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白兔

作品:《蝴蝶沉溺

    葡萄藤蔓在顺着架子生长,擎盖出一片绿荫,架下摆放了三三两两个小木凳,一旁小鸡成群结队在附近觅食。


    不远处的小路上有人推着机器,播种才回来,旁边大棚里种的草莓长势正好,阳光下,缀在树木绿叶间的露珠将坠未坠,一切平和而静谧。


    在这样的情况下重逢,似乎毫无预兆,又似乎早已写好。


    姚寄梅杵着拐杖过来,让沈莹莹把沈囿的行李接过,笑得和善,“囡囡路上辛苦了啊,等会进屋吃饭,奶奶做了好吃的给你。”


    沈囿对她笑笑,眉眼弯着,很甜,“谢谢奶奶,有什么好吃的呀,有我喜欢吃的吗?”


    姚寄梅推着行李往里走,回头看着她笑,“都是你喜欢吃的,小馋猫。”


    “等会,叫小陈也一起来吃嘞。”


    “好,奶奶。”


    手里空了,陈渡垂了下头,他转过身,似乎这刻才敢认真看沈囿的眼睛。


    清冷漂亮的狐狸眼,一笑就好像有星星住在里面,好像为她做什么事都心甘情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囿。”他嗓音略沙哑,一双深邃眼睛里压抑的情绪很深。


    五官端正,身高也够格,曾经是他们镇上班级里的班草,手骨骨节修长而硬,虎口处有很多茧巴,成熟了也不似之前的青涩傻气。


    心底有点难言的愧疚,沈囿低下头翻手机,纤细手指点开微信,他扫出付款码,“陈渡,高中那事是我对不起你,我把钱还了,三倍,可以吗?


    阳光下,女人耳廓白皙,一枚缀着流苏碎钻的耳钉闪闪发光,漂亮优雅得与这周遭的破败格格不入。


    沈囿,果然成为更优秀的人回来了。


    移开眼,陈渡只觉得喉头长久的翻涌着燥意,他艰难的吐出几个字,“加好友吧,还钱不用了。”


    “我早忘了。”


    点屏幕的手指顿了下,沈囿心底有一丝酸涩,抬眸看见他依旧真诚至纯的眼睛时突然觉得自己高中时太不是东西了。


    骗钱骗感情,一去不复返六年,将他彻底玩弄手掌的渣女。


    心底过意不去,沈囿抿了抿唇角,“我转你五万吧。”


    “一定要收,我那时候不懂事。”沈囿强调。


    陈渡低头看她,沉默了好久,才回了一声:“好。”


    而后依旧沉默的加好友,转账。


    沈囿看见他的微信头像,是他曾为她打掩护翻墙逃课的那堵墙,白墙青砖,墙上有一个哆啦A梦涂鸦,墙头白漆剥落,高大桦树投下斑驳绿荫。


    心底更不是滋味,沈囿尽量平静道:“陈渡,年轻时候说过的话都做不了数的。”


    手掌握拳又松开,陈渡低垂着眉眼,眼底似乎蕴藏了很深的悲伤,他没回应,安静听她宣判。


    “我那时候没想过回来,我是骗你的。”


    眼尾泛红,男人眼底隐忍着痛苦。


    “我,我有男朋友了。”最后一声,像要为了断绝他最后一丝妄念。


    沈囿声音很轻,轻到像利刃,一触就在他心底划上很深的血痕。


    正了正挎包,沈囿转身往屋内走,阳光下,墨绿长裙纤细,长发柔顺而黑,没化妆,也漂亮得出众,耳垂下的碎钻摇曳着点点光彩,忽闪忽闪的。


    明明,灭灭。


    一如他心底最后一丝绮丽妄想,被碾灭。


    陈渡转身离开,阳光下,却仍觉得冷。


    沈莹莹偷嘴出来,手里拿着个小鱼干啃,边啃边问,“表姐,陈渡哥哥怎么走了?”


