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第 19 章 江总想做花下鬼啊。……

作品:《她司黎明

    “行!我去给你安排!”


    脱就脱,大大方方地脱,但不能白脱。怎么也得脱他个戛纳、奥斯卡!


    胡珍拳头捏紧,鼓足了一口气,走出房间。


    2016年,对普通群众来说是很普通的一年。但对他们,那叫一个跌宕起伏,戏剧波折。一个被封杀,一个差点没命。


    司黎和苏雅星之间的梁子,也是这一年结下的。


    用钱进那个人渣的话来说,他从不强迫,有的是愿意的。


    苏雅星就是愿意的那个。


    要不是她一口气顶掉司黎三个角色,司黎也不至于出走国外。人生地不熟的,连语言都得从头学起。大冬天水里拍戏,脚趾差点冻截肢了。


    所以,胡珍是每每想起苏雅星都要恨得牙根痒痒。


    而司黎说不恨她,这话也是真的。她知道苏雅星也是豁得出去的那种人,毕竟娱乐圈名利场。


    名利场,你不图名,不要利,进来干嘛呢?干脆当个普通人,早九晚五地上班领工资,过好普通人的日子,在平凡里找幸福。也没什么不好。


    但这不代表司黎就能认同苏雅星的做法。但凡开了这个头,让钱进这种渣滓尝到了甜头,最后一定会演变成“非睡不可”。从“商品”沦为不值钱的“赠品”。


    说白了,真以为这事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堕落?


    实际上,早晚都会堵死了所有女演员的路。


    最后一堆怀揣梦想的女孩、苦练十年八年,终于进圈要开始追逐演员梦了,然后发现,哎,怎么着?演技没用,得靠床、技。


    司黎想想都膈应,那他妈得多荒谬啊。


    所以朝艺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喝酒应酬可以,但过线的,不行。要真想干,也行。就是嫌弃朝艺庙小装不下大佛呗,干脆解约,爱攀哪个高枝儿就攀哪个。


    反正网上一堆传言,说她这个当老板的嘴里都衔着“金枝儿”。


    不过当年...她的“金枝儿”还不够金。


    那一年,江修暮的事业也才刚起步。他那时候还算赚点小钱,但钱都用来推进项目,公司都只租普通小写字楼。


    而且以他当时的力量,想要跨界淌娱乐圈这浑水,也是难。


    更何况,司黎压根就没告诉他。


    事发到事后,这女人一个电话都没给他打过。


    是江修暮自己听到风声,连夜追到香港来。


    开门后,入目是墙纸都被熏黄的小房间,窄窄一张床,门口厕所的下水道反着味儿。楼上两个福建人吵架,一口一个“甲饭配狗塞”,声音清清楚楚。


    司黎坐在灰蓝色布沙发上,回头望向他,也许是他出现的太突然,她脸上的情绪还没来得及变换,被他捕捉到满目的沉寂。


    她也仅是看了他一眼,就回过头继续抽烟了。


    江修暮把门关上,一步步走到她旁边,她手侧的烟灰缸堆积了不少烟头。他看着,说不清什么滋味,就好像这些烟头是烧红的刀子,一把把插在他的心脏上。


    疼得他差点站不住。


    江修暮在她身边坐下来。这沙发很小,他坐下来,司黎就换了个坐姿,脚搭在他腿上。


    两人都没说话。


    他伸手去拿烟盒,里面只剩一根,有一只手比他快一步。


    司黎攥着烟盒,眼神瞥他,脸上写着:我抽都不够,你凑什么热闹。


    都这个时候了,她为一支烟而展露出的孩子气,还是很生动。


    没救了。他想他自己。


    江修暮没碰她的烟,而是揽过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胸前。


    抽完最后一根,司黎枕着他左肩,默不作声地望着窗外,太阳一点点消失。


    当晚,他们坦诚相拥,什么都没做,就静静地等待彼此的体温交融。


    而她的身体像一汪冰冷的泉水,江修暮体温滚烫,却怎么都捂不热她。无力感将他整个人从里到外地灌满。


    一整晚,司黎的手都放在男人的左胸上,抚摸他的心跳。


    他们睁着眼吻了一夜,直到天亮才安静地各自转身离开。


    临走前,司黎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缓缓开口对他说:“我这次要去挺久的。”


    江修暮抱紧她,吻落在她耳畔,“我去找你。”真想见的人,怎么可能只在原地等。


    “嗯。”司黎把手放到他背上,很轻地笑了下。


    然而,话说得好听,最后还是她先回来看他的。


    在这部电影放映后的许多年,司黎在采访时总会被问到“为艺术献身”这种问题。


    就像胡珍说的,这种电影,拍了就一直会被问。什么光影够不够艺术,情节紧不紧凑,立意深不深刻,人物鲜不鲜活,很多人根本不在乎,他们只关心——你下海了。


    而这海,哪怕是穿着泳衣进去,出来也难免一身咸。


    面对这种问题,司黎从来都是很直白地回答,“没别的戏,就拍了。”


    当然也有人问她后不后悔。


    她也说,拍都拍了。再来一次,没别的路,她还是会选择拍。


    谱是摆出去了,但司黎自己清楚,第二句回答多少有点撒谎的成分在。


    因为她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后悔过,还不止一次,是两次。


    第一次就是在香港小宾馆的那一晚。


    她在黑暗中,清晰地感知到枕侧男人的痛苦。


    司黎当时和他接吻,走神了很久,脑海里一直有个声音在重复:这个人在痛苦,在为拯救不了她而痛苦。


    可她当时有太多人的情绪要处理,这点模糊的情爱,根本不在她的首选项之内。


    第二次,是他突发心肌炎住院,她从首尔赶回来看他。


    隔着玻璃窗,江修暮的生命在她眼前变得无比具象化。


    司黎只需看着冰冷仪器上的折线,就知道他在做着怎样艰难的挣扎。


    她本身是个不惧怕死亡的人,但那一刻,她又有点害怕,怕他就这么躺下去,再也睁不开眼睛。


    躺在病床上的人其实也在怕。


    从香港回来,江修暮就没回过家。他直接把家安到了办公室里,没日没夜地和各种数字打交道,耗尽心力地盘算。


    半夜两点,他在灯火明亮的办公室里晕过去之前,还在想,还好这场仗他赢了。


    输了,他和阿黎就没有退路了。


    在白色的病房内睁开眼睛,看见病床边坐着的人,江修暮还有一瞬的恍惚。眼前的人美得缺少真实感。


    直到司黎标志性的嗓音响起,不敢相信、还带点迟疑地小声呢喃:“哟,活过来了?”


    江修暮鼻子里插着呼吸机,忍不住笑了。


    是她了。是他的阿黎。


    一番检查后,医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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