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富豪叔叔
作品:《美漫∶从跟着寡姐猎魔开始》 曼哈顿中城一栋精装公寓楼下。
克尔维特缓缓停靠在路边。
“上去坐坐?”想到升级还差的60点经验,琼斯笑着发出邀请。
“今天不行。”
娜塔莎令人意外的摇摇头,然后从后面拿出一个银色手提箱,丢在琼斯身上,“最近有点不太平,你虽然有魔法能力,但一般情况还是别用比较好。”
“这是替代品?”
“可以这么认为。”
听她这么说,琼斯对箱子内的东西更有兴趣了,连忙打开一看。
只见箱子里摆着一长一短两把枪。
银白色6英寸金属枪管,经典的转轮式六发弹槽,胡桃木握把,琼斯马上认出这把著名的柯尔特蟒蛇左轮手枪。
虽然不是最喜欢的眼镜王蛇,但蟒蛇也是他很喜欢的一款枪。
而另一把长枪则是p5冲锋枪,也是全球知名的一款枪械,只是琼斯对长枪比较无所谓,所有并没有多关注。
除两把枪以外,里面还配有大量两种型号的盐弹、银弹以及常规子弹。
另外在那些子弹旁边,还有三个装着透明液体的玻璃试管,都不用问,那肯定是圣水无疑。
“谢谢。”
合上箱子,琼斯笑的很开心,“我很喜欢这些替代品。”
“那就好。”娜塔莎不在意的点点头。
就这么一点东西,甚至都比不上pre普通成员的标配,要不是知道琼斯不需要,她随便就能拿出更好的装备。
“真的不上去坐一坐?”临下车前,琼斯做出最后的努力。
毕竟就差60点经验就能升级,也不会耽误对方太久,最多10几分钟就能搞定,现在得看这女人给不给机会了。
“真的就坐一坐?”娜塔莎转头玩味一笑,心中当然清楚他在打什么主意。
“呃……”
被看的浑身不自在,琼斯尴尬的耸了耸肩,“好吧,那我先走了。”
谁知刚下车还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传来车门关闭的声音,他回头一看,只见娜塔莎笑咪咪的走过来,“怎么?不欢迎我上去喝杯咖啡?”
这还真是意外之喜。
带着娜塔莎乘电梯到达24楼,琼斯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结果刚把门关上,他就被扑到门边的墙上,同时传来一个喘息声,“我赶时间,等会还要参加一场行动,你最多只有半个小时。”
这还能说什么?
这不也正好是琼斯想要的结果?
二话不说,他反手就把对对方制在身下,瞬间进入战斗模式。
事实证明,女人总是爱说谎。
而且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说谎,原本说好最多半小时,最后却让他足足深耕一个多小时。
就算拥有治愈术,此刻他也莫名感觉有些腿软。
一起洗完澡,娜塔莎满意的离开。
琼斯围着浴巾倒上一杯威士忌,走到客厅落地窗前,掀开窗帘,看着窗外炫丽的夜景,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
心念一动,打来背包。
「等级礼包∶这是渣渣辉送你的注册大礼包,今后每升一级都可以打开一次,要玩就玩真传奇。」
点击使用。
「获得∶轻型盔甲」
轻型盔甲∶防御+3,魔御+4,魔法+1,道术+1,攻击+1
需求等级∶11级
这次竟然开出游戏中轻型盔甲,也是琼斯首次获得衣服类装备,并且还是三属性的极品,这运气也太好了。
二话不说,装备上。
等级∶11
防御∶16(物理抗性)
魔御∶15(非物理抗性)
攻击∶27
道术∶6
魔法∶7
敏捷∶14
准确∶13
负重∶150
hp(生命)∶130/130(无法完全数据化,根据伤势轻重产生相应变化)
p(魔力)∶195/195(释放技能所需要的能力,或许还有某些未知作用)
经验∶160/8000
属性再次增长不少,琼斯满意的关闭属性栏,拉上窗帘,原地盘坐在柔软的地毯上,闭眼进入练功房,开始刷起火球术的熟练度。
……
翌日清晨,琼斯退出练功房。
练习一整夜的火球术,此时火球术的熟练度已经达到187点,最多在有两个晚上就能升级。
他站起来左右扭动一下脖子。
还真是神奇,明明自己在地上盘坐一整夜,现在不仅精神奕奕,就像睡饱一觉醒来,连身体也感觉轻松无比,没有产生半点酸痛。
还得是系统,就是如此不科学!
到卫生间洗漱一下,回到客厅坐到沙发上,琼斯拿起手机准备叫外卖,谁知这时突然有人打来电话。
拿起来一看,屏幕显示着麦克。
原来是原身父亲一个富豪朋友,不知道怎么突然打电话过来。
接通电话。
“你好,麦克叔叔。”
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一个有些虚弱的声音,“是琼斯吗?”
“你怎么了?”
麦克的声音听起来很焦急,“我的情况很糟,如果你在纽约的话,我想现在很需要你的帮助。”
“那你的运气很好,我刚好在纽约。”
惊喜的声音立刻传来,“太好了,你能马上来我家一趟吗?”
“没问题,我大概一小时左右到。”
“我等你。”
挂断电话,琼斯干脆连外卖都不叫了,穿上衣服直接出门,准备在楼下随便找个餐车对付一口。
乘电梯来到楼下,不远处正好有几辆餐车。
他走过去看了看,选择一辆有卖三明治的餐车,要上两个大份火腿鸡蛋三明治,又到旁边星巴克打包一杯咖啡,才拦下一辆计程车报出地址。
也不是说原身在纽约没有车开。
主要他去芝加哥之前,已经把另一辆车交给朋友保管,而麦克那边听起来很着急,他只能选择先过去看看。
至于琼斯为什么要这么急赶去?
这就得说明原身与麦克的关系。
麦克拉克雷德,不仅是纽约州的州议员,还是一位身家数十亿的大富豪。
麦克与原身的父亲毕业于同一所名牌大学,也是同一个兄弟会的成员,虽然毕业后两人的发展道路不同,但却一直是那种非常亲密的兄弟。
原身从小就经常跟着父亲一起去拜访麦克,与他的关系比其他亲戚还好。
在原身父亲离世后,他也一直特别照顾原身,原身能那么快升为警探,他在其中出力是最多的。
当然,这些都是原身和他的关系。
琼斯会这么急的赶过去,自然也有自己的打算。
在美利坚这个国度,能有一位州议员加富豪叔叔,很多麻烦就都不在是麻烦,你说他怎会浪费如此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