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牡丹花,花蝴蝶
作品:《惊!恶毒王妃和离后怀男主的崽了》 李觅晴一听他这么说,嘿嘿笑了一声,确认道“夫君,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能反悔哦。”
“一定不会反悔。”
“好,来我们先盖个章,确认一下。”到时候,你就是想反悔,也不给你留一丝余地。
南宫文渊将人往怀里一带,低头锁住那讨价还价的朱唇,轻啄一下,又重重啄下去……
直到放在胸前的手,开始用力推时,才放开她,平息心绪“晴晴,章盖好了吗?”
没盖好,他不介意再盖几次。
李觅晴大口的喘气,等恢复搓搓手兴奋道“好了,来我们去衣柜找衣服换。”
打开衣柜,一排排五颜六色的衣裳尽收眼底。
“来,选选看喜欢什么颜色的都有。”这可是她抽空闲时间,亲自一针一线做的,再加上临时冒出来的想法,保证每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南宫文渊拿了一件白色的,掐腰长裙,又拿了一件还是水仙花百褶裙,不由的问道“晴晴,你这里不会全是你穿的吧!”
不会是,让我帮她选看哪件穿好看吧?可是,他左看右看都认为晴晴穿什么都好看。
李觅晴眨着亮晶晶的眼,回应道“对啊,这些都是我亲自绣的哦!”
这几个月的成绩可不少,宝宝穿的也是她做的。
听到是她自己绣的,连忙捉起她双手,一根根手指的仔细检查,直到确定没有看到伤口,才缓缓道“晴晴,真厉害!不过下次直接让绣娘做就行了,绣久了会伤眼的。要是针把手扎了,夫君的心也会跟着疼的。”
果然,性子变了不少,以前连针拿在手上都喊痛,现在竟然绣了那么多件,真的是难为她了。
不过,这么多件,怎么就没帮我也做一件呢?他身上的,那个荷包还是她在山庄里绣的。
“知道啦!夫君快选一件你喜欢的。”不知道他穿什么颜色的好像,不,应该是更像女子一点呢?
南宫文渊的手在衣柜里,走走又停停,最后落在一件绛红色的衣裳上。双手小心翼翼的捧着衣服,闭上了眼,脑中回想成亲那天的情景。
穿上喜服的晴晴,就如那天边的太阳,时时刻刻发着耀眼的光芒。时刻燃烧着他的心,牵动他万千情绪。
他眼中再也容不下别人,只有那明艳的身影,那明媚的笑颜。
“晴晴,穿这件给我看好不好?”
李觅晴见他心绪复杂,带着殷勤的期盼,不由得有点心虚道“那个,那个是这样子的,我的意思是你穿女装,我等下换男装出门。”
毕竟你是王爷,要是实在不同意的话,就按你说的戴面具呗!
南宫文渊的视线一直注视着她,见她心虚的低下头,展颜一笑道“晴晴,希望我穿上吗?不会笑话我,穿上没有一丝男子气概,惹你不开心吗?”
他一个大男子汉,怎么都有点抗拒,但是只要是晴晴想,都会尽一切满足她。
李觅晴双眼冒星星,都挡不住那八卦的神情。怎么会呢?这想法早在那天,看他桃树下飞转的时候就有的,终于能实现了。
南宫文渊将身上的衣袍褪下,穿上红色的那件。本来该遮住鞋子的裙摆,此刻在膝盖下方,露出里面青色的长裤,显得不论不伦的。
他并没有觉得什么,而是在李觅晴面前转了一个圈,期盼的问“晴晴,我穿红色的好看吗?”
话一说完,双手紧紧握住衣角,既期待她的反应,又害怕听到使人伤心的话。
“这件好像短了点也!”光看上半身还是可以的,就如长发明媚的女子,紧锁朱唇,双眼迷茫的不带点焦距。
南宫文渊并不关心衣服的长短,只在乎他现在在晴晴眼中留得住光彩吗?张了张嘴,低呤细语问“晴晴,喜欢看我穿红色的吗?”
似以前说过的,我穿白色好看,所以从那以后,我只穿白色。
“好看,整个人又跟平时不太一样了。”绛红色的穿在他身上,显得整个人看起来有点邪魅,如果再加点兰花指又带点妖艳!
“那,我就穿这件给晴晴看。”看来她还喜欢穿红衣的我,回去多置几套红衣。
李觅晴一拍额头,吐糟起来“哎呀,我怎么忘了。”
衣柜里,还有一件特别长的裙子,那布料是明绣牡丹纹,当时做衣服时,顺着花纹裁剪的,就比平时自制的九分裙要长一些。
南宫文渊看见她走到一个衣柜前翻找,很快就翻出一件带有大花的来。
“夫君,这件应该刚刚好,你先试一下。”李觅晴边说边将衣服,塞进他怀里,就将人往前一推,巴不得现在就替他换上。
当前她的面,将外衣一脱就穿上那件,但一低头看见满满当当的花,不由得嘟嘴道“晴晴,这件是不是太花了点。”
全是花,而且还是牡丹花,穿上就好似一只花蝴蝶,还是素雅一点的好看点。
“一点都不花的,本来就是带花的布料。你看这里一大簇花,这里一簇,总共就两处有,这些是绿叶来的。粉花配绿叶,天生一对,懂吗?”
