前,会卖掉,老板拿钱上岸,去国外逍遥。


    “你喜欢吃香肠啊?”朱志远问。


    “也不是。”何诗雅道:“就是简单啊,有时候忙一天回来,不想弄什么菜,就煎几片香肠。”


    “油炸的,不怕发胖。”


    “我吃不胖。”何诗雅得意的扭了一下腰:“天生的。”


    又摇头:“也不敢多吃,但也不能不吃,肚子饿,没力气,一首歌有时都唱不完。”


    “其实胖一点没事。”朱志远道:“你们歌手,红不红,其实看歌的。”


    “嗯。”何诗雅点头:“我听你的,不红也没关系。”


    “不红就打红你。”朱志远挥了一下巴掌。


    何诗雅就吃吃的笑,媚眼如丝。


    吃了饭,朱志远开车,带着她出去。


    何诗雅也没问朱志远要带她去哪里。


    朱志远带何诗雅到了江边,这边有一个楼盘,名为江山帝景。


    这个盘,是这会儿最贵的一个盘,均价一万三千九百九。


    而东城这会儿的平均房价,也就是七八千的样子,而且在降,贵了将近五千。


    不过这个盘贵有贵的理由,一是精装修,二是户型非常好,板式结构,南北通透。


    小户型,六十到八十之间,两室一厅一卫,却有两个阳台。


    北面生活小阳台,南面观景大阳台,设计成半球形,整体落地玻璃窗。


    这样的设计,早上可看日出,晚上可看日落,前面就是东江,江枫渔火,千帆竟渡。


    朱志远选了一个六十七平的小户型,让何诗雅拿身份证出来。


    何诗雅惊喜的道:“志远,你……”


    “嗯。”朱志远点头:“买给你的,全款,今天就搬。”


    “志远。”何诗雅一脸激动。


    “你那边黑灯瞎火的,我不放心。”


    这话让何诗雅更加激动,紧紧的挽着朱志远胳膊,恨不得整个人都化在他身上。


    精装修的,提包可以入住,拿了钥匙,回去就开始搬。


    租房的人,都是经常搬家的,有经验,何诗雅就两个大提箱,加上桶子盆子什么的,朱志远一车就给装了过来。


    “我去买菜,晚上,我弄几个拿手菜,算我们入伙好不好?”何诗雅脸颊儿红红的,显示着内心的激动。


    她是下面小县城的人,二十岁音专毕业出来闯,五年了,到今天,终于在东城这个大城市里,拥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这种激动的心情,就如那江边的晚潮,压都压不住。


    “你收拾一下吧,我去买菜好了。”


    “那我们一起去,收拾不急。”


    这会儿,何诗雅一刻都不想跟朱志远分开。


    她有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男人啊。


    “行啊。”朱志远笑着,让他挽着胳膊,一起出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