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2 章 你的嘴,比你爹讨人喜欢

作品:《大明,我给老朱当喷子的那些年

    “谁说不是呢?”


    想想起皇子们老师的身份,再想想自家孩子老师的身份,宝船这心里也是深有同感。


    “不仅仅是皇子们的老师好 ,公主郡主的老师也好啊,你刚瞧见宁国公主的骑术没有?”


    “害,若是真要比的话,我等只怕是都比不过。”


    宁国公主是马皇后第一个闺女,老朱第二个女儿,也是明朝第一个而且也是唯一封国的公主。


    她的丈夫梅殷,更是老朱最喜欢的女婿。


    朱棣登基为帝后,梅殷被朱棣手底下的人给挤水里淹死。


    公主认为是朱棣杀了他,所以进宫扯着朱棣的衣裳大哭。


    那时朱棣已经是皇帝,九五至尊,公主的行为可以说是大不敬。


    可朱棣却没有因妹妹行为生气,还得好声好气地哄着。


    不仅给妹妹的儿子封官,还送给妹妹各种好东西。


    梅殷到底是不是朱棣弄死的,这件事谁也说不清。


    他倒是觉得不大可能,他一个皇帝跟没实权的驸马都尉计较些什么呢?


    应该是手底下的人,揣测朱小四心意干出来的事。


    从这些事也知道,这位宁国公主的地位是不一般的。


    不看别的,就看她能和兄弟们一块儿上马狩猎,和兄弟们并排而坐,累了老朱还给递茶水就知道了。


    能有这个待遇的,除了马皇后,也只有这个大闺女了。


    他们站在别处看皇家,皇家也站在高处看他们。


    朱棣见大侄子不来陪着自家人,倒是陪着几个没见过的小孩儿,便扭头向自家妹妹打听道。


    “那是谁家的孩子,倒累得咱们吴王殿下亲陪?”


    亲堂哥还没有这个待遇呢!


    “那是顾大人家的孩子。”


    宁国公主令人取下襻膊,又整理好自己的袖子后低声笑道。


    “英哥儿喜欢他家那漂亮姑娘,可人家不是提前定亲了么,大嫂嫂便认了那姑娘为义女。”


    “平时不怎么进宫,一进宫英哥儿就围着人家转。”


    “还叫人家把未婚夫带来,喏,可不就是他旁边那位,瞧他笑得多高兴,一口一个子棨。


    果然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对着自己情敌还这么高兴。


    “嚯~”闻言,朱棣也是有些无语:“这孩子缺心眼儿吧他?”


    这要是换了自己,不揍那小子一顿、不坑他就不错了,哪里还会对人笑得那么灿烂?


    “四哥四哥。”


    这时候,七岁的朱权,拉着顾修小跑了过来,扯着他的衣裳撒娇道:“四哥,带我们俩去骑马吧。”


    这么多哥哥,老十七朱权最喜欢的还是自家四哥。


    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


    “俩?”


    朱棣往他身后一看,就看到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娃娃,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笑着问道。


    “你爹爹,是不是叫顾光曦啊?”


    别问他是怎么认出来的,这父子俩长的挺像的。


    “是,学生见过燕王殿下。”顾修如今已经开蒙,所以能自称学生:“十七皇子同学生说,燕王殿下的弓马是诸王中最娴熟、最厉害的。”


    “早年随开平王学功夫,后来又跟着魏国公练兵北平、出征漠北,乃霍将军转世的大英雄,将来必定能封狼居胥,学生实在是仰慕。”


    顾修年纪虽然小,可说话却是一套又一套的,而且吐字还清晰,加上一张好看的脸蛋,多少有些讨人喜欢。


    朱权:“……”


    他疑惑地看着小伙伴,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四哥是霍将军转世,什么时候说过四哥可以封狼居胥?


    小孩子的心眼子,可瞒不过大人,朱棣和宁国公主早已看透孩子的马屁,可这个马屁却拍的朱小四很舒服。


    他叉着腰,哈哈大笑几声,弯腰就把小修子给扛了起来。


    “你这张嘴,比你爹讨人喜欢,看在你小嘴那么甜的份上,走,本王带你骑马去。”


    对,每个人都有梦想,而他的梦想就是封狼居胥。


    像霍将军一样,打的蛮夷哭爹喊娘,打得他们俯首称臣,打得他们不敢靠近边疆长城一步。


    燕王大笑着抱着个小孩子去骑马,这行为很快吸引了帝后,还有在场人的所有目光。


    “那是谁家的孩子?”


