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早食 “我没有与前妻叙旧漫谈的嗜好。……

作品:《我们已经和离了

    沈徵不喜饮酒,饮醉的时刻更少。


    他曾经不明白这世上为何会有人沉溺于买醉。


    故乡平洲县的邻宅男主人,年逾四十,日日无所事事,只靠发妻早起制作早点为生,日子过得一贫如洗。


    而此人平生最紧要的事情,是拎一壶县城酒家的粗酿酒,喝得讲话颠三倒四,大着舌头在巷口赌钱。


    酒让人失控,失态,沈徵不喜欢。


    但这不妨碍他天生地好酒量,或者说酒让人熏熏然的效力总是在他身上延迟许久才现形。


    比如今日樱桃宴,他回到居德坊安康路,才感到久违的失力与迟缓。宅邸只有他与书童洗浪,再加一位上了年纪的厨娘一起居住,入夜后便从内拴上了。


    沈徵叩门多次,无人应答。


    明明今日赴宴前嘱咐过洗浪,要留意戌时前后他叩门。半大不大的小子,做事总有顾前不顾后的毛躁与忘性。


    酒力上涌,沈徵乏力,寻了一处隐蔽角落,倚着芭蕉树坐下,只要静静等待,这种飘飘然的感觉就会消退。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已经很习惯。


    可这次醉意不但没有消退,反觉浑身发烫,掌心似也烘着热气,眼皮很沉,如何费劲也睁不开。


    恍惚中,有人扶起他,一路迈过数道门槛,将他安置在铺着柔软茵褥的床榻上。


    扶他的人,手上带着厚厚的粗糙的茧。


    这不是洗浪的手,洗浪的手只有薄茧。这也不是他在安康路的宅邸,他的床榻只铺着薄衾,枕头也没有这般细软。


    屋里很安静,不断有人进进出出,低声讲着什么话。


    沈徵勉强睁眼一瞬,朦胧间看到床顶幔帐与中央悬挂的一只熏香球,又被拉扯入混沌的困倦之中。


    熏香气味清淡,甜蜜,有一种呼之欲出的熟悉感。


    让人想到金风细细的十月。


    是桂花的味道,眼下是春季,怎么会有桂花?


    沈徵闭着眼,额前烧得发烫,神思飘散着,有道清亮悦耳的声线,融混朦胧的记忆微光,闯入脑海。


    *


    “把桂花混入蜜脂里,做成香料烘干,再点上,不就能够在春季也闻到桂花香了吗?”


    三年前的金秋,她生辰那日,蹲在小院里捡拾满地的桂花碎时,就是这么说的。


    她单手捧着堆满了桂花碎的簸箕,接过他递来的一只荷包,上面绣着月兔金桂,束口用雪青色的丝络系着。


    荷包沉甸甸,装着他今年在私塾教书得的部分修束。


    “这是何意?”


    “给你的,去买些喜欢的胭脂水粉。”


    “是我的生辰礼物吗?”


    小院里的女子打扮朴素清雅,浓密如云的乌发用一方橘红色的粗布头巾挽起,葱白指尖摩挲荷包面料,笑哼一声,“怎么不亲自买给我?”明明欢喜,还要故意为难他。


    “买过了,没看懂。”


    “真的?在哪儿买的?”


    “东市那家最大的胭脂铺子。”


    “你去东市了?那家胭脂铺子老板娘嘴皮子可厉害!”


    她乐不可支,“沈先生可与博通经籍的鸿儒论道清谈,可教垂髫小儿启蒙习字,会被胭脂水粉难倒?”


    “还请双双姑娘赐教,淡绯色与赤霞色的胭脂,哪个更衬人?膏体与粉状螺黛有何不同?还有口脂颜色哪个好?”


