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日

作品:《初为人夫

    这是张初越另一层意义上的第一次。


    没有任何隔阂地被紧紧包裹的初次。


    他只是在她说出那句“你爱人时很有魅力”后, 让她多学着来做,多爱一爱他,此刻却被她以另一种形式表达了出来, 她确实学了,怎么不是学了, 他也曾这样对她动过舌头的。


    清晨的胡同里有唱戏和卖菜的声音。


    老院子里住的都是老人,出门往胡同口走两步就是一个小小的蔬菜贩卖中心, 张初越站在人后也能凭身高优势看到卖的货。


    “帅哥,买什么, 站那儿半天了!再让就没菜了哈!”


    卖菜的阿姨嚷了两句,手里甩开袋子, 张初越并无心研究今日的蔬菜价格, 他的魂仍在另一处,问:“有荠菜吗?”


    老院子的门垣被补修过, 高大的树林照着一片片碎光, 张初越左手提着菜, 右手叼着烟,吸完最后一口就进去。


    她昨晚是这么吸的吧, 她的嘴巴好小, 自然是紧的, 舌尖又灵巧至极, 勾勾打转,毋需他动。


    真没想到, 她会这么做。


    “哐当~”


    铁门落下锁, 张初越进了院子。


    按照他的要求,陈灼言帮他挑到了个闲置的小院落,环境自然没有新式公寓舒服, 但胜在能种花,有太阳。


    厨房也老旧,老东西也没人愿意花心思去修,显得逼仄潮湿,光线不足。


    他在里面剁鲜肉,手起刀落,咚咚咚地敲在清晨的空气里。


    温霁在房间里酸涩地掀起眼皮,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床上,一条腿还伸了出来,搭在被子上。


    房间外的烟火气十足,她洗漱好后出来,目光瞟到厨房里的背影,忽然有些乱了方寸。


    抬手摸了摸脖子,刚要转身,那人的后背仿佛长了眼睛,剁肉这么响还能知道她出来了,道:“把水喝了,一会吃早餐。”


    温霁被他忽然的出声吓得浑身一抖,心跳也跟着突飞猛进,捧着杯子“嗯”了声。


    雾气萦绕,一个大盆就放在她面前,里头飘着皮薄如蝉翼的小馄饨,粉绿色的肉馅透出,晶莹晃荡,煞有食欲。


    温霁没敢抬头看张初越,一手拿勺子,一手扶着长发低头,吹了吹,听见他问:“什么时候去上班?”


    好端端的早上,温霁有些不开心了:“明早八点半到。”


    “手提电脑,着装,办公文具,包,都准备好了?”


    温霁咬下一口馄饨皮,汤汁忽地激进舌尖,烫了她一下,那热浪仿佛瞬间烫进她大脑,脸蛋,浑身。


    昨晚他也是这样弄了她满嘴。


    “当我小学生呢。”


    温霁说话时眼神飘忽,突然眼前递来一张抽纸,她脸更红了,扯过捂住了嘴巴。


    “一会熟悉一下路线,第一天报道别迟到了,东西有备无患,而且你算是个空降小主管,礼物要给下属带。”


    温霁一听,手里的勺子抬了抬:“不愧是体制内的哈,人际关系一套套的。”


    张初越拿出手机:“给你挑了几家饭馆,明晚请下属们吃饭,你年纪小,做事周全点,不然怎么指挥底下的老前辈干活。”


    温霁被他上了堂课,工作的话题实在令人无精打采。


    她有学历和技术,但职场文化一片空白,这也是她对工作如临大敌的原因。


    吃过早餐,张初越特意打车带温霁去公司,一路上对她说:“这个时间点错过了上班高峰期,所以正常所花时间要翻倍,一会我带你坐地铁回去,小院离你公司不远,不用转线,三个站就到了。”


    温霁心里想,平时怎么不见你话那么多。


    她就不吭声,张初越眼稍扫了她一眼,若不是在出租车上,有的是办法让她应承。


    下了车,张初越竟然还看起了附近的环境:“职场上班的人基本在商场用餐。”


    “我们有食堂。”


    “头一个月我给你带饭。”


    温霁张了张唇,所以他这是在表现自己的价值!


    罢了罢了,让他上课上个够吧,等他回去上班自己就自由了。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瞬间,转眼心里又空了下,酸水在冒。


    不敢问他回调北城的情况。


    “给你挑了附近几家餐厅,建议你先提,然后再征询意见,否则你选谁的不选谁的都会被议论。”


    温霁“噢”了声,见他要往地铁过去,温霁还不想回去,手去抓他衣角,低声道:“没买包。”


    张初越见过温霁的皮包,她的衣服黑白灰,看着也颇适合职场,但她说没有,便带她去买。


    “算是给你的入职礼物。”


    公司伫立在商务中心,周围最不缺购物的大型商场,温霁其实一进来就做好了只逛不买的准备,她只是想跟张初越走路。


    以前阿妈带她去南城,那里有阿爸和哥哥,阿妈会去店里忙碌,收市了就让她打电话让阿爸来接。


    其实她并不想让阿爸接,她想走路回去,因为路上有很多新奇的玩意,遇到好奇的店可以进去看看,总好过在车里望着,一会就回到家。


    她大多时候的乐趣就是走路。


    此外还有一个乐趣,就是去书店,那儿离家有些远,公交车又很麻烦,她就走路回去,阿妈见她没有打电话让阿爸去接,就说她怎么还怕麻烦人。


    阿妈说对了,她就是怕麻烦人,她每次看到阿爸,就觉得他有些可怕。


    “这个怎么样?”