    “你们发生了什么?刚刚说什么了。”


    沈囿叹了口气,垂下眼睫苦笑了下。


    发生了什么呢。


    她高中恃美行凶,又没什么道德感,招惹了数不清的人,而陈渡是最死心眼也最肯为她付出的人。


    沈慎朱璃在她八岁时出车祸双双死亡,年幼的她无人看管,爷爷奶奶又有高血压和腰椎病,常去医院疗养,她的监护权迫不得已移交给了大伯沈明泽。


    在镇上上学,她有一个年幼的堂妹,也就是沈莹莹,大伯伯母偏心,寄人篱下的那些年,她很少吃好吃到好吃的零食,也没有漂亮的裙子和衣服,常年穿一件大码的洗的发白的白T恤和校裤。


    在家缺衣少食,她偷拿过沈莹莹的吃的,却被大伯伯母指着鼻子骂她吸血虫小偷往外赶。


    一整晚没归家,在桥洞下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她缩着身子,冷得发抖,发着烧,那时候想要是有一屉灌汤包,一件暖和的毛衣就好了。


    那是她十岁时最大的梦想。


    后来还是,姚奶奶杵着拐杖搭别人的三轮车来镇上把她接回去,买新衣,杀鸡鸭给她炖汤喝养着,才让她退烧,养好病。


    可是书得继续读,她还是要在沈明泽家里待下去,但有姚寄梅的呵斥,他们没敢那么苛待了。


    吃穿少,玩具礼物都送到沈莹莹房间里去,把她宠成小公主,他们全家都寄希望于她能长成小美人。


    可随着年龄渐长,反倒是沈囿出落得愈发清冷漂亮,一件破旧T恤也能穿得别样好看,更衬得沈莹莹黯然失色。


    在家里,沈明泽不给她买新衣服,处处打压她。


    在学校,沈囿却很轻易的就能收获别人的喜爱,尤其是男生,只要她随便笑一下,勾勾手指,就有人送吃的和钱来。


    那时候她太穷了,也太年幼,在学校被众星捧月般追求,看惯了那些男生的讨好,也觉得他们是理所应当的奉献。


    礼物争着往前送,她随便说几句喜欢他们的话,那些人就高兴得能一晚睡不着觉。


    淤泥里的玫瑰也是玫瑰,她好像无师自通那些玩弄人的手段,骄矜着,招惹不少人。


    不过也的确因此,她没再穿过破衣服,不会有想吃的东西吃不到的烦恼。


    那时不知天高地厚,觉得男人都很好骗。


    而陈渡是最好骗的那一个。


    默默喜欢,真诚喜欢,笨拙喜欢。


    她高二逃学,有星探抓住她一顿夸,忽悠她去京岭找他们总部签约,说能出道当明星。


    沈囿离经叛道,直接背着所有人去找陈渡借钱。


    她哄骗着陈渡贱卖了他家三轮,揣着他给的五千块,在河边柳树下与他分别。


    粉裙白衣,乌发红唇,沈囿挥着手对那个固执的喜欢她的傻小子说再见,等我回来啊,回来就做你女朋友。


    陈渡哽咽着说好,目送她远去,这么一等,就是六年。


    —


    沈囿一直没回来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


    每年都给姚寄梅打钱,换置新家具,多委屈多想奶奶的时候,她也没下定决心回来。


    过去久远到像是已经完全剥离她的生活,像水泥路上的灰尘,污脏裤脚,却阻不了她前进的路,她不爱回头。


    这会静下心回来看,发现故乡才是白云出岫,倦鸟归林。


    姚寄梅腰不好,杵着拐杖看管小菜园,楼上阁楼里给她留的小屋还很整洁,定期打扫,布置温馨。


    书桌前有葡萄藤蔓,藤蔓下的书架上有她初高中翻遍的恋爱小说和言情漫画。


    沈囿也佩服自己,那些年怎么做到娇纵得在男人堆里,惹一堆人却一个不动心的呢,明明也爱看小说。


    现在回想,约莫是,她没有遇见祁禹时那样的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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