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第 95 章(捉虫) 何美娟喜上眉梢……

作品:《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

    何美娟喜上眉梢, 淡淡的两道细眉瞅着就像是要飞舞一般。


    电话线那头又说了什么,她嘴角噙着笑,手指不自觉地绕着电话线,半倚着供销社的柜台, 脚尖在地上划圈。


    “恩恩, 我很好, 宝宝也很好……讨厌!”


    “行,那我先挂了, 有什么事, 等你来了再说。”


    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 何美娟这才将话筒搁下。


    “江叔,多少钱?”


    被唤做江叔的老板看了看通话时长,有些瞧不清楚, 还拿老花镜戴了戴,慢慢吞吞。


    “唔,你说了六分钟,一分钟要七毛钱, 总共就是四块二。”


    这时候钱大,可不兴抹零头。


    何美娟从小包里寻了四块五递过去, 想着自己就要去G市过好日子了, 也不计较这针头线脑的。


    “江叔, 这果丹皮给我两个, 我和家里金成一人一个,剩下的, 就不用找钱了。”


    江竞友哭笑不得,这果丹皮本就毛两个,说得阔气, 好像自己倒是占便宜了似的。


    荒唐!


    六里镇地方小,出门一瞧,那都是熟人,江竞友也算是看着何美娟长大的,话在嘴边,下一刻又吞了回去。


    他也不和她多计较,只瞥了一眼她的肚子,摆摆手,催促道。


    “早点家去吧,瞅着就要下雨了,回头路上湿滑,可就不好走了。”


    何美娟一听,连忙抱着肚子,抓着两根果丹皮,抬脚朝家中方向走去。


    果丹皮酸酸又开胃,正合了何美娟的胃口,这么一吃,倒是把两根都吃光了。


    瞧着何美娟的背影,江竞友理了理桌面的货,摇头不已。


    富贵老哥不容易啊。


    ……


    另一边,G城。


    金万福抬手按断了电话,听筒还搁在耳朵边。


    他站在公用电话亭里,不知道想着什么,人还有些发怔。


    “老哥,好了没,我还等着电话来呢。”后头传来路人焦急的催促声。


    金万福回过神,连忙道,“好了好了。”


    只听“咯哒”一声,话筒挂上,就好像心里也下定了决心,最后一锤定音。


    他没错。


    金万福回过头看挂在天畔的明日,日光耀眼得让人忍不住微微眯眼。


    他眼底有淡淡的青影,那是煎熬计较得失,又有些良心不安,整整两日不曾好眠留下的。


    这会儿,他刮了胡子,发上重新打上摩丝,白衬衫西装裤皮鞋一穿,咯吱窝下夹着黑色皮夹,食指抬了抬那反着光的眼镜,心肝也一点点地冷硬。


    最后,就连眼镜后头的眼睛都透着盘算和无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本就是逢场作戏,最多就是,最多就是……回头寻个机会,寻个由头,偷偷地贴些钱,给她家里吧。


    ……


    芭蕉村。


    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前儿下了场雨,到处湿哒哒的。


    天气也有些凉。


    一大早时候,赶在出门之前,周爱红便喊住了潘垚,手中搭着一件外衫。


    “早上会冷,披一披,不要着凉了。”


    潘垚瞧了瞧,衣裳是新买的,土黄色的衣裳,胸前有一只头戴小红帽的大白鸭,只见它撅着嘴在河面上扑腾。


    还真别说,怪好看的,土俏土俏。


    潘垚喜滋滋,“我喜欢!”


    “妈就知道你喜欢,上头这图案像咱们家养的大鹅,一瞅就机灵。”周爱红眼底也是笑意。


    吃了早饭,潘垚要去学校,潘金去龙舟厂,周爱红准备去城里一趟。


    “房子店铺租给人家,得去收收租,还得去瞧瞧,看看别人家有没有好好爱护。”


    “妈妈,我送你呀。”


    怎么送,自然是用甲马符了。


    “不用不用,你上学去,我和村子里的婶子一起去,正好还要买些东西,走走逛逛,不累人的。”


    进城一趟不容易,又要坐船又要坐车,不过,去城里的感觉也快活。


    瞧着闺女儿和潘金,周爱红笑了笑,眼角有细微的皱纹,不见老态,倒是添一些岁月安和的自然。


    “好啦,我是去花钱,又不是去赚钱,哪里会受累?你们父女俩就别担心了,忙自己的事儿去。”


    “好吧。”潘垚肩膀一跨,“唉,今儿要是不上学就好了!”


    “不上学干嘛!”潘金刮了刮闺女的小鼻子,笑道,“在家做懒鬼啊!”


