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狂妄

作品:《穿成大魔王的心尖宠

    “谢无佞,你快看,前面有一家卖烧鸡的店耶!好香啊!”


    他们已经从魔界的地盘,来到了一处临近凡间山脚下的小镇。


    小镇上有寥寥几家茶庄和食铺。


    谢无佞脚步一顿,睥眸:“你还能闻到味道?”


    “闻不到。”灵霄咂咂嘴说:“但我看得到啊,你看那只烧鸡,烤得又酥又焦,肯定很香。”


    “我们先吃点东西再上路吧。”灵霄提议。


    谢无佞直接无视了她的话。


    化成人形的四头凶兽被谢无佞当奴隶使唤,亦步亦趋跟在后头。


    路过那家烧鸡店时,四凶兽和灵霄同时咽了咽口水。


    虽然灵霄现在只是一抹意识,根本不需要吃东西。


    但她曾经是个凡人,吃五谷杂粮长大的。


    对食物的喜爱是从刻在骨子里的。


    就算不能自己吃,让谢无佞吃给她看,让她过过眼瘾也行啊。


    眼看着那只烧鸡离自己越来越远,灵霄哀怨地扒在谢无佞脑门上扭头张望。


    “一只烧鸡都不给吃,你也太抠了。”


    “我还以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谢无佞有多了不起呢,结果一只烧鸡都舍不得吃,你是不是没钱啊?”


    “唉,好没有意思……原来当大魔头这么无聊。”


    灵霄在谢无佞脑子里碎碎念。


    谢无佞沉着脸。


    走远的脚步又折了回去。


    “把那只烧鸡给我。”


    他恶狠狠对店家道。


    店家一见到这个长相妖异邪佞的人,和他阴恻恻的语气,就吓得魂飞丧胆。


    赶紧将烤架上的烧鸡扔给他,就躲到了柜子后面去。


    谢无佞接过烧鸡,转身就走。


    灵霄在谢无佞脑子里很兴奋:“我们刚才是吃了霸王餐吗?这还是我第一次干坏事呢,干坏事原来是这样的心情,也太刺激了。谢无佞,我决定以后都跟着你混了!”


    谢无佞:“……”


    谢无佞食指勾着纸包里的烧鸡,用引诱的语气道:“你不是想吃吗,想吃自己出来拿。”


    这小东西一直跟他演戏,总能找到办法把她引出来。


    灵霄说:“你脑门里有结界,我出不去。”


    “不过你吃了就等于我吃了。你快吃啊,我都要流口水了。”她说。


    “结界?”谢无佞幽幽眯眼。


    “嗯呢。”灵霄毫不隐瞒,“我试过了,出不去,我一迈出去就又回到原点了。我觉得肯定是你眉心上这颗朱砂痣有结界。”


    说完她问:“你有什么法子能把这结界解开吗?”


    虽然住在大魔王的脑子里,干什么事都让他去冲锋陷阵,她只需要享受成果就行了。


    但只体验结果,和享受过程,还是有区别的。


    谢无佞听了,抬手就将烧鸡给扔了。


    他脸色难看地摸着眉心。


    米粒大小的朱砂痣,形似水滴。


    在他冲破无底之谷冥狱时,突然冒出来的。


    得想法子把这玩意儿取出来,否则这小东西成天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闹腾,吵得他头都要裂了。


    “哎哎,你怎么把烧鸡扔了!”


    灵霄够着脖子去瞧,发现八爪火螭已经屁颠屁颠跑过去,把烧鸡捡起来吃了——就是那龅牙小胖子。


    小胖子吃得满嘴流油,其他几只甚至没抢过他。


    灵霄顿时怨念:“我都还没吃呢,你怎么就给我扔了。”


    谢无佞不再搭理她的聒噪,开始御风驰行。


    灵霄本是想去人间。


    但现在,谢无佞去的方向,却不是人间。


    而是修真宗门所在之地。


    在这本书里,虽有天、人、冥三界。


    但随着时间发展,也衍生出许多小分界。


    修真界就是人界与天界的模糊地带,它既高于人界,又低于天界,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用人话说,就相当于这里的高等学府。


