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

作品:《和直男兄弟假装恋爱后

    “好,那我们快点......”


    周锦书怔住了。


    gay吧?是他想的那个gay吧吗?


    邓斯怎么会在那里?


    程庭的余光看见他有些怔愣的样子,手指收紧,声音不紧不慢,“怎么?”


    “没什么。”周锦书说:“就是想他怎么会在那里。”


    程庭目不斜视,“可能路过想进去吃个饭吧。”


    周锦书:“......”


    还不如直接告诉他邓斯就是个同。


    他们赶到酒吧的时候,战事才刚刚消弭,到处都是浓火药味儿。


    邓斯应该是喝了点酒,眼神有点朦胧,也不妨碍他疯狂输出:


    “你TM给老子眼神放好点,不是什么东西我都捡的,别人吃剩的就是垃圾,你TM愿意吃垃圾自己去吃,不要污蔑别人都爱吃,滚好吗?”


    除了这句话清楚一点,剩下的都是耳朵听了都需要过滤的。


    含祖宗量极高。


    对面是个染着粉色头发的小年轻,耳朵上粉色的细钻耳钉在酒吧五颜六色灯光下自顾自的闪,他后面还跟着几个人,同样不甘示弱。


    祖安大会。


    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衬衫,扣子开到胸膛下的青年,长得极好,像是山水画走出来的古典美人似的,这边骂人呢,他那里是一片岁月静好,拿着高脚杯喝酒都像喝茶一样淡雅。


    周锦书迅速看了一下邓斯,发现他只是脸上青了点,生龙活虎不像见了血的样子,勉强放心了。


    “邓斯。”


    这里人太多了,他站在光影暗处小声喊了他一句。


    幸亏邓斯耳力还行,他转头看见周锦书,愣得嘴里的脏话都不会说了:“你.....你.....阿锦?”


    “你怎么在这?”


    他看到站在周锦书身后神色莫名的程庭,心里一颤。


    他怎么也在这?


    他们一起来的?


    周锦书没说太多,“你没事吧?”


    沙发上的男人终于有了动作,放下手里的酒,笑得如沐春风:“有新朋友来了,不介绍一下?”


    周锦书听到这个声音,马上就想起来中午那个温柔男声,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不会这么巧吧?


    闪耀看过视频,同样认出了他:“原来是你,小勇士。”


    “......”


    粉色头发听见这句话,马上就转头怒视周锦书,表情活像他欠了他八百万。


    不过等他多看了他两眼,就收起了这副不友善的表情。


    因为他发现周锦书是个帅哥,后面还跟着一个帅哥。


    虽然后面那个气场太强,有点不太好接近的样子。


    邓斯不在意粉头发对他和周锦书的区别对待,他看向说话的闪耀,怒火中生:“你TM还有脸说,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艹,下次管好你的狗。”


    他很暴躁。


    闪耀笑了笑,温柔万分:“不好意思,是我的错。不过你把这事都怪到我头上,真是让人委屈。”


    他微微往后靠着沙发,“毕竟我从头到尾什么也没说,不是吗?”


    程庭抱胸站在后面,听到这话也只是挑了挑眉。


    他丝毫不关心他们这群人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他比较好奇周锦书的态度。


    从进来开始,他的眼神就一直在周锦书身上,他是个很难让人忽视的人,闪耀注意到了这一点。


    不过闪耀只是多看了两眼,就收回了视线。


    粉色头发受不了有人骂闪耀,听起来比骂他还难受:“你干什么骂他?你自己骚还怪别人?”