李觅晴摸了摸胸口,一点都不承认心虚。这件穿上就只有一个词能形容,雍容华贵。
牡丹本就是华丽无比的大花,再加上蜀锦的光华,更显无与伦比的矝贵!
南宫文渊见她喜欢,也越看越满意,何况这件还是晴晴亲自绣的,那感觉又不一样。
眨着眼,尾言勾着笑意“那,晴晴帮我挽发可好?”
“好”李觅晴拿起梳子,一梳就到了底,头发摸着像绸缎般光滑。
她挽了好久,才把头发盘住,又用金簪固定住,再配上一对金光灿灿的流苏。可惜狗男人没耳洞,不然非得给他再戴对金耳环。
头梳好了,再端祥五官,眉毛如炭,不用画了。双颊如白玉,不染一丝尘,就连额头也是光洁明亮。唇如朱丹,不涂即红,用手指一点还带着弹性。
“你等下我,马上就出来。”李觅晴快速找到一套青色男装换上,又利落的梳个高马尾,这一来显得人就高挑了些。
“走了,我们去找宝宝逛街了。”
走出房门,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只余风吹着落花在无聊的打圈圈。
“奇怪,人去哪里了?”刚刚吃饭时,才看见的,就一会功夫人就不见了。
南宫文渊摸了下鼻子,望着天说道“应该是带着宝宝去街上玩了吧。”
他是绝不会承认,故意将孩子支开的。
“那,我们也去找呗!”
他们两人坐马车,在街上转了一圈都没有见到宝宝。
“奇怪,怎么没有看见宝宝呢?”不应该啊,就这么几条街,怎么可能没见到呢?
李觅晴一转身,对着面前的人上下打量,又娇又甜喊“夫君,你有影卫,可不可以让他们去查查宝宝在哪里啊?”
光靠马的四条腿,不一定找得到,但多几个人,那胜算就大多了。
南宫文渊点头,一口应下“好,我派人去找。”
双目注视着李觅晴,在她又一次转身时,将手中的纸条打开,快速读一遍。人在镇外,再在怎么转几圈都不会见到宝宝。
“晴晴,要不你给我讲讲镇上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也让我听一听可好?”
永安镇还是叫平城时,每个角落,他都走过。只是,想从她口中听到不一样的风景。
李觅晴嗯了一声,认真思考起来,这里好玩的地方嘛……
突然,双眼一亮,不就是镇外,那条河附近还有点看头。
“文渊,我知道一个地方,车夫出镇去。”
马车缓缓往镇外走去,一出镇外,李觅晴就率先跳下马车,兴奋道“文渊,快点,这条河两岸都栽满了柳树。”
现今,正是阳春三月,千条万条柳枝无风摆动。地上,小草早就探出了身子,感受春天的气息。
不知名的野花,也在春天里悄悄盛开,有红的、有白的、有粉的、有黄的,铺垫在草丛里。给那生机勃勃的绿草,涂沫上,别样的风情!
南宫文渊身高比李觅晴高,站在一起,不像夫妻,却更像姐弟。
路上遇到,结伴而行三三两两的行人。有的是一家大小,随行的还带着奴仆。有的是同窗相约一起,边走边饮酒作诗。还有的是年轻夫妻,手提篮子相伴而行。
居然还有一个‘春游集市’,里有传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尤其是卖糖胡芦声,在一众声音中特显突兀。
李觅晴正在泛愁,她现在是男装,吃糖胡芦会不会被人说,一串晶莹透亮的糖胡芦就递在了眼前。
“晴晴,来吃。”
她伸了伸手,又缩回来,转过头吞了吞口水,有些为难讲“我怕酸,吃了牙疼。”
好想尝一口,以前怎么就没想着去买来吃呢?
“可,晴晴买都买了,不吃是不是有点浪费了,怎么办呢?”
对上他那为难的脸颊,李觅晴脸色讪讪嘴硬道“的确不能浪费,我就吃一,不二颗,剩下的你必须吃完!”
一个可能连味道都没有吃出来,二个刚好能回味一下。这可是正宗的非遗文化,不尝都不行!
“好,依晴晴的。”南宫文渊浅笑着回应,又酸又甜的味道,不就像他与晴晴的相处方式吗?
“卖木簪子,自家手工雕刻的,有喜欢的还可以预定。”
李觅晴顺着声音一抬头,怎么会是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