    书中的男女主,霁风和青璇,当初就是在太初宗邂逅的。


    青璇身为凰族君主私生女,从小就在族中不受宠,处处饱受欺凌。


    不甘命运的她,偷偷逃离凰族,女扮男装,进入太初宗拜师学艺。


    与此同时,男主霁风下凡历劫,也刚好来到太初宗。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刚开始,男主对自己跟一个‘男子’产生情愫,很是挣扎纠结了一阵子。


    不过,一次意外,男主撞见在后山温泉偷偷洗澡的女主,才得知她真实的身份是个女儿身。


    男主没有戳破她的身份,反而还处处帮她打掩护,心底的情愫也再难克制。


    就这样,男女主在命中注定中相爱了。


    一个多么浪漫的爱情的开始。


    然而,这一切就被谢无佞这个疯批给搅和了。


    有一天,谢无佞发病突然杀到太初宗,差点没把人家宗门给灭了。


    当时还在太初宗当弟子的男女主,自然是挺身而出,拯救同门。


    女主险些死在谢无佞手里,男主霁风当时还在历劫,修为不是谢无佞对手,为了救女主,也受了很重的伤。


    也正是因为这重伤。


    导致男主后来历完劫回到天界就失忆了,娶了女主同父异母的姐姐。


    所以,在男女主的爱情路上,谢无佞这个绊脚石,真是哪哪儿都有他。


    灵霄不知道谢无佞是在去太初宗的路上。


    她对这里本就人生地不熟。


    直到前方出现一座恢弘豪阔的雕梁画栋建筑群时,她才反应过来。


    “咦。谢无佞,我们这是到哪儿了?”


    “太初宗。”


    灵霄惊讶:“太初宗?我们来太初宗做什么?”


    这时候,霁风应该还在归墟境闭关养伤,而青璇寸步不离守在归墟。


    男女主都不在这儿。


    太初宗还有什么值得谢无佞又来挑一遍的?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谢无佞没有替她解惑。


    行叭,来都来了。


    那就长长见识。


    太初宗可是修真第一大宗门。


    宗门中修为高超的大佬和天才比比皆是。


    灵霄记得小说里写,太初宗里的几位长老,修为其实早就到了可以飞升的地步。但他们不愿受天规教条约束,就想在下界当个逍遥散修,所以一直躲着雷劫不肯飞升。


    正因如此,太初宗的实力很强,连上边仙君也要给三分面子。


    所以当初,不管是女主拜师学艺也好,还男主下凡历劫也罢,都不约而同来到了太初宗。


    灵霄对这个地方也是久仰大名。


    从前因为身体原因,灵霄不能和正常人一样进学校。


    所以她一直羡慕向往那种校园生活。


    太初宗在这个世界的声望,就跟哈弗牛津差不多。


    趁这次跟着谢无佞一起来,正好见见世面。


    来到宗门外时,灵霄还担心,谢无佞这家伙可是太初宗的仇人,人家肯定防着他呢。


    他们要怎么进去?


    就见谢无佞直接飞到半空,抬起燃着黑色魔火的手指,在虚空轻轻一点,就破了太初宗的宗门大阵。


    轻易的程度,就跟敲碎一块玻璃似的。


    灵霄:“……!”


    好吧。


    狂妄还是这家伙狂妄。


    然后谢无佞飘进去,熟门熟路地来到一座气派殿宇。


    他缓缓落到屋顶,掀开房梁上的瓦片。


    翻墙爬房这种事,灵霄以前可从不敢想。


    她赶紧激动地将小脑瓜凑到谢无佞眉心前,看着眼前从未有过的视角。


    大殿里头,摆设华贵而古朴,有一张雕花大木床。


    此刻,那张雕花大床的床帐正在不住地扑簌抖动。


    只听到有个老头的声音,正在吭哧吭哧喘气。


    但从大殿顶端往下看,并不能看到下面发生了什么。


    灵霄疑惑地看了会儿,问谢无佞:“我们来这儿干什么?”


    谢无佞讥诮:“当然是来看好戏了。”


    灵霄不解。


    过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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