    “走喽走喽,今天还早,爸爸送你去镇上。”


    潘垚哼哼:“借口,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要去供销社买东西,顺道才载我的。”


    “哈哈。”潘金朗笑,拍了拍小姑娘的脑袋,“那你坐不坐了?”


    “坐!”


    周爱红瞅着俩人走出院子,潘金去蹬自行车,小姑娘将绿色书包往后头一转,两步助跑,轻巧地跳上车后座,她忍不住又是一笑。


    ……


    六里镇,小学。


    早晨时候要晨读,老师没这么快到班级里,讲台后头坐着班干部,督促大家好好学习,维持纪律。


    今儿轮到江宝珠坐讲台的高凳上了。


    她是个认真负责的,这会儿正瞪大了眼睛瞅下头。


    谁不认真了,当即咳咳两声,再瞪一瞪人,铅笔在本子上唰唰唰几笔,利落地将名字记下。


    只等着小江老师来了,她便要告老师!


    “咳咳,咳咳!”


    潘垚注意到视线,有些诧异地抬头。


    不是吧,小宝珠,她就稍微走了走神,这都能瞧出来?


    不不,不是……她们不是好朋友么?连她也记?


    潘垚痛心疾首,将目光控诉地投了过去。


    宝珠,你变了!


    果真是权利腐蚀人心!


    下一刻,潘垚发现,江宝珠虽然也瞪她,不过,她更多时候,瞪的是潘垚前头的何金成。


    只见何金成脑袋耷拉,眼神无神,书拿倒了都不知道,一副心不在焉,魂不守舍模样。


    潘垚:……


    不怪宝珠,倒拿着书,这样明晃晃的出神,是在挑衅宝珠啊!


    细细的手指头伸出,潘垚点了点何金成的后背,声音小声。


    “喂,书拿倒了。”


    何金成回过神,连忙朝讲台上看去,正好和江宝珠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江宝珠目光恶狠狠,一边盯何金成,一边铅笔往本子上唰唰写名字,无声表示,何金成,你小子又被记了!


    何金成:……


    他忍不住嘟囔,“告状精!”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下课铃响,大家伙欢呼一声,雀跃地朝外头跑去。


    课间门十分钟,能快活好一会儿呢。


    跳皮筋,打乒乓球,跳格子……捡一些好看的树叶,再去草丛里扒拉几个蜗牛,将它们偷偷搁在铅笔盒中,上课时候瞧一瞧,就和上班摸鱼一样,别提多快乐了。


    江宝珠落座,记账的小本子摊在桌面上。


    潘垚探头瞅了瞅,一下就瞅到自己的大名。


    只见本子上一长串的名字,其中,潘土土记次,一次写着朗读不够大声,两次写着走神发呆,字眼格外地刺眼。


    潘垚:……


    很好,小宝珠,爱意果真会消失,今儿,你是别想拥有我了。


    这么多人里,何金成被记的次数最多。


    上课发呆是条虫,下课便是一条龙,这话果真不假,就是对有心事的何金成也是受用。


    他转过身,瞧着本子上自己的名字,当即瞪圆了眼睛,大声喊道。


    “江宝珠,你个告状精!”


    他指着本子上记的两个正字,怒火滔滔。


    “就二十分钟的早读时间门,你给我记了十次……十次啊!你亏不亏心?啊,你亏不亏心!”


    江宝珠理直气壮,“不亏心!我铁面无私!”


    瞧着两人又吵了起来,潘垚扶着额头,无奈闭眼。


    小学鸡,好生幼稚!


    “呸,什么铁面无私,你明明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何金成叉腰。


    “谁叫你自己走神的?我这是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以事实说话!”


    “你!”


    吵着吵着,潘垚瞧到何金成眼里竟然有道水雾,当下便唬了一跳,拉了拉江宝珠,劝道。


    “好啦好啦,不吵架了,这有什么好吵的。”


    “是是,江宝珠你最厉害,你会四个字四个字的说,我说不过你。”何金成恨恨丢下一句话,跳下板凳,扭头就朝外头跑去。


    想着这可是和小鬼玩洋画儿都不掉泪的主儿,今天被江宝珠这样一记名字,一吵嘴,眼睛里竟然有了水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潘垚有些不放心,跟着便出去了。


    六里镇小学以前是个尼姑庵,学校倒是没很大,潘垚瞧了瞧,瞧到何金成蹲在花圃那一处。


    只见他窝在那儿,背对着人,秋风吹来,一头乱发乱飞,莫名有两分萧瑟,像他家的那条大黑狗。


    潘垚抬脚走了过去。


    说是花圃,其实,这一处是学校的围墙,围墙根脚再砌几块砖,正好成一长圈。


    上头填一些土,再种上一些花草,种得最多的便是兰草和杜鹃。


    这时候,缤纷艳丽的杜鹃花凋谢,有几株兰草却还开着花。


    绿条纤细又长青,缀几朵白中透黄的兰花,清泠高洁,让人不敢亵玩。


    “何金成。”


    何金成有些意外,“潘垚?”


