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前朝英雌2

作品:《[综武侠]克系诡画食用指南

    观婳和011并未等上太久。然而这段并不长的路,却让李寻欢走了很久。


    江湖传言,销声匿迹二十余年的梅花大盗重出江湖,一连残害了无数无辜闺秀。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无论防护再怎么严密,五点梅花般排列的血痕也会印在敌人胸口。


    据说,梅花盗重兴风浪下的第一次毒手,对着的就是居于深宫的安阳郡主。在皇家陵园守陵的郡主都能让此人掳去,至今生死不知,如此身手,怎能不让江湖人闻之色变,让黑白两道恨之入骨?


    但此人本和李寻欢没什么关系的。江湖上掀起再多风雨,又怎能扰到一个远走关外的伤心人呢?十几年前,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御书标志着他仕途的得志,投身江湖后又紧接着成为首屈一指的江湖人物,“小李飞刀”威名更是高踞“兵器谱”前三。


    他还有个青梅竹马、心心相印的未婚妻。


    但这能被称为人生赢家的生活终究是昙花一现,不可持久。


    林诗音……


    李寻欢一想到这个名字,心脏就钝钝地发痛。从他的救命恩人兼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时,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就劈裂了他的心。哪怕忠仆铁传甲提到她,流露出一点抱怨之意,李寻欢都要动怒喝止。


    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后,他无法面对自己,更无颜面对林诗音,便把自己的府邸送给林诗音作嫁妆,李园更名兴云庄,李寻欢散尽家财后出关,自此隐姓埋名,已有整整十年。


    十年自我流放,却抵不过一道兴云庄内传来的消息。


    梅花盗重现江湖,紧接着,那暂居兴云庄、龙夫人的义妹,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就向全天下英雄放言,谁若是能抓住梅花盗,将他绳之以法,她就以身相许,嫁给此人。龙啸云牵头,少林寺响应,不少英雄好汉相聚兴云庄,共议剿贼一事。李寻欢对第一美人和梅花盗都不感兴趣,却不能不担忧兴云庄中林诗音的安危。


    只好回京,只能回京!


    越靠近京城,他心上那道陈年旧伤就越发疼痛,如今已如刚撕裂时般剧烈。


    神情疲惫的李寻欢手里拎着装有防身至宝金丝甲的包袱,冷冷地笑了一声。


    “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的神情总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此刻却冷得让人心寒。


    这一件金丝甲,已经带走了十数人的命!金狮镖局查猛,极乐峒“五毒童子”,“蔷薇夫人”……是谁将江湖搅成一滩浑水,又是谁将他牵扯入局?


    给李寻欢斟了一杯毒酒、又看他喝下的孙逵狂吼一声,刚想举拳拼命,就被冷冰冰、青惨惨的一掌掴在脸上。


    等孙逵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他的左脸已肿起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


    刚刚从门外跨进青帘酒家的青衣人哈哈一笑,李寻欢合起眼睛,叹了口气,将脚边一根矛头踢向孙逵。前一刻还对金丝甲志在必得的孙逵,现在已迫不及待地以矛自戕。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


    没有人愿意尝一尝被青魔手毒死的全过程。


    奇怪的是,青衣人手里握着把小臂长的短剑,并没有佩戴什么精铁手套。短剑形如游蛇,剑尾系着一条红绳,剑锋映着门外的雪光,泛着些什么东西腐烂后令人作呕的暗青色泽。


    李寻欢道:“阁下虽然戴着青魔手,却并非伊哭。”


    青衣人笑道:“你曾见过伊哭不成?”


    李寻欢淡淡道:“自然见过。”


    青衣人又道:“我虽不是伊哭,青魔手却是货真价实的青魔手。”


    李寻欢道:“伊哭炼进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方成,确实是珍品。”


    青衣人把玩着短剑道:“那么我把这对青魔手让给你,你愿不愿意用金丝甲来换?”


