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天竺奴隶

作品:《咸鱼夫妻在逃荒

    “温顺、聪慧、爆发力上佳!马中王者!”夏洪棣下马后,对大食马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选出最合适它们的马场,给朕好好养,用心养!”


    “诺!”御马监躬身领命。


    待出了一身薄汗的帝王,换了一身衣裳,喝了一盏茶,几人的话题又回到了大食帝国这段经历。


    听到这些珍贵的马儿,居然是忠勤伯用一船的硝石换来的。


    夏洪棣都恨不得,立马把众位大食商人唤进宫来。


    硝石他们要多少有多少啊,还能不能换多些帝国宝马?


    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使得他费力拉回了心神:“上官太医,大食的医术比大夏若何?”


    “回禀陛下,就外伤手术而言,大食的医术要高于大夏许多。


    从眼睛到体内肿瘤去除的手术,皆很成熟。


    且用于辅助手术所用到的器械、麻醉药、消毒酒精、缝合伤口的羊肠线皆很有用。”


    “如此了得?”夏洪棣比得了宝马还兴奋。


    打仗,士兵们最容易有外伤,如此了得的外科手段,战场上岂不是活命的机会多出了几成?作为一个颇有野心的君主,大夏朝的疆域图怎能止步于此?!


    “回程的两场战役,大食的医生救治了近三千人,除了伤到心肺和头部的,其余重伤轻伤如今都已经痊愈了。”


    “换得好!换得好!说起来痘苗的方子还是忠勤伯献上的,此方在海外竟然有如此大用,妙极,妙极!”


    黑娃:这茬您就不能忘记吗?得亏当年防疫手册,用英语折腾成欧罗巴文字(拉丁语),甩锅给了传教士。


    他还得想想,万一哪天被大食帝国的医者,问到此事该如何圆过去。


    哎!撒一个谎得用无数个谎言去圆呐!


    “黄尚书,上官太医,朕将翻译这些医典的重任交予你们二人!如此优秀的大食医者也要好生安排,衣食住行都要用最好的,务必让他们乐不思乡”


    “微臣遵旨!”上官太医眉头都没皱一下,活到老学到老,他学得带劲儿着呢。


    至于要如何吊着那些大食医者,他可琢磨一路了,听说如今太医院可不像他当值的那些年,有大本事的太医不少.


    “老臣领命!陛下,此处臣要为袁文杰、袁文武、秦柯等几位少年请功。


    臣愧为理藩院尚书,可无论是印加语还是大食语,几位少年都比臣等学得快,学得好。


    几次重大的海贸,他们八人也都为大夏的船商们出了不少力。


    大食商人与我等回来的路上,几位年轻人也没有懈怠,不但听说都熟练,读写也通顺。


    众多医典的翻译,他们都能帮上大忙!


    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呀!臣举荐他们日后进理藩院,为我大夏朝做更多的贡献!”


    “哈哈哈,哈哈哈!好!朕也给他们记一功!外语学得好的,理藩院可以不拘一格用人才嘛!


    爱卿,你们府上兄弟俩能功过相抵了吧?你家夫人不会再追究他们逃跑这事了吧?”


    忠勤伯怎么能让陛下,抓着他媳妇儿的小错不放呢,义正言辞的说:


    “陛下,臣的夫人还是很懂大义的,听闻他们为朝廷做了些许微薄的小事后,已经高高拿起轻轻放下啦!”


    “啧啧啧!谁不知道你们府有只母老虎啊?!罢了罢了。”


    说起了老虎,黄尚书就想到了他们带回来的那些活物。


    甚至把他们当初,误以为是麒麟的异兽—长颈鹿,也给学了一遍,逗得夏洪棣笑个不停。


    “真是可惜了,咱们带的这些珍奇异兽,大多都是喜好在湿热的地方生活。


    臣等怕还没带回京城就冻死在路上了,只得把它们大多都留在了安州,安州和崖州应该更适合它们生活。


    陛下,那几十只鸵鸟,比羊还大只,一个鸵鸟蛋够炒一大盆,而且它们的肉也很鲜美,比牛羊肉还好吃。


    这鸵鸟不但肉好吃,皮子有韧性性又很柔软,而且张力极强,全身都是宝呢!


    要是这些鸵鸟能像鸡鸭鹅一般被繁殖出来,咱们大夏的百姓可就有口福了哟!”


    吃过鸵鸟肉的,没有不点头的,夏洪棣都被他们描述的鸵鸟肉给馋到了,寻思着他什么时候才能尝到。


    暂时看不到这些活物,可它们的皮子被带回来的不少:从虎皮、鹿皮、斑马皮、鳄鱼皮、鸵鸟皮到蟒蛇皮,几十箱呢!


    拿出鸵鸟皮,又摸又扯,夏洪棣对这种素未谋面的鸟,好感马上就上来了。


    “张孺人能孵鸵鸟蛋吗?”