    “好像是光曦家的。”


    “没听说顾大人和燕王殿下交好,燕王殿下怎么抱着他的孩子?”


    “谁知道呢,说不准是私底下交好呢?”


    捕风捉影是文官的拿手好戏,顾晨的脸色黑了又黑,好半天才忍住不把那小子捉来打一顿。


    这个小混账,又给他老子惹事!


    “这个老四,又给小顾大人惹麻烦了!”


    虽然隔着老远,可马皇后已经能想象到他的心情。


    “老大。”老朱放下茶盏,扭头看向一旁笑盈盈的好大儿:“听说,这孩子不大喜欢读书?”


    功夫好也行,将来当个驸马都尉,那小顾和标儿,不还是亲家么?


    朱标笑答:“都是小十七带的,这么小的孩子还没有定型,将来到底喜欢什么,谁知道呢?”


    反正他在一旁瞧着,光曦不高兴自己儿子当武将。


    “你徐叔叔觉得在应天无聊,咱又舍不得他去北平受罪,那地方的气候不适合你徐叔养病。”


    老朱眼珠子一转,压榨臣子的想法就又来了。


    “你给小顾说一声,把这孩子送去魏国公府给你徐叔调教,上午习武,下午就读书嘛。”


    妹子喊顾晨小顾,那他也浅喊一声小顾吧。


    徐老弟有一身的本事,就是可惜如今的身子不咋好。


    趁着还活着,多给培养几个小将,标儿以后才好用嘛。


    不然等到以后自己没了,老兄弟们一个个都老了。


    标儿和雄英用谁呢?


    “是,爹。”


    见儿子答应了,老朱才不提此事,恰好这时朱雄英又一箭中红心,更是喜得他见牙不见眼的。


    “妹子,你瞧咱大孙……”


    秋狩一共是七天,这七天皇帝大臣和后妃女眷,都住在狩场的帐篷里,当然有划分地区。


    不该你去的地方,你不去就可以了。


    等帐篷搭好,灯都点上了,朱小四才把娃给送回来。


    朱棣在北京待了那么多年,那体格不是说着玩儿的。


    他抱着顾修策马跑了一个时辰,还带着他猎了些动物。


    等顾修从马上被抱下来的时候,他大腿内侧已经疼得不行,直接连站都站不稳,只能给顾安抱着。


    本来就一肚子气的顾晨,这会儿也不忍心再责怪。


    “知道痛了?”


    “还想习武、找武师父吗?”


    朱棣那个小王八蛋也是,不是自己儿子所以不心疼是吧?


    这么小的孩子,能在马上待两个多小时吗?


    “想。”没想到,这小子受了罪,反而心智更加坚定了:“爹,儿要当将军,儿要武师父。”


    “爹,你不知道,儿子坐在燕王殿下的怀里,感受着策马奔腾,儿子觉得浑身都是热血。”


    “儿子看着燕王殿下,拿着长弓对着鹿儿一击即中。”


    “儿子……儿子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总是是一种很好的感觉。”


    “爹,儿子喜欢那种感觉,爹,你就成全儿子吧?”


    顾修挥舞着小手,极力想表达自己的当时的感受,可他如今的词语库实在是太匮乏了。


    说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你那是头脑发热。”


    顾晨看着自己儿子腿上,被马鞍磨出来的血印子道。


    “习武很苦,比读书苦很多很多,你还是老老实实地读书吧。”


    他都已经掰着手指给儿子算好了,等他儿子科举当官的时候,老朱多半是已经宾天了。


    到时候当文官儿,又有自己罩着,那日子是要体面有体面,要尊贵有尊贵,说不定还能吃口皇家的软饭,拱一拱老朱家的白菜。


    何必要去卖命呢?


    “儿子不怕苦,真的。”顾修伸手扯着父亲的袖子,继续哀求道:“爹爹,儿子真的不怕苦。”


    “只要爹爹答应儿子,让儿子习武,儿子一定好好读书,最起码能给爹爹考个秀才回来。”


    “好不好?”


    小孩子的苦苦哀求,别说是顾晨这个被求的当事人,就连一旁的苏婉盈都忍不住心软了。


    “相公,要不然……”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帐外珍珠的声音就响起来了。


    “老爷,夫人,太子殿下请老爷去吃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