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唯物主义的践行者

作品:《穿越七零,我爸混成我小弟

    两人一路吵,一路走,走的倒是不慢。


    叶秋彤大学里就喜欢长跑,趁着假期什么的,还跑过半马。


    虽说工作之后经常加班,户外跑的少了,但是一有时间,她还是会去办公楼里的健身房跑跑步。


    缺氧状态下,脑子容易一片空白,被工作烦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她就会去追求这种脑中空空如也的感觉。


    所以哪怕现在的体力不如大学时代,但是因为被工作迫害的时间还不长,所以基本体能还是在的。


    二十里,差不多就是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叶秋彤倒是还能承受。


    毛头从五岁起,从家里到荷塘公社,每个月少说都得走个三四趟,这一路上有多少座桥,多少个弯,他闭着眼睛就能知道。


    而且他还能带叶秋彤抄小道,这二十里的路,七拐八绕的,倒是能再节省点出五里路来。


    不过绕路虽近,但是却不太好走,大多数的小路,都得往田埂里头穿行。


    七零年代的田埂,和叶秋彤年代的郊外田野,那就完全是两个概念。


    路好不好走倒是其次,关键是七零年代公墓少,农村人下葬,就全埋在了田头地间。


    所以这小路边上,要不就是一堆堆的坟头,要不就是野林子。


    虽说夏天天亮的早,可太阳却还没升起。八月的地头才插了晚稻,地里蓄着水,水气飘飘荡荡的在田野间弥漫,叶秋彤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某个恐怖剧本杀里。


    那一个个的土坟,散发着幽幽的青光,就好像里头时刻要冒出一双手来似的。


    大夏天的,活活给她走出了一身冷汗。


    还好,还有毛头在。


    这种氛围下,他是赶路撒尿,吃饼喝水一点儿不耽误。不成调的歌声,响彻田野,搅得田里的蛤蟆蟋蟀到处乱跳。


    叶秋彤封他为唯物主义的绝对饯行者,牛鬼蛇神的照妖镜。


    绕路期间他们还过了三四条河,五六条渠。农村里的桥,本就又窄又小,这田埂上的就更别提了。


    沟渠河道的桥面,不是灌溉用的水泥管,就是用木头随便搭的,宽度都不足一个脚面。


    不会游泳,又有点恐高的叶秋彤,都是尖叫着爬过去的。


    这可把毛头差点给乐疯了。


    他歌也不唱了,一路嚷着叶秋彤是只哈巴狗,直到叶秋彤忍无可忍,请他吃了两颗毛栗子,他才闭了嘴。


    当然,没有坟包和窄桥的田间小路,还是令人神清气爽的。


    两人走了能有半个多小时,夏末的日头初升,晨曦撒在了田间地头。


    那被染成金黄色的水汽,随着晨曦渐渐消散在空气里,叶秋彤极目远眺,真真是一片好光景。


    “瞧!!咱们马上快到了,瞧见前面那高楼没?那是荷塘公社的振华饭店。”毛头指着前方,咧嘴朝着叶秋彤笑。


    叶秋彤抬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啥都看不到。


    近视度数二百五,次抛的隐形眼镜昨天晚上就扔了......


    不过既然毛头说就在前头了,那估摸着也不远了。


    于是她胡乱应了声嗯,看到了,便让毛头赶紧继续往前走。


    振华饭店,可是s市历史悠久的大饭店。荷塘公社的这家,是解放前就开在这儿的分店。在当时,十层楼的饭店,是他们全县最高的建筑了。


    虽然现在这个饭店已经收归国有,但是建筑本身还在,饭店名字也没改,而且依旧是荷塘公社的地标性建筑。


    在叶秋彤所在的未来,振华饭店依旧存在。虽说地标肯定是谈不上了,但是很多本地老百姓,特别是中老年人,不管是生日还是聚会,也都很喜欢在振华饭店定上一桌。


    这饭店,是名副其实的百年老店了。


    叶秋彤估摸着,既然毛头都看到振华饭店了,那再要个一刻来钟,这荷塘公社就能到了吧?


