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初尝贵族生活

作品:《赵云

    会后,赵云请众人吃饭。


    为了这一顿饭,赵云让人秘密准备了两三天。


    因为,要找恰当的调料,要做桌椅板凳。


    这个时代的餐桌都是矮几,凳子也只有一种低矮的胡凳,赵云用得很不习惯。


    因此,他画出草图,找来木匠打造了一套桌椅。


    桌子是圆角长桌,形如会议桌。


    椅子是靠背的,高矮适度。


    这时代的木匠手艺很不错,桌椅都做得十分结实,表面平整而光滑。


    在赵云的指导下,众人很是新奇地坐上椅子。


    一道道菜肴被摆上桌子,看起来每一道都是油旺旺的。


    嗅着那扑鼻的香气,众人就差点流口水了。


    但是,这些具体是什么肉,他们从外形上看不出来。


    赵云不多废话,对众人示意了一下,当先动起筷子。


    众人尝了一筷子以后,立时就收不住手了。


    若不是有赵云在场,众人怕是当场就要争得打起来。


    很快,桌上所有的菜,被众人一扫而空。


    这时候,众人才发现,赵云给大家准备的大米饭,竟然都忘了动。


    “太好吃了!”


    周仓感叹着,取过一个盘子,把里面的油汤倒进自己碗里。


    其它人一见,马上照猫画虎。


    等大家把米饭也吃了,赵云这才揭示了答案。


    “今晚我们吃的菜,全是动物内脏。你们说,好吃吗?而且,我告诉你们,我从小就吃这种东西,从未得过病。”


    赵云说的是半真半假。


    在丁锐那个世界,吃动物内脏是普遍现象。


    丁锐吃了许多,从未因此而得病。


    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人,赵云以前也是不吃动物内脏的。


    因为,在当今的普遍认知中,吃了动物内脏会得病。


    除非是穷得吃土的穷人,一般人真的不敢去吃动物内脏。


    但在眼下,众人完全信了赵云的话。


    而且很快,就有聪明人找出了其中的道理。


    “我明白了,吃这东西,就像是吃鱼一样。不会吃的,会被鱼刺卡死。会吃的,就会得到吃鱼的好处。”慕容平安感叹道。


    “嗯,你这个比喻十分恰当!”赵云笑着点了点头。


    其它人纷纷赞同,都觉得又学到了一个重要的知识。


    一会儿后,众人意犹未尽地开。


    赵云分明地听到,众人走出去以后,马上就把民生部的几个人围住了,让他们赶紧行动起来。


    赵云直到众人走远,也没有动弹,而是原地沉思起来。


    他在思考着,自己的这份基业,目前还有没有什么致命的破绽。


    马上就要走了,他有些担心。


    事实上,这两天来,赵云已经暗地里布置了一些东西。


    比如:调整潭锐的工作。


    对他来说,这是非常关键的举措。


    这是因为,目前来说,寨内的的军事力量,士兵的来源主要是三方面。


    最大的来源:


    黄巾军士兵,约七百人。


    其次:


    卫氏私军降兵,一百出头。


    再次:


    原属周仓的流民青壮,一百出头。


    正如赵云第一天集合士兵时看到的,士兵会抱团,这是无法阻止的事。


    三部分士兵来源不同,天然就会抱成三个团体。


    这么一分析,就会发现潭锐与周仓这两个军事主管的重要性。


    二人都是来自黄巾军体系,以前都有些身份,天然就有号召力。


    来到这边以后,任由他们继续担任军中高级指挥,他们的威望就会更高。


    如果他们的野心足够大,当赵云不在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威信,来个反客为主。


    到时候,一场内乱以后,这个寨子就要换主人了!


    考虑到这种情况,赵云当时真是惊出了一声冷汗。


    当下,他就决定将潭锐调离军队指挥系统。


    为免被其发现,他就让他去管情报。


    情报头子,当然是要尽量藏起来。


    而且,赵云还有相关的体系。


    那是另一世看到过的“锦衣卫”相关资料。


    即使只是道听途说,但当赵云把相关的职能说出来,潭锐也兴奋得不行。


    他觉得,那样的工作,简直太适合于他了。


    于是,他高高兴兴地接下了情报头子兼秘密钦差的角色。


    虽然,目前只有他一个人。


    考虑完军队,赵云便又琢磨起留守的三个关键人员。


    慕容平安,周仓,向青。


    这其中,周仓没什么野心,被他直接忽略。


    向青,很有表现欲,目前拿到的权力是监督性质的,恰好能够满足他的表现欲。


    慕容平安,这是只老狐狸,让赵云始终看不透。


    偏偏,因为慕容平安的综合能力最强,赵云不得不把最大的权力给了他。


    想到这里,赵云暗自叹了口气。


    他觉得,自己的心腹太少了。


    得力手下也太少了。


    不过,对于目前的一系列安排,赵云还是满意的。


    以他的智商,这已经是最优选择了。


    当把一切都思考清楚,赵云方才洗漱一番,进入卧室之内。


    然后,他吃惊了。


    床上的被子,又隆起了一个人形。


    赵云感觉,身上的血流速度,悄然加快了许多。


    他连忙脱去衣服,吹熄油灯,钻入被子里面。


    片刻之后,他受到了惊吓。


    因为,从手感和轮廓来看,对方竟是罗秀儿!


    毫无疑问,罗秀儿这次是铁了心了!


    ……


    次日,天色蒙蒙亮时,赵云就起床了。


    当他走出卧室以后,又过了一会儿,罗秀儿小脸通红地跑了出来。


    考虑到罗秀儿终究太过瘦小,赵云和罗秀儿做了一些事,但并没有攻克最后的城堡。


    罗秀儿早就没了母亲,哪里明白这一点。


    因此,她一早起来,就喜滋滋地给自己盘了个妇人髻。


    路氏看了看罗秀儿的小身板,心中暗自佩服。


    赵云锻炼后回来,与路氏、罗秀儿姐妹同桌吃饭,敏锐地发现了罗秀儿的发式改变。书包阁


    他暗自笑了笑,并未点破。


    然后他又想起,从昨晚的接触来看,罗秀儿的体质,明显要好于路氏。


    别看她只有小小一只,力气却已经相当大。


    不必说,那就是连吃三个月水肉导致的。


    回来以后,得让路氏多吃一些水肉了。


    否则,路氏每次和他同房一回,就要休息个十天半月,简直让人无语。


    一想到回来,赵云便就想到了出去。


    他要去接的人,名叫蔡琰!


    从另一世的记忆来看,此女自小聪慧,且又美丽无比。


    在另一条历史线上,她少年守寡,紧接着遇上战乱,被胡人掳掠到草原上。


    在草原上一待就是十几年,连生二子。


    后被曹操以重金赎回,重新改嫁。


    可以说,另一条历史线上的蔡琰,历经苦难,随波逐流,活得相当不易。


    在这个世界上,自从他杀了卫仲道,蔡琰的命运就已变了。


    如果他能和蔡琰发生点什么,那么……


    即使他在未来一事无成,多半也会留名千古。


    毕竟,蔡琰还是蔡琰,早晚会成为“顶流”。


    作为“顶流”的男人,想不出名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