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赵任城

作品:《穿成年代文女主的知青小姨

    张云溪站起身,“何姐好,我叫张云溪。”


    何小小:“嗯,小张。”


    张云溪:“……”


    “也行。”


    小张就小张吧。


    何小小转身出去了。


    邓大美立即撇撇嘴,“不是我说她坏话啊,她平时不喜欢跟人扎堆,形单影只的,我跟她说话都不理我,平时闲下来了,就喜欢琢磨木头,性格跟木头一样。”


    张云溪:哇哦,更帅了!


    但撞上邓大美气愤的眼神,她只能说,“这样啊。”


    “对啊,不过没关系,现在有你,咱们能说话,你往后可不能嫌弃我吵啊。”邓大美是典型的自来熟兼话唠,何小小不爱说话,两人没法聊天,她无聊的要命。


    张云溪笑,“不会。”


    “哎呀妈呀,你笑起来可太好看了,要我是个男的,我铁定得娶你。”邓大美露出向往表情。


    张云溪被她逗乐。


    等饭煮好了之后,张云溪想要炒菜,现在这年月,吃什么都困难,她不能吃白饭啊,得干活表示一下。


    “啊啊啊啊啊!!!”


    邓大美尖叫。


    何小小都被吓得进来了。


    张云溪更是傻眼,“怎……怎么了……”


    “你咋搁那么多油。”邓大美要疯了,这猪油起码三天的量啊。


    “抱歉。”张云溪手足无措。


    邓大美赶紧用锅铲把猪油分块,铲起来重新装油罐里,“行了,你炒吧。”


    “好。”


    张云溪气虚。


    她发誓。


    想到七十年代的人资源匮乏,猪油更是难得,她就弄了不到指甲盖大的猪油。


    谁能料到……


    三天的量。


    好吧,是她冒昧了。


    一道青菜端上桌,三人也在小院里的饭桌上开饭了。


    何小小递给张云溪一个鸡蛋,“请你吃鸡蛋。”


    张云溪:“啊?”


    这让她一个啥也没准备的人情何以堪。


    邓大美一把拿过来,塞给她,“别客气,她每次看到有新人来,都会准备一个鸡蛋。”


    张云溪握着温热的鸡蛋,对何小小道谢,“何姐,谢谢你。”


    何小小:“不用。”


    张云溪拿着鸡蛋敲了敲桌面,掰开鸡蛋壳,问何小小:“我能分一半给大美吗?”


    何小小眼皮都不抬一下,“随你。”


    邓大美拒绝,“不用不用,你自己吃。”


    “一起吧。”


    张云溪进入知青宿舍之前还蛮忐忑的,害怕有女知青不喜欢她,或者搞出什么幺蛾子,但现在看来,两个人都很好相处。


    一半鸡蛋落入邓大美碗里,邓大美有点别扭地说:“谢谢你们两个。”


    何小小嘴角小幅度上扬了一下,又迅速落回原处。


    吃完饭,张云溪洗碗,何小小和邓大美都得睡觉,她们下午得上工。


    大队喇叭响起时。


    邓大美和何小小往外面走去,邓大美喊上张云溪,“走,我带你去找会计,知青还有一笔安置费,也在会计大叔手上,你记得领。”


    “好。”


    知青安置费二十块钱呢,张云溪怎么可能错过。


    知青宿舍距离村口是真的远,得走差不多十分钟。


    女知青在前面。


    男知青缀在后面,张云溪扫了一眼,“男知青好多哦,得有八九个吧。”


    “女知青跟当地人结婚的多,男知青倒是想,但农村姑娘也不傻。”


    一般男生下乡,都是家里没那么受重视的,家里不受重视,干活又一般,哪家姑娘愿意遭罪?


    “有道理,我姐就是和当地人结婚了。”


    “嗐。”


    邓大美今天上午就听说了张云溪姐姐的事情。


    只能说一句都是命。


    村口人挺多的,盯着张云溪瞧的人就更多了,这姑娘,太漂亮了。


    皮肤是白皙又红润,细腻又光滑。


    当她大大方方跟众人对视,笑起来时,不少人心里咯噔一下,根本回不过神。


    “这赵墨小姨是真漂亮啊,妈呀,好像有人给我扇了几个耳光,美啪得一下打在我脸上!”赵富贵惊叹。


    赵任城抬眼看去。


    是漂亮。


    但一看就干活不行。


    “下地去。”


    “哥,你孤家寡人是有原因的。”赵富贵吐槽,又去瞅瞅张云溪,“好漂亮。”


    赵任城觑他一眼,“看上了?我跟你妈说说?”


    “别别别,我这就下地去。”


    今天中午吃饭他妈就耳提面命,不准喜欢那新来的漂亮知青,一看就不是能干活的人,和他们家可不合适。


    赵任城又看了眼张云溪,正好和张云溪对上视线。


    四目相对,张云溪微愣,微笑点头,看他眉头忽然紧皱,又挪开视线。


    张云溪觉得莫名其妙。


    问邓大美:“大美,那位是谁啊?”


    “哪个?”


    “那个,长得最高的那个。”


    “哦,我们民兵队队长,凶得很,大队的二混子都怕他,他之前是军人,不知道为啥转业回来了,回来之后就和爸妈分家,搬到山上去住,有点古怪,反正你别招惹他就好了。”


    邓大美在大队里最怕赵任城了,眼角那道疤。


    啧啧。


    看着就吓人。


    张云溪则是在心底默念:大队民兵队队长。


    是少数帮过赵墨的人。


    书中提到他的次数极少,最深刻的就是赵墨饿得没办法去找他。


    他给了一碗猪肉面。


    是赵墨十六年吃过最好的一餐饭。


    最后给了二十块钱。


    也是赵墨十六年拿在手里最大的一笔钱。


    除此之外,对于赵任城这个人没太多描述,不过能够确定的是,人品不会太坏。


    就是等到赵墨离开赵家大队了,他仍旧是孤家寡人。


    看来脾气真的不太行。


    张云溪也不再纠结赵任城如何,抬脚来到村口的大队部。


    会计大叔正好在拨弄算盘,瞧见她来了,招呼一声,“男知青都已经来领过钱了,就差你了,喏,二十块钱,你来签名摁个手印。”


    “好。”张云溪签名摁手印,领完钱又预支了粮食,这才提着东西重新回到女知青宿舍。


    宿舍门口却有一个小不点等着她。


    “赵墨!”


    张云溪喊她,语气欢快。


    赵墨大眼睛望向她,拿出剥开刺的栗子,“小姨,给你吃。”


    她捡的栗子不多。


    只有五颗。


    希望小姨不要嫌弃。


    “栗子啊,那咱们一块吃,待会你回家了,就跟你家里人说,晚上我去你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