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家,我回不去了

作品:《林风李薇薇洪炎逆渊

    只见老尸魔身前的血光,猛的明亮一瞬。


    林风分身发出的舍魂斩,竟然如同光打在镜子上,转了个角度射向林风另一具分身。


    轰隆。


    林风另一具分身直接被轰成了漫天血雾,渣都不剩。


    血骨辰乐转身笑道“老师这招《血镜折光》你觉得怎么样?


    哦,看我这记性,忘记教你了,呵呵。


    老师也只是刚刚悟出。”


    林风心中满是震撼,“星宇,这是什么秘法?也太强了,竟然能将别人的攻击转移。”


    “这是顶级的战斗秘法,有点像你们这个星球上的一部武侠小说中的绝世武功,斗转星移。


    确实强大的不像话。


    不过,他这功法好像只能让攻击偏移,还做不到反弹。”


    林风两具分身连带灵魂被毁,导致他头痛欲裂,应对血骨晨乐的攻击极为艰难。


    但血骨晨乐始终没有破坏林风的肉身。


    “林风,老尸魔想要夺舍,不会对你主体的肉身下死手的。”


    “我知道,我正在发动源血秘法,全力恢复灵魂。”


    “小家伙,害怕不害怕?我会吞噬你的灵魂,占据你的肉身,你的一切都将是我的。”


    血骨晨乐走向林风,他距离林风还有十几步时,收回了漫天的骨刺。


    林风直接控制八只六管格林机枪,射击血骨晨乐。


    哒哒哒。


    砰砰砰。


    机枪子弹打在血骨晨乐身上,就像挠痒痒一样。


    血骨晨乐完全不惧子弹的冲击力,继续往前走。


    到了他这个境界,这种普通的热武器已经伤不了他分毫了。


    林风直接将八支六管格林机枪全部收入储物空间,目光紧盯着血骨晨乐。


    血骨晨乐停在林风身前,笑了笑,灵魂直接离体,瞬间钻入林风识海。


    林风的灵魂缩在识海一边,严阵以待。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比林风的大了两倍,散发的威压就让林风的灵魂体瑟瑟发抖。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凝聚成了他自己的模样,和蔼说道“徒儿不要害怕,一万年来没有任何补给,我早已经是强弩之末,灵魂根本受损,无法进行夺舍。


    刚才只是给你上了最后一课。


    你太嫩了,面对行星级强者你还差得远。


    老师对你没有恶意。


    你的到来,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你在地上的所作所为我都看在眼中。


    你的性格太像我了。


    记住我教过你的东西,不要和我犯相同的错误。


    未来你若是去尸魔族,将《血骨秘典》带回血骨家族,有可能的话照顾一下我的后人。


    尽管我落得这个下场,我依然认为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


    说着,血骨晨乐的灵魂体散发出无数白色光点,慢慢融入林风的识海。


    林风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飞速壮大,完全没有出现被夺舍的迹象。


    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则越来越淡。


    林风这才相信血骨晨乐的话,情不自禁的喊了一声“老师!”


    血骨晨乐笑了笑,“这句老师,叫的还算真诚。”


    接着他叹了一口气,抬起头似乎在遥望远方。


    我回不去了。


    你带着我的记忆,替我回去看看吧。”


    林风心中一痛,血骨晨乐作为尸魔族,又来蓝星收割,他本是自己的敌人。


    可他却真把自己当作弟子,对自己倾囊相授。


    他想起血骨晨乐刚刚的嘱托,“争斗绝非宇宙的主旋律。”


    这可能也是他收自己为徒的原因之一吧。


    他就算不能夺舍,灭掉自己还是很容易的。


    血骨晨乐的身影越来越淡,依然笑看着林风。


    他把一切都寄托在了林风身上,心中已无多少遗憾。


    林风伸手去抓血骨晨乐的灵魂体,却抓了一个空。


    “老师,你赶快出去,回归自己的身体,也许还能活着。”


    血骨晨乐摇了摇头,张开双手。


    砰,他的灵魂体彻底化作白色光点,犹如满天繁星。


    “好好活着......”


    这是血骨晨乐留给林风的最后一句话。


    满天繁星消散,林风的灵魂体长大了一倍,识海也跟着变大。


    如同从一个小黑屋,变成了一个大教室。


    ......


    过了许久,林风睁开了眼睛,眼中充满了哀伤。


    眼前血骨晨乐的肉身,已经化为一堆灰烬。


    “林风,你真的赢了,老尸魔太强大了,我以为你铁定失败。”脑海中星宇兴奋的声音响起。


    林风一愣,“不要在这样称呼我老师,他叫血骨晨乐。你怎么知道是我,而不是他。”


    星宇愣了一下,“我与你的灵魂印记绑定,你失败了,灵魂印记被抹除,我也会被重置。


    为什么不让我叫他老......,咱们不是一直这么叫他吗?”


    林风将刚刚识海中的记忆共享给星宇。


    星宇恍然,“这个血骨晨乐教导你,还真是煞费苦心啊,一直给你压力,最后还给你上了生动的一课,我都以为是真的要夺舍。


    对了,他的《血镜折光》传你了吗?”


    林风点了点头,“老师把自己所有的记忆都给我了,这次真的是毫无保留。”


    星宇感叹道“这么好的老师整个宇宙也没有几个。”


    “星宇,我准备派一个分身去尸魔族,去血骨家族,完成老师的遗愿。”


    “应该的,派一个分身在尸魔族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你的变身能力是尸魔,在尸魔族才能更快的成长。


    人族和尸魔族两边都留有分身也更安全。另一个分身可以隐藏起来修炼,这样简直万无一失。”


    林风只是想实现老师的遗愿,老师一直惦记着家里的弟弟、妹妹和族人。


    血骨晨乐化成灰后,五位长老也化成了灰。


    尸魔族也有落叶归根的习俗。


    林风从储物空间中拿出六个小盒子,


    将他们收起来,又放回储物空间,准备带回尸魔族安葬。


    之后林风又重新孕育两个分身。


    将一个分身收入储物空间,留一个在这里修炼。


    然后他向金属门走去。


    走了两步,林风回头看了一眼,“星宇,留在这里的分身怎么补给。”


    “没有必要担心这个,他有你所有的能力,能变身,能打开储物空间。


    你和分身的灵魂共享,分身能和你的本体打开同一个储物空间。


    分身缺什么你放入储物空间,让分身取就可以了。


    就这个能力,在宇宙中做生意你也能成巨富。”


    林风还真没用分身打开储物空间,试了一下,果然可以。


    自己这次突破,储物空间也从十立方米,扩大到了二十立方米,暂时够用了。


    他扫了一眼这片空间,似乎还能看到血骨晨乐教导自己的身影。


    又停留了片刻,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