    身后的几人也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俨然一个酒吧暴力小团伙,还都是闪耀的迷弟。


    眼看着又要打起来,周锦书赶紧上前拉邓斯:“别说了,你身上有哪里不舒服吗?没什么事就先走吧。”


    他担心自己朋友吃亏了,但粉色头发那群人看起来比邓斯惨多了。


    再不走就要赔钱了。


    他们身上衣服都是烂七八糟的,可想而知刚刚没少被邓斯打。


    邓斯在打架这方面应该是所向披靡的,就是对方人太多,导致他挂了点彩。


    邓斯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他狠狠tui了一口闪耀,转身就走。


    粉头发还要追上去骂,程庭上前似笑非笑,“别去了。”


    他虽然是笑着的,上下都透着一副不好惹的感觉,粉头发仰头看了他一眼,这才悻悻停下来。


    程庭同样不想在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多待,转身就走。


    周锦书拉着邓斯上了车,再三询问了他身上伤势。


    邓斯满不在乎道:“真没事儿,放心吧。就是有点生气。”


    他趁着程庭还没来,见缝插针问了一句:“你和程庭怎么在这里啊?”


    邓斯眼神带点不知道怎么说的复杂神情,“不会是.....”


    周锦书没听懂,“不会是什么?”


    “江悦说她朋友看到你在酒吧和人打架,还发了视频给我,我担心你,就过来了。”


    周锦书想到自己还没去上的公共课,看了一眼时间叹气:“下午本来有课的,你不知道吗?”


    邓斯看向周锦书。


    好吧是他想多了。


    周锦书还是原来那个周锦书,比钢板还直。


    程庭拎着一个纸袋子上来,开车前把东西递给周锦书:“现在送你回家?还是去医院?”


    “回家吧。”


    周锦书接过纸袋打开,发现里面是热腾腾的糖炒栗子。


    “啊,炒栗子。”他捏着纸袋问:“这个好大啊,在哪买的?”


    他很爱吃这个,不过夏天的栗子没有秋天冬天的好,他吃了几次不好吃就没吃了。


    但这袋栗子很大,很圆,每一颗都冒着亮棕色的光泽,开口里果肉饱满,散发着浓浓的栗子香。


    程庭开车调转方向:“刚刚路边看到的,顺手买了。”


    他微微抬头,从后视镜里看见周锦书惊喜的表情,眼里也不自觉带上笑意。


    昨天晚上有人睡着了,还在梦里喊炒栗子。


    要不是他抓住他,差点连人带被子滚到床下去。


    周锦书很会剥栗子,每次都能剥出完美的栗子肉,可能这就是吃了十几年栗子积攒的经验。


    他把袋子递给发愣的邓斯:“你吃吗?”


    邓斯也拿了一颗,“这个季节还这么大,真少见。”


    程庭笑了笑没说话。


    周锦书充分发挥吃水不忘挖井人的精神,自己去吃几口就要给程庭剥一颗。


    邓斯偷偷瞄了程庭一眼,看向窗外,恰好车就路过一个卖糖炒栗子的摊摊,他转头隐晦的看了一眼包装纸袋,又看了一眼糖炒栗子的摊名。


    从刚刚转头到现在,起码已经开了好几分钟。


    这么远,也能顺路买?


    这合理吗?


    周锦书捧着袋子吃得挺快乐,不一会儿车内垃圾袋就堆了一堆栗子壳,满车都是香甜味儿。


    到了小区,程庭送他到楼下,自己走了。


    周锦书想到今天两个人都没去上课,有点愧疚。


    如果不是因为他,程庭本来不需要逃课的。


    希望今天下午幸运一点,老师没点名。


    邓斯跟着他回家,在玄关处一边脱鞋一边说:“但是江悦是怎么会发现我在那里的?”


    周锦书刚给程庭发完消息,抬头:“啊?应该是她朋友恰好看到了吧。”


    【TS :这周末我们去玩的时候我请你吃饭吧。】


    邓斯坐在沙发上,周锦书去给他拿药。


    虽然都是皮外伤,但也要上药才行。


    他只有一只手,上药的时候不太方便,邓斯夸张地鬼哭狼嚎:“轻点轻点轻点!”


    周锦书很认真:“已经很轻了。”


    “你要是去当医生,医院里不少人都得给你送走。手法真残暴。”


    周锦书把药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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