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橘子的颜色

作品:《过期糖生效法则

    「说什么永远白月光?他根本没那么好。


    有什么事情,原雪理瞬间明白了。


    男生不爱你,想要跟你分手的时候,总是会使用冷暴力。


    女生在对逐渐冻结的感情失望的时候,主动选择放弃。


    明明是他抛弃这段感情在先,可是,到最后扛上心理包袱,觉得是自己做错的,还是女生。


    这就是男生的心机吧。


    这一次,心里名为谢歌颂的高塔就这样尽数崩塌。


    他们其实不用走到这一步的,其实可以各自保留一点美好回忆,其实……」


    厉栀把自己惯用的三个名字填进《蝉声扬起》这部话剧里,电脑一合,准备带到社团给竹屿看。


    女主角叫原雪理,男主角叫楚司羿,男配角则是谢歌颂。


    不知怎的,她写各种剧时,有各种不同的情形,不同的故事背景,但比起ABC,她更喜欢用这三个名字来做基础构想,好像他们真的存在于某个平行宇宙,只是因为她的构思而在不同的世界穿梭。


    现在是她和竹屿合写剧本,对方早就抱怨过好多次,为什么永远是「女主角」「男主角」「男二号」这样的代称,就不能给人家一个真正的名字吗?


    她不好意思讲清楚自己的“怪癖”,只好趁着竹屿还不曾读过她曾经的剧本,把名字填到里面了。


    社团活动教室里,竹屿在台上和一个戴着猫耳朵发饰的人说着什么,然后兴高采烈地跑下了台。


    台下有好几个学弟学妹手里都拿着一沓A4纸,不知是竹屿写的剧本还是别的什么东西,都坐在椅子前面露期待。


    见到厉栀来,竹屿又是忙不迭比了一个“嘘”的手势,暗示厉栀过去。


    厉栀依言,安静地抱着电脑坐在他旁边的位子。


    台上那个戴着猫耳朵,漂亮得活像是猫咪变成人类的,自然是安德里克。尽管他脸上还有淤青,但依旧无损他的美貌。


    厉栀没想到还能在社团见到对方,她真的以为那天在他宿舍门口就是最后一面。想来有可能是退学手续什么的没办妥,所以他来社团和大家郑重告别吧。


    再看竹屿,她忽然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对方这个红光满面的样子,哪里还有那天医院削苹果的那个失魂落魄劲儿了?伊栗娜要走了,所以他悲痛欲绝到回光返照了?


    厉栀胡思乱想的时候,竹屿拍拍她肩膀,提醒她看台上。


    她这才把注意力放到安德身上。


    整个教室的灯都灭了,除了舞台。


    在一片迷人的光线里,安德里克举起麦克风,他身后的巨大幕布上也出现了歌词:「午后猫咪的心事」,一行俄语一行汉字,似乎原本就是俄语歌曲。


    “我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毛茸茸尾巴,和肚皮。”


    安德一开口,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你刚刚摸我耳朵,是因为喜欢我,喜欢橘子的颜色,还是喜欢我毛茸茸的耳朵?”


    他的嗓音谈不上温柔,是有点力量的类型,并且还有一些少年感,当然,不是公鸭嗓那类少年感,仅仅是给她一点点可爱的感觉。


    “当我吃起耳朵的醋,我想要做一个变成人类的梦……如果我变成一点也不毛茸茸的人类,你还会不会喜欢我?”


    初听时,厉栀还笑了出来,猜测是不是外语让人听不懂所带来的魅力。


    听完一整首,她只觉得震撼。


    看见台上对观众鞠躬致谢的安德,她想起上次,安德反串女主角的时候,有什么共同的东西,砰地一下,在她心里炸开了。


    是什么呢?厉栀想。


    信念感!脑中冒出三个大字。


    这么卖萌的歌曲,不说大部分人,就算是让她来唱,她也会觉格外不好意思,但安德就是认认真真唱完了。


    没有笑场,非常尊重这首歌曲地唱完了。


    好听到让人心肝颤动。


    “你喜欢吗?”竹屿问。


    “你是说毛茸茸造型,还是……”厉栀忽然有点不确定。


    “当然是歌手,造型我还用问啊,保证俘获在场所有观众的欢心好吧。”竹屿双手捧心,大言不惭,“试问一下,在场有几个人可以拒绝福瑞呢?”