    “陛下,这些鸵鸟从小鸟到成年,还得两三年呢,现在哪怕有火炕,也没蛋啊!”


    “难怪一只能有两百斤肉,这长得也时间也够长的,朕会让人好好把这些鸵鸟养大,争取咱们能早日吃上鸵鸟肉!


    “启禀陛下,黄金宝石也好,宝马玻璃术也罢,这些还不是最珍贵的。


    臣接下来给您看的,这些才是咱们这次出行收获的最珍贵的国宝。”


    黄尚书不但说,还把他们准备好的几种粮食,从他们几人随身带着的小筐里拿了出来。


    摆在夏洪棣御桌上的,是几棒金黄的没有脱粒的玉米;几个不起眼,拳头大小的褐色疙瘩;还有两头小,中间比拳头还大的红皮甘薯。


    “陛下,真是多亏了伯爷慧眼识宝啊!


    这个叫玉米、马铃薯、甘薯,是我们在印加帝国求来的。咱们在那挖金矿之地,已经成功种植出两季了。


    最低产的玉米都能亩产一千斤多斤,马铃薯亩产有两千到三千多不等,最高产的甘薯能有四千多斤。


    臣敢说:我大夏朝有了这三样粮食,此后,再无饥荒了!”


    “等等,爱卿,你说多少?四,四千多斤?能做主粮?”夏洪棣害怕自己幻听了,反复确认了几遍。


    看着三人含笑对他点头,夏洪棣激动得走来走去,把众人都走晕了,才停下来。


    拉着忠勤伯的手,拍着他的肩膀:“好样的,真是好样的!哈哈哈,你真是朕的福将啊!”


    “陛下,马铃薯和甘薯不但可以做主食,它们也是一盘菜呢!”黑娃将这些食物的做法,交给了御膳房小太监,他们晌午饭就要吃上一餐新鲜饭。


    马铃薯大盘鸡、粉蒸肉下面铺甘薯、醋溜马铃薯、拔丝甘薯.


    他们也带来了一小袋子玉米面,用这个玉米粉捏成了饼,贴在大盘鸡的铁锅边,一锅熟。


    夏洪棣每个品类都尝了一口,这几样做主食完全没问题,毋庸置疑的。


    马铃薯的滋味虽然没有甘薯甜,但是口感是粉粉糯糯的,这玩意他扛饱啊。


    甘薯可真甜啊,说是用炭火烤出来的最香。


    黄灿灿的玉米饼子,看着比黑馍的卖相好多了!还能做成面疙瘩,他狂喜到做梦都能笑醒了。


    这餐饭,应该是他有史以来吃过的最高兴的一餐了。还不忘记交代御厨要给皇后和太子他们尝尝鲜。


    哪个娃娃能抵挡住油炸薯条的诱惑?忠勤伯藏了一路最后的一罐番茄酱,送给了太子。


    如今落到了五皇子和静瑶公主的手上。


    “昂呜,昂呜!这个薯条真好次,母后,蘸上番茄酱,酸酸甜甜滴!”胖子就是油炸食品最忠诚的粉丝,一口接一口,小小人儿干了一大盘子的薯条。


    高皇后与夏洪棣脑波同频,为大夏收获如此高产粮食正高兴着呢,一没注意就让小胖子给吃撑了。


    饭毕,几人又转移到书房,继续谈话。


    “这些粮食对土地的肥力要求不算高,我们头两季都是开荒种的,要是能种到良田里,可能还能亩产更高。咱们大夏从南到北,皆可试种!”


    “居然还是开荒出来的产量!朕简直是,不知道当如何奖赏你们了!试种,试种!朕全力支持!”


    除了战争,每年的耕种就是头等大事,被天灾被蝗虫祸害的那些年,连他这个皇帝都不敢浪费。


    粮食生产,简直就是一把悬在他头顶的利剑。


    而他的爱卿居然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彻底解决了大夏朝这两百多年来最大难题。


    还没等他感慨完,黄尚书又接着报喜:“陛下,还有一船的棉花种子和棉布也是忠勤伯坚持带回来的。


    咱们带回来的那一千多个奴隶,里面有几百人可是天竺种棉花的熟手,还有纺织熟练工。


    陛下,请看,这些棉布可就是用棉花织成布匹的。您摸摸看,是不是很柔软?比丝绸的价格低至两成。


    如果玉米、马铃薯和甘薯,能在大夏朝推广开来,耕地产量提高数倍。


    多出的旱地可以用来种这些棉花,那可真真是衣食无忧了!”


    “甚好,甚好!这些棉布不错,比麻布和葛布软和多了,以往这棉花咱们大夏种的可真不多,如果能做成棉布就值得大量种植了!”


    夏洪棣不是何不食肉糜的皇帝,丝绸和麻布之间的价格差能不知道吗?二者之间有这么一个缓冲的布料做选择,可以想象该有多受百姓欢迎!


    丝绸市场受到影响怎么破?那不是还能卖往海外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