    张初越走到一只宝蓝色的邮差包面前,问她。


    温霁在出神,他拉了下她的手,温霁反应过来,下意识说:“挺好看的。”


    “那试试?”


    挺好看的只是逛街的常用语,不是真的要试。


    温霁说:“再看看。”


    张初越听出她语气里的魂不守舍,说:“你年纪轻,到时候上班别动不动开玩笑,把同事处成朋友,口无遮拦。”


    又来了。


    温霁仰头:“那我就长这样,怎么冷酷啊?”


    明眸皓齿,眉眼秀色,看着就惹人喜欢,难以冷酷。


    张初越心想,只能把这张脸遮住了。


    “戴个墨镜。”


    温霁心里缓缓打了个问号,她只是骄傲地表现自己的脸蛋比较甜美,不是真的要冷酷。


    最后,张初越送了她一副飞行墨镜。


    温霁隔着墨镜看张初越:“呵,还真够冷酷的啊。”


    她脸蛋小,戴上去半张脸都遮住了。


    晚上温霁又想吃米线了,本是想在公司附近的餐馆吃,但张初越这人霸道强势,非要带她去另一家小馆。


    老店,挂壁风扇晃头晃脑地吹,温霁皱着眉头笑他:“张初越,你到底是有多穷啊。”


    空调在努力地吹冷气,门口的金色小铜锅分布在一个个灶台眼上,咕嘟嘟地煮着它的那一份米线。


    “这家店我吃过,味道不错。”


    他给她擦干净桌子,递了筷子,人夫样确实不错。


    温霁掌心托腮看他:“你跟谁吃过啊?”


    声音轻轻地打探。


    张初越眉棱一抬:“你说跟谁吃过?”


    “那可说不准,万一是女性好友呢?”


    张初越扯唇,对付她游刃有余:“如果带女性朋友来这里吃,要么是没好感的同事,要么是想断关系。除非是自己太太,毕竟狗不嫌家贫。”


    温霁眼珠子瞪圆:“谁是小狗!”


    张初越看她的样子,忍不住勾起唇角:“那就是嫁狗随狗。”


    他一句话自认当狗,又把温霁哄回来。


    吃过米线,温霁想溜溜弯,张初越这次不再从她了:“明天要早起上班,十点就要睡,你算算我们还有几个小时?”


    温霁已经变得不纯洁了:“我都要上班了!”


    张初越双手环胸看她:“上班不是失去生活,如果一份工作要你牺牲这些,你会越来越干涸,你需要给自己树立一个奔头。”


    温霁努起唇道:“那你的奔头就是回去那个吗?”


    张初越发现她一整天都有些不自在,动不动脸红,那个样子好像对昨晚的放开有些不太放开了。


    “是。”


    直接,直白,他直视她:“就像一棵草也要浇灌才能支棱起来,交换体温和气息才能感受被爱。”


    温霁脸颊煞时红彤彤起来:“那之前离婚了,你就没奔头了吗?”


    张初越盯着她看,双手松扶窄腰,说她:“没良心。”


    奔头不就是他这个前妻早点念完书回来么,给她月月打赡养费,他都活成她爹了。


    温霁见他走在前头,忽然喊了声:“张初越。”


    他步子定住,温霁的手就去挽他:“众所周知狗狗是最爱主人的,那我给你‘汪’一声呢,你是不是就能感受到被爱?”


    张初越有些顶不住,眼眸睨她。


    忽地他低头,幽黑瞳仁凑近,在地上铺了对一高一矮,一壮一柔的影子,他对她也“汪”了一声。


    温霁脸颊红扑扑眼睛明亮亮地指他:“呐!张初越是温霁的大狗狗!”


    给他下套了。


    不过他甘愿,还是次次都是自己套的。


    回到没有开灯的卧室,雪白的软褥上叠着更雪白的月亮,温霁顺从,他说今夜不用她费力,可是不费力也会不自觉费力,腿也会跟着磨。


    她说:“以后可以接我吗?无论我在哪里都来接我?”


    她的眼睛红湿湿地潮:“会不会嫌麻烦?”


    张初越喜欢她低头的模样,莲花似的纯,又惹人想打开看花心,他掌心压进白衾里:“当我是座驾,日日给你骑?”


    温霁一听,哭声便起:“我就知道,都是要计较要代价的,我何必为了有人开车接而去找个老公,我买车好了……”


    张初越被她一哭闹得心肝颤,边顶开边咬牙哄:“我哪次没接你?这种话还拿出来说,好像我是因为你提要求才去做。”


    他又是一叹,胸腔震着她的水声,翻身躺下,扶住那把软腰:“哭什么?你想坐就坐,不然,你要老公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