    “口脂颜色呀,我喜欢……我现在涂着的口脂。”


    融融秋日里,她朱唇微启,饱满盈亮,如用清水洗濯过的浆果,唇缝里露出一点贝齿,整齐洁白。


    他看了两眼,转开视线,去盯着院子里一盆早过花期的蔷薇,枝叶上光秃秃,一片深浅错杂的绿。


    无甚好看,但视线只敢落在那处。


    她进一步,“沈先生可记好了?”


    他退一步,“嗯。”


    “才看了两眼,莫不是在骗我。”


    “我何时骗过你?”


    耳根与脸颊在发烫,视线终于回转,直视她的水眸。


    “可是沈道麟,”她眨眨眼,自然而然地牵起他的手掌心,“我今日根本没有涂口脂。”


    掌心轰然一热,有点濡湿,有点发痒。


    戏折子里说,一个蜻蜓点水的吻。


    这形容原来半分也不贴切,怎么能是蜻蜓,明明更像沾满晨露的花瓣,又似毛发最蓬松柔顺的奴狸的尾巴尖尖。


    他低头,摊开发痒发热的掌心,除了数道掌纹,果真一点女儿家的红唇印都没有留下。


    *


    沈徵五指收拢了,似要拢住一个飘渺无痕的唇印。


    握住的却是实实在在,上等羊脂玉般细腻温润的触感。


    一直笼罩在眼皮上的沉重压力褪去。


    沈徵睁眼,身上出了一层汗,一夜不知不觉过去,晨间大亮的天光透过支摘窗,盈满内室。


    他置身一张挂着山水绣帐的四合如意六柱床,昨日恍惚瞥见的那只熏香球,在床头金钩上微微晃动。


    床边有人。


    正值妙龄的女郎坐在床边,清灵的眼眸静静看他,哪怕手腕被他紧攥在掌中,也无一丝一毫的不悦。


    如云乌发挽成飞仙髻,插着一只鎏金穿花步摇,黛眉轻画,樱唇微点,小巧耳垂上缀着一双水滴状的玲珑红玉。


    从发髻到妆容,从珠钗到服饰,无处不精致矜贵,与梦里荆钗布裙,脂粉未施的女子,似判若两人,又无一不同。


    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非梦中人。


    沈徵撑坐起身,松开右手紧扣的小臂,女子皮肤丰润细腻的触感还残留在指腹,“一时不清醒,冒犯了。”


    妆容精致的女郎若无其事地收回手:“沈郎君,你昨日醉倒在我府门处,夜里还发起高热,如今看起来好多了。”


    -


    姜玥立在床边,细细打算她数年未见的人。


    看他翻身下榻,弯腰将仆役先前替他脱去的皂靴穿好,慢条斯理地整理衣饰,由始至终,没有再看她一眼。


    沈徵神色已经恢复清明,只是面上留着几分高热消退的疲态,双唇略微干燥。


    姜玥温声询问:“家在何处?我让车夫送送你。”


    “路程很短,不必劳动车马,”沈徵声音带着几分宿醉过后的微哑,忍着不适轻咳几下,“昨夜多谢姜姑娘照料,不知请医送药花费几许?我明日遣人补偿。”


    客客气气的斯文语气,就像他一贯待人接物那般。


    姜玥默了默:“沈郎君何必如此……客气。”


    沈徵恍若未闻,礼貌地作揖离去,颀长清隽的身影眼看就要到门槛边。


    “沈徵。”


    脚步被钉在原地,他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身。


    姜玥抬眼看他,见他眸光平静,带着浅淡的探寻意味,似十二分耐心地等待她的下文。


    “你来皇城备考多久了?”


    “半年有余。”


    “我竟然从未在街上遇见过你。”


    “皇城连上外郭,东西长十八里,南北广十五里。”


    “皇城确实很大。”


    “……”


    清晨的太阳穿越云层,透过门扉,在屋内石砖上投下一片镂空雕花的阴影。


    沈徵垂眸看那阴影:“姜姑娘,到底还有何想问?”


    姜玥噎住,想了想:“你要不要用过府里早食再走?是鸡汤煨的鲜肉扁食。”她记得,他从前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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