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夜半

作品:《逍遥小贵婿李辰安宁楚楚

    师兄这话的意思已不言而喻。


    天字三号房的王正浩轩似乎陷入了对过往的回忆之中。


    作为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作为一个原本无忧无虑的少年,他忽然多了一些心事。


    此刻他的脑子里不再是那香喷喷的狗肉,而是那个为他洗衣做饭的俏丽姑娘。


    他忽然间觉得心里似乎有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仿佛有了一道涟漪在心间回荡。


    片刻,他抬头看向了阿木。


    “师兄……你、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阿木擦刀的手停了下来,沉吟三息,点了点头。


    “师兄曾经喜欢过一个姑娘。”


    “后来呢?”


    “后来?后来师兄还是喜欢呀。”


    “那姑娘叫什么名字?”


    阿木起身,锵的一声将刀插入了刀鞘,眼皮子一抬,看了看王正浩轩,“忘记了。”


    “……”


    王正浩轩顿时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问道:“这也能忘记?”


    “你不是喜欢她的么?连名字都忘记了如何去喜欢?”


    阿木将刀靠在了墙边,走到了窗前,望向了窗外漆黑的夜。


    过了许久,他才说了一句话:“因为喜欢,所以才忘记。”


    王正浩轩又从师兄的身上看见了那一抹他难以望及的高深。


    师兄果然不一样!


    这话他无法理解。


    在他这刚刚开窍的心里,他认为既然喜欢,那一定就会刻骨铭心!


    是永生难忘!


    唯有死去。


    唯有记忆消散。


    唯有去了阎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汤,才能将喜欢的那人忘记。


    师兄……是如何做到既喜欢又忘记了的?


    莫非,这就和自己喜欢吃狗肉一样?


    将狗肉炖烂,吃到了肚子里,这当然是自己很喜欢的。


    可一旦吃了之后,抹一抹嘴,恐怕就忘记了那是谁家的狗。


    不对。


    王正浩轩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因为喜欢一个人,和喜欢吃狗肉,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


    比如自己肯定是记不得曾经吃过的那些狗了,但自己却偏偏记得那个小师妹!


    想着小师妹,王正浩轩咧嘴笑了起来。


    “我好像也是喜欢她的。”


    “她既然也要回江南,不知道能否遇见。”


    阿木依旧望着窗外,心想自己也是喜欢钟离若雨的,这就要去蜀州,当会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