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谈判局

作品:《常见

    老板娘端上两份米线,一份鸡爪,说:“我们也快打烊了,送你们两个卤蛋吧。”


    “谢谢老板娘。”


    老板娘笑起来眼角皱纹明显,愈发慈眉善目、和蔼可亲,“你们慢慢吃哈。”


    “好嘞。”


    钟语拆开一次性筷子,迫不及待地吃起来。


    寒冷、舟车劳顿的冬夜,吃这样一份热气腾腾的米线,实为对胃的犒劳。


    她边吹边吃,干了大半碗,抬头却发现陈应旸心不在焉地挑了几根,吃得没滋没味的样子,她忍住笑,说:“你大姑娘在绣花呢?”


    他没注意她说的内容,倒是醒过神了,只是脑子里仍回响着她刚才的话。


    她是怎么从口味的话题,跳到喜欢的人,最后又落到“我们俩要不要试试”上。


    她说:“你看,我们算是对彼此知根知底,而且又都是空窗期。当然,如果我误会了你的想法,你可以拒绝,就当我大姨妈快来了,激素分泌过多。”


    如此直白、浅显的话,却被大脑一字字拆解来,重新拼合,组成一段佶屈聱牙的句子。


    “欸,”钟语拿筷尖指着碟子,“鸡爪你吃么?”


    陈应旸摇头,说:“你要我的回答,就是对你刚刚的问题吗?”


    “是,也不是,”他不吃,她就夹走最后一个,咬在嘴里,声音含糊,“比起嘴巴,我更相信心。”


    “你认真的?”


    “难不成我是逗你玩吗?”


    陈应旸的语气低了几分,轻得几乎有些缥缈:“你当感情是货品交易吗,试用期不满意可以退换?假如你试过了,觉得我和何方洲一样,跟你不合适,你想过我吗?”


    小店里仅他们两个人。


    老板和老板娘在柜台、厨房忙活,听不清他们的交谈。


    这样既开放,又无人打扰的空间,的确很适合进行一场“谈判”。


    ——可不是么,陈应旸的态度,就像想从她手中赎回什么东西。姿态放低,条件谈妥,只待她松口。


    钟语慢慢吐出骨头,用纸巾包着,扔进垃圾桶,说:“所以,选择权交给你了。不然,你打算暗恋一辈子吗?”


    她又埋怨:“机会都给你递到面前了,要知道珍惜。”


    他感觉自己也快被她剔净皮肉了。


    当初,她答应何方洲的追求,便是抱着“他人不错,试试看”的想法。


    现在提出和他试试的理由呢?


    “钟语……”


    你喜欢我吗?


    算了,问了也是白问。


    她这样直性子的人,如果喜欢,就不会这么坦然得几近凉薄了。


    钟语自然不急着要答复。她吃饱喝足,抽纸擦擦嘴巴,出店门时,发现路人撑着伞。


    她伸出手,雨丝斜斜飘落在手掌心里。


    陈应旸是个颇具仪式感的人,大学毕业时,他订了束花捧送她,她说浪费钱,不如请她吃顿饭,后来看毕业照,花没有喧宾夺主,反而衬得她在画面中格外娇妍夺目。


    如今回想,他大抵也是别有用意的,那么大一捧,抱在怀里,别人再送她便拿不下了。


    而此时此刻此地此景,别说浪漫了,淋着雨回去,不狼狈就不错了。


    钟语转身,想叫陈应旸,结果他恰好走近,身高差的缘故,她的脑门和他的下巴险些撞上。


    幸亏他眼疾手快,挡住她的额头。


    她维持着这个姿势和距离。


    有车从背后驶过,光照亮他的脸,转瞬即逝。


    陈应旸的手移至她的肩头,底下施着力,却又有意克制着。君子慎独,克己复礼,然而按耐久了,总有倾覆的风险。


    他嗓音喑沉地道:“有期限吗?古代犯人处斩也要给个准确日子。”


    钟语思忖着:“年后吧。”


    “倘若不成呢?”


    “回到以前呗。”为了增强话的可信度,她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嗯,我们还是朋友。”


    她说的“试试”就真的只是“试用”的试。


    不合适,就退回去,彼此都无实际损失;合适,便收为己用。


    表面上,决定权归陈应旸,实则,他根本退无可退。


    他做不到她那么洒脱、无所谓,更加做不到在这段关系结束后,若无其事地跟她继续做普通朋友。


    所以,这场谈判局中,落于下风的,始终是他。


    难怪世人总说,先动情的人先认输。


    他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钟语观察他的表情,就得知他的回答了,她主动去牵他的手,手指找准指缝,穿过去,扣住,泰然自若地说:“那今天就算第一天咯?”


    女孩子的手终究和男性的是不一样的,皮肤细腻,掌心柔软温暖,掌骨又比他小得多。


    掌心相对的那一刻,陈应旸感觉玄妙。


    他指头动了动,到底回扣住了,像抓住了春天草坪上的兔子。


    然而乱蹦的却是他的心脏。


    钟语牵着他回家。


    其实她也觉得紧张、别扭,有种“熟人作案”的愧疚感。


    怎么说呢?


    无论高中还是大学,他所在班级男女比例悬殊,他混在女生堆里,不亚于羊入虎口。按理说,他早该被啃得渣都不剩,偏偏全须全尾的,直到现在。


    她曾开玩笑说,他是不是被奉为“圣女”,要保持圣洁的那种。


    然而,她就这么把他给“染指”了。


    阿弥陀佛。简直是罪过。


    还有一方面,牵手和牵手的意义,可谓大相径庭。


    将这个互呛过,吵架过,甚至同睡一间房过的“男闺蜜”,冠上“男朋友”这个头衔后,看他都恍然觉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钟语自是故作镇定,约莫也是有逞能的因素在,毕竟是她提的,总不能自打自脸。


    到家门口后,她先抽出手,“那我先进去了,早点睡。”


    陈应旸把她的包递给她,“嗯,晚安。”


    钟语有点震惊:“就这样?没了?”


    他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再说,他先前为了赚钱,迎合市场,往剧情里添爱情线,他没少做调研,也算看过满山跑的猪了。轮到自己,不至于这么呆吧?


    他们的相处一贯是,不拌嘴就算和谐,闹的时候打起来也可能(钟语单方面揍他),真要转换模式,他有些手足无措。


    或者说,他这一路上,就魂不守舍,如坠梦中。


    不然呢?


    陈应旸迟疑着。


    他张开手臂,微微低下头,抱了她一下。


    并未抱结实,虚虚地,钟语感受得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气,和冬夜雨丝的潮湿冰凉。


    除此之外,再无别的。


    她忍俊不禁:“你让我想到,上学时,在台上给贫困生发助学金的领导,就是这么抱他们的。我是你的资助对象吗?”


    陈应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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