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雪之精灵,皮皮

作品:《灵气复苏,我的系统它真的有毒

    晚饭后,陆百灵一家子就回出租屋了,林君也没打算晚上营业。


    所以就关了店门,打算买一批竞技武器强化到10。


    “请你不要再迷恋哥......”


    洗完澡出来,刚躺在床上,手机铃声便响起。


    林君拿起一看。


    嗬!居然是很久没联系自己的那个大叔。


    想到大叔,林君就想起那个美艳的大姐。


    按下接听,电话那边便传来大叔爽朗的声音。


    “哈哈!小兄弟,好久不见!”


    “嘿嘿!是你啊大叔,很久没联系我了哈!”


    两人闲聊一会,得知林君居然在魔都,那边先是沉默一下,随即便是大叔激动的邀约。


    说他们也在魔都,正好邀约林君出来一叙,林君当即答应,约好九点见后,便挂掉电话。


    林君不用猜,肯定是那个美艳的大姐的意思。


    “买卖又来咯。”


    林君轻哼着小曲,看看时间还早。


    于是便进入pk点商店,打算强化一批武器等下卖。


    【初级竞技自动手枪】


    品质:紫


    等级:1级


    攻击力:85


    技能攻击力:85


    力量+8


    精神+8


    简介:竞技场特定武器。


    (每射一发子弹,消耗灵元:5)


    “呼!还行,灵元消耗不算太大。”


    或许是因为竞技专用,所有武器的攻击力都是一样的,而且都是属性武器。


    林君立马将一把手枪装备上武器栏。


    现在哥也是有枪的枪手了,嘿嘿!


    之后太刀,巨剑,各买了20把,短剑和法杖,各买10把。


    最后想了想,又买了五支,打算等下拿去看看大姐要不要。


    毕竟这类的灵武,现在这世界还没有呢,这也算是奇特的灵武了吧。


    随即便开始把每把都强化到10,这样至少每把可以卖一百万以上。


    一想到,要是全卖出去的还,自己瞬间成为千万富翁,林君就激动不已。


    等把所有竞技武器强化到10后,林君才记起,还有陆小萝的法杖呢。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史诗级武器的原因,成功率非常高。


    就没失败过,直接强到10。


    林君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正想退出界面,林君突然冒起一个念头来。


    “嗯?不知道史诗级武器强化到11,会有什么变化?”


    要不试一试,就算碎了也没关系,反正也不是我用的,到时去买一根差不多的筷子还给小萝就行了。


    她那么蠢,应该也看不出来的。


    想到就做,当即就将biubiu法杖丢进去。


    【叮!是否将biubiu法杖+10,强化到11?】


    林君想都没想,“确认!”


    反正碎了,他也不会心疼。


    【叮!强化中......】


    【叮!强化成功,获得biubiu法杖+11。】


    林君:“......”


    “我尼玛!系统你是故意的吧?”


    看到一次就成功,林君忍不住怒火翻涌。


    自从上次将风刃太刀强化到11后,之后也不是没试过,强化太刀巨剑。新笔趣阁


    结果就是一次都没成功。


    也难怪林君生气。


    看了一下法杖的信息。


    林君更是懵逼了。


    【biubiu手杖】+11


    史诗级装备粉色


    等级:1级


    攻击力:110


    强化11+220


    技能攻击力:110


    强化11+220


    精神+5


    智力+10


    技能:(biubiu小雪人)


    (biubiu小雪人):手持法杖者喊出biubiu咒语,即可释放出弹跳雪人对目标造成基础技能伤害+130%伤害,无消耗。


    强化11附加技能:(出来吧!皮皮)


    ps:(喊出咒语:出来吧!皮皮!便可召唤出一个雪之精灵协助战斗。雪之精灵可释放雪弹进行攻击,可对目标造成技能攻击+100%技能攻击力伤害。)


    简介:某大陆的以为冰系魔法天才,首次炼制的史诗级手杖。


    “系统,这法杖不会是成精了吧?”


    林君有点不敢想象。


    这他么的,强化到11还能多出一个技能?


    而且还是稀缺的召唤技能。


    【叮!傻狗,这是史诗级法杖,要是没点特别,还叫什么叫史诗级?】


    “你才傻狗,你全家都是傻狗。”


    系统没再回应。


    林君拿着小法杖,跃跃欲试。


    看了看门窗都是关好的,林君才敢喊出:“出来吧!皮皮!”


    随即向地面一指,只见一个小型法阵亮起。


    啵!


    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头上长着一只淡蓝色的角,个子和篮球般大小的东西。


    出现在房间里。


    这球有嘴巴,还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正呆萌的看着自己。


    呃!


    不得不说,这球,真是可爱。


    这歪着脑袋的呆萌样,居然和陆小萝有些相似。


    “咳咳!皮皮是吧!听得懂我说话吗?”


    然而,皮皮并没有任何反应,还是保持那个歪着脑袋,不对,应该是歪着身子,一脸好奇的样子。


    之后林君又试了好几次,皮皮就是没有任何反应。


    林君想要上去抱它时,它就立马弹跳到一边,根本就不给让他碰。


    一人一球,就这样相持了半个小时。


    直到皮皮的召唤时间结束,化作一股烟雾消失。


    “呸!这球能帮战斗?估计也就是一招带走的货,就是一个鸡肋。”


    林君顿感无趣,心中也稍微平衡了一下。


    看了看时间,穿上衣服,拿出一个黑色背包,将五把手枪,太刀,短剑,法杖各一把,装进去,巨剑只拍了一张照片。


    不得不说,这些竞技武器确实好看,就如短剑,虽说是短剑,但也有一米长,灰色的剑身,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剑柄,尾端还镶嵌着一颗蓝宝石。


    再加上白光闪烁,更显精致。


    估计是个爱好刀剑的人,看了都会喜欢吧。


    提起包,便走出店。


    来到街口,打了一辆的士,就前往和大叔约好的地方。


    魔都不愧是保留灾难前,建筑最完整的城市之一,一到夜晚,霓虹灯照亮整个魔都上空。


    给林君有种自己还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


    半小时后。


    来到一个叫做紫荆花会所门口下车。


    林君看了看这门口,感觉这店名有种不太正经的样子。


    驻足一会,林君便抬脚往门口走去。


    刚想对门口的迎宾询问时。


    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传入耳中。


    “怎么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