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敌袭
作品:《太上皇正在研究亲子学》 第十四章
这些天一直困扰着赵璟的情绪终于消失了。
——对弟弟的嫉妒,在他开始学着将他当做炭球来看待的时候消弭殆尽。
为了给弟弟找到合适的玩伴,避免他在父亲一离开车厢就发出不满的假哭,赵璟在向父亲陈明缘由之后,把炭球也喊上了马车。
或许是因为这段长途旅行中的大多数时间都被关在笼子里,炭球的身量并没有长得太快,还是一只小奶狗的形态,肥得倒是很扎实,肉滚滚圆墩墩的。
赵琰也对他的新陪玩非常感兴趣。
第一天,他试图拽炭球的尾巴毛,被炭球一脚踩在脸上,气得嚎了一个时辰。
第二天,他准备趁赵璟不注意把炭球推下车,被炭球灵活闪躲,自己的脑袋磕在窗框上,又哭了半个时辰。
第三天,他企图从炭球的小碗里抢走带肉的骨头,终于被奋起反击的炭球压倒——
炭球的体积和赵琰差不多大,虽然都是幼年体,但赵琰是个只会吃奶的小婴儿,炭球已经是一只会啃骨头的小狗了。
小狗VS小孩,小狗胜。
炭球是一只听话的小狗,它知道赵琰是不能咬的,因为他身上与自己的小主人有同一种气味。
但赵琰整天满车厢乱爬,只会吧唧嘴喝奶和大声叫唤,在炭球眼中,他也有四条腿,是一只十分讨厌且丑陋的(因为赵琰连丰厚的皮毛都没有)同类。
炭球虽然年纪小,胖的像只小猪仔,却也是狼青犬的血脉,本质上是只猛犬,天生就知道要在同类中确定自己的权威地位。
这只丑陋的,只有叫声响的同类根本打不过它,它只需要威胁地在他眼前哈气,然后滴一串口水在他脸上,就把他吓住了。
炭球初战告捷,十分满意,后腿一撩,在赵琰身上尿了一泡,留下战胜者的标记。
于是等赵疆打猎回来,看见的就是一个垂着脑袋的大儿子,一只昂首挺胸的狗,和一个散发着怪味,被吓坏了的赵琰。
“怎么回事?”赵疆把缰绳一扔跳下马来。
其实只扫一眼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瞧瞧赵璟那个垂头丧气自责不已的样子,他还是开口问了一句。
三岁的赵璟心中正在天人交战。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跪下来请罪——
父亲让他带好弟弟,他身为长兄,本就有照拂兄弟的责任,琰儿与他血脉相连,尚且还是个不晓事的娃娃,他更有友爱幼弟的本分,可、可是……
可是他却纵容自己的宠物……
不知是不是这样愧疚的心思作祟,赵璟甚至感觉,父亲的目光如有实质,烧灼般地定在自己身上,让他越来越羞惭。
那目光越烧越烫,就在他几乎膝盖一弯,就要跪下去的时候,听见上方传来父亲平淡的声音——
“炭球尿的?”
赵璟浑身一颤,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踏出一步,将炭球挡在了自己身后。
前两天父亲发落弟弟身边人的事情,赵璟也隐隐越越猜到了一些。虽不知那叫绿芜的婢女究竟做了什么,但没照顾好弟弟赵琰是一定的。
他自己也知道,一旦父亲震怒,自己是父亲的长子,琰儿的哥哥,大约是挨几句训斥罢了,可炭球却不同。
父亲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就可以要了炭球的命。
可他不想要炭球死。
完全不知道自己可能面临什么的炭球还在他身后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活生生,热烘烘的。
赵璟想保护炭球,他想要为它分辩,他顾不上谴责自己的自私,在脑海中迅速地找寻一切可以用来辩白的理由——
炭球是一只凭本能办事的小狗,是他教坏了它、是他没有看护好弟弟、是他……
“好狗,过来——”
炭球要比赵璟先反应过来,在确定自己就是大主人口中的“好狗”之后,它飞快地从赵璟身后窜出来,扑到了赵疆脚边。
赵璟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赵疆很给面子,伸手揉了揉炭球脑袋,小狗的尾巴立刻美滋滋地摇动起来。
“去吧。”赵疆道。
炭球留恋地蹭蹭赵疆的袍角,又朝赵璟轻轻地叫唤一声,表示自己去玩了。
士兵们正从几匹战马上卸猎物,炭球分得一只半死不活的野兔,马上快乐地大嚼起来。
赵璟呆呆地望着父亲。
赵疆并不理解他的惊讶,他走过去看了眼被奶娘抱在怀里的赵琰,这小东西立刻见他来了,立刻就哼唧起来——作为一个已经无师自通看人下菜的婴儿,他似乎知道干嚎并不能获得父亲的抚慰,现在已经更新了技术手段,换了一种更楚楚可怜的方式,像个小猫崽子一样小声哼哼,带点哭腔又不吵人,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
奶娘已经第一时间给赵琰擦了身子,换了肚兜,但还是怕他身上有味道,迟疑着拿眼觑着赵疆。
赵疆直接伸手将装哭装得十分入戏的赵琰撸了过来。
“连那么小的狗都打不过!”他嫌弃了一句,将赵琰搭在自己肩头上。
赵琰立刻停止哼唧,快乐地蹬鼻子上脸,玩起了他爹头上的玉冠,全然忘了自己刚被狗欺负一遭。
赵疆走出好几步远了,扭头看赵璟还站在原地,不耐烦地皱皱眉:“跟上来。”
赵璟赶紧跟上,趁着父亲没看到的时候,悄悄抬手用袖子抹了抹脸。
***
晚食是野味,赵疆带人出去打猎,猎得许多飞禽,热腾腾地炖了一大锅汤。
他们这一行出来还带着厨子,汤的味道料理得十分不错。
众人的碗才刚端起来,便有一物从树林中蹿出。
士兵们瞬间戒备,刀都“唰唰”地抽出来了,才瞧出这黑漆漆乱糟糟的“东西”原来竟是个人。
还是个女人。
倒是厨子离得近,端详片刻认了出来,先将手中的屠刀放下了,“绿芜?!”
不过两天的功夫,这绿芜已经瘦脱了相,面黄肌瘦不说,衣衫上处处刮破,衣带凌乱,发髻也散了,原本她插戴的一支十分宝贝的金包铜簪子也没了踪影。
在荒郊野外拼命追赶了三天,她这才在入夜十分重新回到队伍。
那一袋苦艾水足足让绿芜吃尽了苦头,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她在路上遇见了狼。
所幸那是一头落了单的狼,绿芜先用簪子戳瞎它一只眼睛,又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用衣带勒死了它。
她这三天粒米未进,本已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或许就要死了。却在搏杀了这头孤狼之后重新冒出了勇气。她生饮了几口狼血,重新开始追赶队伍。
连狼都杀了,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众人看着凄惨狼狈的绿芜,皆不知该作何反应。赵疆一眼扫过去,程勉领会意思,立刻指挥人将绿芜带到马车上,给她查看伤口,梳洗更衣。
片刻之后,绿芜也坐在篝火边喝起了汤。她不敢去看赵琰,更不敢看赵疆,只一心盯着自己的汤碗,万分仔细地把里头的半块骨头啃干净。
啃得一丝肉渣都不剩。
此时大家伙都已经吃饱喝足,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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