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做1就做1吧。

作品:《剪个头老婆擦肩而过

    车子缓缓往前开。


    宾利车内光线很昏暗,显然车窗有特殊涂层,外面的阳光几乎全被反射,只有一小束投射进来。


    男人双腿交叠,坐在阴影里。


    季醇睁大眼睛,试图看清楚他的脸。


    对方低头看一份文件。


    一双眼睛如墨玉漆黑,黑浓浓的,光线像是全被吸收了。


    他的肤色异常的白,眼睑下方的些许疲惫像是镀了层青黛色,使他英俊昳丽的容貌增添几分煞气郁色。


    是一个极好看的人。


    穿了一件白色衬衣,干净整洁,非常矜贵,一条褶皱都没有。


    虽然是黑色短发,但给人的感觉却仿佛留着长发的古人,透着一股冰凉凉的气质。


    季醇抱着自己的破手机,简直想哀叹,真是同人不同命,有的人含着金汤匙出生不说,连身材和脸也这么优越,真是老天爷追着赏饭吃,不想吃还一口又一口硬塞。


    怎么就不能塞自己一口!


    看完脸,季醇又去看男人的耳垂和脖颈,试图找出一些小痣之类的固定特征。


    倒不是季醇要这么仔仔细细地瞧,而是……


    那天倒在自己怀里的男人戴了墨镜,而眼前这位坐在这里没戴。


    摘了个墨镜,多了双眼睛,他就认不出来了。


    是的,他患有严重的脸盲症。


    连季青山这个便宜爹都不知道。


    他的脸盲症倒不是看不清别人的脸,看倒是看得很清楚,他视力很好,但视线一旦从对方脸上移开,他脑子里就构建和回忆不起来对方的五官。


    认识足够久的人他能够认出来。


    但刚认识的,那他真是像看几颗相同的大白菜一样,转头就忘。


    不过平时对他的生活也没太大影响,因为他会根据一些特征来认人。


    比如他的便宜弟弟今天出门穿了什么衣服,戴了什么帽子,是什么发型,记住这一点就不会在游乐场认错人——除非出现了穿着一样衣服、个头胖瘦差不多的小孩。


    他记季青山也是靠季青山眉心那道川字纹。


    可眼下这人是自己的金主,怎么着也要记熟了。


    免得惹金主爸爸不高兴,随手一个撤资。


    “看够了吗?”男人不悦地抬起头来,声音阴森。


    “哦哦。”季醇吓一跳,忙道:“够了。”


    够了?


    方才一上车简直恨不得拿放大镜对着自己全身上下看。


    竟如此不知收敛。


    顾流初合上文件,上下打量栗发少年一眼,扫过他亮晶晶的眼睛下脏兮兮的汗渍,以及黑色t恤下摆的冰激凌印子时,眉宇间的燥意越来越明显。


    二十九块九一件的男大学生潮男穿搭。


    吃冰淇淋还掉渣。


    他简直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


    三年前他发生了一场事故。


    虽然活着捡回了一条命,却患上了一种罕见的怪病。


    他睡不着觉。


    他尝试过白天疯狂运动,爬山、游泳、加倍加量地工作,然而无论肉/体和精神多么倦怠,晚上依然整宿整宿地失眠,即便侥幸睡着了,也是连续不间断的噩梦。


    他还试过吃药、看心理医生,由于他的身体,刺激的药不能乱吃,只能服用一些安眠药。可安眠药吃多了他彻底免疫,最后甚至只能起到完全负面的作用,使他睡不着的情况下,精神更加疲惫。


    顾流初像是驮着一具精致的皮囊,精神却已不堪重负。


    失眠引发了许多并发症,他的眼睛开始畏光,快要坏掉了,白天无法摘下墨镜,窗帘必须全拉上。


    他原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自去年年底以来,他的医疗团队更加忧心忡忡,因为发现他的心脏经常因为失眠吃药而疯狂跳动,逐渐开始超负荷。


    他的病情自然不能透露出去,否则股票会疯狂下跌。


    然而却不可能瞒着老爷子。


    顾老爷子知道他这样的情形,觉得他迟早会疯掉,竟然开始在旁系里培养候补人。


    顾氏一向铁腕政策,不然也不能走到今天,顾流初没什么好说的,只觉得可笑。


    他也觉得自己离疯掉不远了。


    如果有一天真的会疯掉,他会毫不犹豫先结束自己的命,他可不想沦落至毫无尊严的境地。


    可就是在这种时候,他失控的人生出现了回转的契机。


    三天前,他一头砸在这个人怀里睡着了。


    鬼知道是因为什么,但他就是睡着了,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就像是倦鸟归巢,鱼放生海里,脑袋落到对方颈窝、双手抱住对方腰的那一瞬,沉沉的困意从身体内部袭来。


    时隔三年。


    最美好最沉的一个觉,久违到他几乎想不起来自己不失眠的时候夜晚是怎样度过的,而且中途竟然完全没有醒来。


    如果事情只到这里,倒是一桩好事。


    可这三天里,他派去调查季醇的两拨人,分别带回来同样的消息。


    眼前这个人有一个每天使用的笔记本,放在他寝室的枕头下面。


    笔记本里全是自己十八岁时的偷拍照,写满幻想和自己谈恋爱的暗恋日记。


    顾流初推算了下年龄,他比季醇大三岁,那个时候的季醇应该才十五岁。


    十五岁竟然就在笔记本里叫自己老公。


    一行一行。


    简直、不堪入目。


    旁边竟还贴了、贴了粉色的小爱心贴纸!


    顾流初出国之前的确在国内读的高中,但那时每日上学都有保镖跟随,按理说想要偷拍他而不被察觉非常困难。


    所以一开始顾流初猜测,照片上的人有没有可能是自己三年前在事故中葬生的大哥。


    然而,笔记本的最后一页,赫然贴了他出国的新闻,还单独把他的名字圈了起来。


    这样看来,酒吧撞见也并非偶然。


    这是一场心思颇重,蓄谋已久的勾引。


    可顾流初别无他法。


    因为他的病,他必须把这个人弄到身边来。


    至于到底为什么季醇能让他睡着,顾流初完全没兴趣知道。


    他有的是钱,会解决所有风险,季醇只要没病,性格再作妖、再变态都无所谓。他只需要达成目的,解决他的病。


    能睡着,他就不会疯掉。


    顾氏的一切就不会拱手让给别人。


    顾流初脑中闪过那些啃着自己的骨头试图把自己从继承人的位置拉下去的人的面孔,眸色中闪过一丝狠戾,才把后悔的念头按了回去。


    无论如何,他需要眼前这个人。


    忍忍就过去了。


    “我需要一个合法的长期的‘床伴’,周凌应该都和你说过了,你如果做好准备了的话,就在这上面签字。”


    顾流初说完,周助理从副驾驶座回过头来,将一份文件和钢笔递到季醇手上。


    床伴?!


    季醇吓得手机差点掉地上。


    他本来还抱着有没有可能只是协议结婚、但不用发生关系的想法。


    说不定对方找他只是为了对抗家族的联姻什么的呢?电视剧里不经常这么演吗?


    更没想到是真的买他当鸭啊!


    季醇是个直男,铅笔都没他直的那种。


    高中的时候他妈还健康的时候,他过得无忧无虑,成绩很好,打篮球不错,也算学校的校草一枚。


    许多女生喜欢他,他还短暂地交过一个女朋友。


    当然,那时候很青涩,还太小,像过家家,手都没牵就分手了。


    女生说他太像小狗,每天风风火火的满脑子不是打篮球就是打游戏,不够清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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