    李寻欢默然半晌,才道:“‘青魔手’位列百晓生排得‘兵器谱’第九,可在下手里的‘小李飞刀’位列第三!”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李寻欢道:“在下只是看不出有什么交换的必要。”


    “那我便换一样东西。”


    青衣人呕哑难听的声音忽然变得如黄莺啼谷般美妙绝伦。


    他,不,应该是她,做了一个摘下手套的动作,然后展露出自己羊脂美玉般的柔荑。


    而李寻欢就如才看见她的手似的,露出惊叹的神情,仿佛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手。


    下一秒,女人整个人轻轻一扭,便如褪茧成蝶一般,从宽大的青袍中脱身。而她手里的短剑,则被红绳牵就,挂在她的胸前。


    青色的寒光一点一点,如同毒蛇的瞳孔。


    此人除青袍之外,竟未着寸缕!


    一点薄纱云雾般拢着她的要害之处,多添了一丝琵琶遮面、欲语还休的销/魂。


    如果美色也是一种武器,那么这具毫无瑕疵的酮体,已然修炼到摘花吹叶皆可伤人的大成境界。


    饶是李寻欢年轻时万花丛中过,倚红眠翠好不风流,也不得不感到一阵目眩神迷。他已过而立之年,又有情伤,却也被面前的绝色所惑。


    恍然过后,李寻欢露出一抹苦笑。


    “阁下隐匿的本事实在高明,此刻还不肯出来一叙么?”


    青衣人一怔:这话好似并不是对她说的。


    然后她猛地转头,就在这不大的店铺角落,赫然坐着一个黑衣人。


    也是一个女人!


    李寻欢因为青衣人的一举一动而身体紧绷,但真正让他感到威胁的,是坐在角落、身形却仿佛与墙壁融为一体的黑衣人。如果不是他感觉出错,那么他目光扫过角落时不自觉想要避开的冲动,正是对方的隐匿功法所致。


    这是一种分外怪异的感觉,明明对方的轮廓映在眼里,大脑却将其误认为别的什么,好像有一片微微扭曲的色彩遮住了黑衣人的存在,并试图骗过观者的眼睛。


    青衣人掩在青铜面具下的面孔猛然涨红,又立刻变青:若早知此地有另一个女人在,她绝不可能如此干脆地褪下衣衫的!在她心里,女人的美色,自然是魅惑不了另一个女人的,对方衣冠整齐而她脱了个精光,何尝不是一种极致的羞辱!


    “李探花说得,好像我是什么鬼祟之人。”黑衣人起身走来,别样好听的微哑嗓音中带着点笑意。“我最先坐在这儿,一直好心没有打扰你们,却要被扣上一个隐匿的帽子么?”


    “阁下是谁?也是来向李探花要这件金丝甲的么?”


    青衣人的声音很轻,很软,尾音勾着抹媚意,如果忽略那双形状姣好的眼眸中流露出的全然恶毒,那么无论多铁石心肠的人,恐怕都不忍让这道声音染上失望。


    “不,我不要金丝甲。”


    出乎意料地,黑衣人如此答道。


    “一个快死了,另一个也离死不远,我瞧你们有趣,所以在这里看一会。”


    看猴戏似的神情激怒了青衣人,她弯腰想捡起地上的青魔手教训对方,却在有所行动前定在原地。


    黑衣人的右手松松垂在身旁,状态闲适,但一股危险的气机锁定了她。


    青衣人毫不怀疑,只要她动一动手指,对方腰间的那柄无鞘长刀,就会当头斩到她身上。


    冷汗渐渐渗出青衣人的发间,她勉强笑了一笑,一点一点向门外退去。


    “你原本有两件武器,一件威猛,一件机变,为什么要主动放弃其中一件呢,莫不是瞧不起小李飞刀?”黑衣人垂眸看向地上散落的青袍,遗憾道。“也对,不过是将未婚妻视为衣物,义兄看作手足,大义感天动地的李探花罢了,倒也不必太当回事。”


    这话实在直白尖锐得可怕,与黑衣人没什么侵略感的语气形成鲜明对比,李寻欢的脸色骤然一白,连青衣人都愣了愣。


    合着此人是无差别攻击。


    事不可为,她倒是果断,衣袍都不要了,趁着气氛僵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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