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邓子棋:我不想错过他!(求鲜花!评价票!收藏!)

作品:《娱乐:一首桃花诺,唱哭邓子棋!

    目前的情况来看,两位刚刚上台的选手都取得了不错的反响!


    艾坤的一首《只因你太美》因为“鸡尼实在是太美”的谐音梗而遭到现场大多数人和众多网友的调侃。


    在网络上已经引起巨大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甚至有的网友已经把他在台上那一套行云流水的篮球动作经过剪辑做成了鬼畜视频!


    艾坤也算是火起来了!


    秦宇则凭借一首自己的原创歌《桃花诺》成功出圈,歌曲感人的旋律和作曲加上催人泪下的歌词已经成功的唱进了现场每一位观众的心里!


    节目导师薛之千更是对这首歌毫不掩饰的大加赞赏!


    甚至已经起了爱才之心!


    直接邀请秦宇加入自己的阵营!


    这一切已经说明老薛对秦宇是多么的看重!!!


    秦宇此时的秦宇也很意外!!


    他自己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同时他也很欣赏老薛在音乐上的才华和能力。


    要是能和老薛在音乐上一起交流探讨对自己也是一种巨大的提升!


    要是在平时他肯定会毫不犹疑的答应下来!


    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来到这个节目的任务。


    那就是为另一个自己圆梦,完成系统下达的任务。


    和邓子棋同台演唱或者为邓子棋写歌,完成任务获取奖励!!!


    所以正当他想着该如何拒绝薛之千的一番好意时。


    另一边的邓子棋也坐不住了………………


    在秦宇演唱《桃花诺》的时候自己就确定这首歌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惊喜!


    事实确实如此!


    秦宇的演唱可谓炉火纯青、自然而然。


    自己竟被这首歌深深的吸引住了。


    一时间不自觉联想到自己坎坷的的情感经历。


    听着听着似乎每一句歌词似乎都是为了自己所写!


    整首歌似乎就是在为自己而唱!


    特别是那句“回忆斑斑,留在爱你的路!”


    只觉得一时之间竟然情难自禁,不自觉的留下泪来!!!


    如此有实力和才华的选手自己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加入别的导师的阵营。


    所以赶紧平复刚才内心情感的波动!


    眼眶微红的她甚至顾不得形象直接站了起来!


    一脸坚定的说道:


    “秦宇,我也希望你能加入我的阵营!!!”


    ———————————————————————————————————————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邀请!


    旁边的薛之千和华尘雨也是一脸诧异!


    就连台上的主持人华绍也是微微愣了一下!


    看来这个叫秦宇的选手倒是有点出乎自己的意料!


    连一向安静沉稳的邓子棋都坐不住了!!!


    既然同时收到了两位导师抛来的橄榄枝!


    并且看着目前的架势,两位导师似乎都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颇有一股相互争抢的味道!


    这节目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所以华绍赶忙顺势说道:


    “看来秦宇的才华确实有目共睹!”


    “不仅现场的观众们掌声如雷!”


    “就连我们的两位导师都争相对秦宇发出了特别邀请!”


    “不知道邓子棋老师给出的理由是?”


    邓子棋缓缓说道:


    “没有什么理由!”


    “如果非要说一个理由的话:”


    “那就是,我不想错过他!!!!”


    停顿了一下,邓子棋接着说


    “我和薛之千老师应该是差不多的一样感受!”


    “我也对秦宇的才华充分的认可!!!”


    “所以我们的决定是一样的!!!”


    “我也不想错过像秦宇这样不可多得的人才!!!”


    薛之千听到这里不禁无奈一笑,打趣道!


    “好你个子棋!既然想着挖我的墙角!!!”


    “这可不厚道啊,明明是我先来的嘛!”


    邓子棋也不甘示弱道:


    “排队才讲先来后到!!!”


    “何况秦宇可还没有答应说要加入你的阵营!!!”


    “我这是给秦宇更多选择的机会!!!”


    薛之千故作伤心道:


    “你可太伤我的心了!!!”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说完还来了一个心碎的动作!


    ———————————————————————————————————————


    ps:萌新作者求数据,在这里跪求各位彦祖大大们多多支持!!!


    如果每天数据和涨幅给力!作者即便通宵达旦也要努力更新!!!


    求鲜花、求月票、求评价票、求打赏,喜欢此书的家人们多多支持!


    作者在此谢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