    可正所谓,望山跑马死。小叶万万没想到,她七岁的爹,视力居然如此之好,这家伙,堪比千里眼啊!两人这一走,又足足走了半个来点,才到了荷塘公社的主街。


    叶秋彤这会儿就有点着急了,小腿也有点儿抽筋,她让毛头抓紧时间,趁着篮子里的鱼还没死透,赶紧把他们给卖了。


    “知道,急啥!”毛头走路,一步三颠,“这大街上哪能卖?走,我带你去工人新村卖去!”


    说完,这孩子就又开始钻弄堂,叶秋彤赶紧的跟上去,就怕三拐两拐的,又跟丢了。


    虽然!她初高中的确实在这地方读的书,可她读书的时候,这地方早就全部铲平造了公寓了,连路名也都变了,她哪里分得清哪儿是哪儿啊!


    荷塘公社打从宋代就是个水路码头,所以这地方的老房子老弄堂特别的多。


    五六十年代之后,地方zf征用了附近的一部分农田,造了一批工厂,和与之配套的工人新村。


    所以虽然大家都叫公社,但是这公社的规模,可比他们大石公社要大的多的多。


    新城旧弄,由一条南北走向的城东路隔开。旧城主街叫南咸街,七扭八歪,没个具体可以描述的方向;新城主街叫八一路,直挺挺的东西向,很是规整。


    想要卖鱼虾,要不就去旧城巷弄里偷摸着挨家挨户的问,要不就干脆点,去人家工人新村里头卖就行了。


    这大街上,可不能随便做买卖。别了红袖章的纠察员,可是会抓人的。


    叶秋彤跟着毛头走了一路,大致了解了这些情况,她就有个疑问,“那你去工人新村卖鱼,人家红袖章就不管了?”


    “管啊,”毛头点头点的很自然,“不过一般傍晚管的紧一点,早上没啥人管。有时候鱼够大,红袖章自己都会来买呢。”


    原来如此,叶秋彤点点头。


    荷塘公社,路子玩的很野,叶秋彤很满意。


    s市下属,有市区十八区,外加郊区9县。


    地里位置属于东南沿海,所以自古以来,营商氛围就比较浓厚。


    再加上荷塘公社所在的百川县,又在东郊,所以对于zz活动就更不敏感了。


    本地人,都是搞钱第一,生命第二。


    当然,自从进入了特殊时代,那该克制的,还是得克制。


    毕竟生命是人生的小数点,一不小心给点到最前头去了,后头的数再大都白搭了。


    所以大伙儿暗地里搞点儿物资交换啥的,也不算什么新鲜事,只要低调行事,别给红袖章惹麻烦就是了。


    就像毛头说的,红袖章自己还买鱼吃呢。


    叶秋彤心中暗自庆幸,这东郊倒也算不错,比她想象中的七零年代,还宽松些。


    两人一路叨叨,穿过了不知道几条小巷弄,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工人新村大门口。


    “到了!”毛头嘴朝新村大门口一努,“瞧见没,卖瓜卖菜的,都在边上两栋楼的夹弄里。都怪你,今天来晚了,都没位置了。”


    “跟我有什么关系?!”叶秋彤莫名冤枉,“没我跟着,难道你还能飞不成?不都还是这些路程吗?这事儿我看赖你,一路上不是拉屎就是撒尿,就你事儿多。”


    说完,她便抬腿穿过了马路,走向了工人新村。


    这新村,厉害了。


    叶秋彤穿越来之前,这地方还在呢。


    五六十年代造的房子,煤卫还是合用的,也胆敢卖三万多一平!


    疯了。


    不过按照七十年代的眼光,这工人新村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煤卫何用,但是人家用的是煤饼炉,还有自来水和抽水马桶。


    抽水马桶欸,厉害吧?


    昨天晚上叶秋彤上茅房,用的可是大粪缸!


    那粪缸子上架了两块木板,瞄准了用就是了。但凡哪个上茅房没瞄准,那真的是......不可描述了。


    农村茅房那味道,那场景,叶秋彤都不想再多回忆。


    所以对于农村人来说,这会儿的煤卫合用,每户三四十平的工人新村,可是豪宅般的存在。


    当然,工人新村里头住的这些大厂子里头的工人,也都是令人羡慕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