    “歌曲的话,我喜欢得不得了。”厉栀偷偷换了词汇。


    “那就成了!”竹屿得到厉栀的认可,滔滔不绝起来:“我期望还能有点歌剧的形式,就找了首歌试试……学姐,你猜怎么着?我就随口一问,就发现咱们演员同学还真有唱歌的本事,我就给撺掇来了。”


    “可是我想说,你知道你的演员同学……”要离开了吗?


    “他下来了,你自己和他说吧。”竹屿已经唯恐被当灯泡地溜走了。


    “嗨。”安德说。


    “你是来社团告别的吧。”厉栀不等对方解释,主动脑补,“还有,耳朵很漂亮,很适合你,你像只橘猫哈哈哈!”


    安德看她笑得开心,一些话自己脱口而出:“你要摸摸吗?”


    “可以吗?”厉栀难以置信地捂住嘴。


    安德直接低下头,凑到她面前。


    厉栀揉了揉他脑袋上柔软的耳朵,惊叹真的好软!


    似乎感到了闪光飘过,厉栀这才不好意思地收回手。


    甚至背到身后,像个老干部,“我刚刚想起来,我还欠你好多人情。以后……可能都还不了了。”


    “是吗?”安德笑得特别璀璨,“那就,欠着吧。”


    厉栀想起以前上心理学选修课程的时候,那个老师教过一个特别损的点子。


    老师说,如果想要别人记得你的话,就借别人一笔钱,然后,不要还。


    当然,也可以借一份人情、承诺。总之,就是要欠着别人的。


    老师当时还笑着补充说这个方法很缺德,不要轻易尝试。


    现在想起来,到底说的是亏欠心理还是补偿心理,她通通不记得了。


    只记得老师说:欠别人的可以让别人记得。


    可是他,让她欠他的。


    真不会做生意。


    他就不怕她随随便便就把他这些人情通通抛诸脑后吗?


    “你特地去学过唱歌吗?”厉栀转移话题。


    “没有。”安德眨巴眼睛,“为什么这么问?”


    厉栀抿抿唇,“你唱得很好,所以,我觉得很厉害。”


    “厉害,真的吗?”


    “不止如此,我觉得你很有成为一名艺术表演家的天赋。”


    面对厉栀的夸奖,安德迟迟没有反应。


    她心想,这么微不足道的一句评价,如果是文学之,早就说:“谢谢啦!我知道我是天才,不用特别提醒。”


    如果是瓦夏,怕是也会说:“既然我这么厉害,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想到瓦夏,厉栀感觉一阵恶寒。


    “只在音乐课上唱过,而且我不懂创作,没有什么特别的天赋。”安德回答淡淡的,全然不像他这样程度的帅哥会有的反应。


    厉栀敏锐地察觉到一丝自卑的情绪,也看到安德耳朵红了。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但是她决定有什么说什么。


    “其实我有一个歪理,”厉栀冲他笑笑,“我觉得天赋不一定是天生可以做好一件事情。你这样的也是天赋。”


    “怎么说呢,成功要靠坚持对不对?可坚持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有的人因为一开始就能做得好而轻轻松松地坚持了下去。有的人一开始做得并不好,但是因为自己喜欢啊,兴趣之类的原因而不知不觉就做了下去。”


    她怕自己说这么多安德听不懂,干脆掏出手机,一边说一边语音识别发到他手机上:「多少人在苦恼怎么开始怎么坚持呢。你这么容易就做到了开始,不是挺有天赋的嘛?」


    「你有唱歌的兴趣。这很重要。你要珍惜。」


    安德掏出手机,把她发过去那段话,看了很久很久。


    久到厉栀怀疑是不是识别出的英文太多错误,安德还没有看懂,他就一直看着,直到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了,才掏出手机写了两个字。


    是汉字的「谢谢」,他已经学过了。


    厉栀打开对话框,看到屏幕上的两个字,心跳突然停了一拍。


    她知道安德有多郑重。


    两人分明面对面,但却端着手机,给彼此发信息。


    「你以前发现自己……有兴趣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去学唱歌呢」


    「谢尔夫不想,他讨厌我花时间在感性的事情」


    谢尔夫……厉栀第一次知道这么个人。是他爸爸吗?


    「你该说服他」


    安德看见信息,露出一个几不可见的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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