    “你怎么了?”潘垚问道。


    “宝珠没坏心思,她就那性子,江老师也知道,咱们被记次还是十次,其实也没差的。”


    小江老师还没有这么爱计较,要是真按江宝珠记的违纪行为去计较,小江老师啥都别做,一整天就该只忙着生气了。


    “不是宝珠。”


    何金成转过头,目光又落在那一丛丛兰草上,眼睛里染了几分黯然。


    “我在想我姐姐。”


    “她走了,昨晚偷偷地走的,也没和爸妈说一声……今天早上,瞧见姐姐留下的信,爸爸妈妈气得不行,妈妈还担心姐姐,让爸爸赶紧去追人,说不定还追得上。”


    “爸爸很生气,在家里发了好一通的火,说以后再也不管姐姐了,只当没生过她,白养一场,妈妈坐凳子上擦眼泪。”


    何金成抬头,有些迷茫。


    “潘垚,你说,我姐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她以前不这样的。”


    何金成是真心不解,他和何美娟差了十来岁,何富贵宠儿子,闺女也宠,他性子皮,贪耍,瞧着何美娟都不叫姐,以前就爱叫她一声吉祥妞儿。


    逗得她跳脚了,这才去牵着她的手,两人揣着几分一角钱的零花钱,去供销社挑好吃的,开开心心……


    姐姐笑起来嗓门很大,两条眉毛很英气,他和小伙伴闹别扭,姐姐还能帮着出头。


    她拧人耳朵可疼了,有巧劲儿!


    说句公道话,何富贵虽然不够富贵,却也没差着他们什么。


    “钱真的这么重要吗?”何金成想着信上的内容,声音都轻了几分,“我不要姐夫拉拔,我好好地读书,以后自己也能有出息。”


    “我不想她去给人做姨娘娘……”


    ……


    何美娟走了?


    听到何金成的话,潘垚有些意外,却又不是太意外。


    毕竟,前几天时候,她去他们家看事,正好瞧到一道水管成二水奔的现象。


    两条水在家门口处斜斜飞去,这是命犯桃花,要跟随他人而跑,私奔离家的情况。


    更何况,何美娟还以偏门术法求了姻缘。


    潘垚沉默了下,“钱自然是重要的,不过,有一些东西更重要。”


    她视线落在何金成面上,瞧出了他的内疚和不安。


    显然,何美娟留下的信,虽然不知到底写了多少,只那只言片语的姐夫拉拔弟弟,已经让何金成心里有了很多的负担。


    他在怕,怕真是自己害得何美娟离了家。


    “你想的是对的,只有自己赚的钱,咱们才能花得安心,好好读书就是了。”


    “……是她自己做的决定,便是你们守着她,关着她,她下了决定,犟着性子,定也是要走的。”


    清风徐来,学校的兰草随风摆动,送来幽幽香气。


    远处,上课的铃铛声响起。


    何金成跟着潘垚回了教室。


    他还小,很多事也想不明白,他只记得,以前还没有去外头时候,姐姐特别的喜欢兰草。


    她说兰草高洁,品性不凡,她也要像兰草一样。


    他还记得这话,她却不记得了。


    ……


    九月初秋时节,在一日寻常的黎明,何家闺女何美娟留了封信,偷偷地离开了六里镇。


    镇子上,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惊诧又不惊诧,小镇小,一点风吹草动便能传得人尽皆知,这事儿沾了桃粉艳色,更添谈性,很是传了几天。


    “糊涂,掉钱眼子里了,姨奶奶怎么可能好当?”


    “就是,美娟那孩子还是小姑娘呢,到底想得天真了些……她图人财,人图她年轻貌美,可这人哪里能一直年轻?以后该怎么办?”


    端人碗受人管,吃人饭看人脸,这以色谋财,怎么可能好过。


    听到何美娟事的人,大家无不唏嘘不已。


    “也是被人带坏了,去了那什么卡拉KK上班,见了花花世界,唉,被富贵迷了眼啊。”


    “……”


    “就是可怜富贵和依玉了,前儿我瞧见他们夫妻两个,头发都愁得白了些,话都少了,以前我富贵哥多爽朗一大哥啊。”


    大家伙纷纷摇头。


    “可惜了,美娟这丫头可惜了,现在不懂事,以后晓事了,说不得要后悔!”


    ……


    远在G市,不用以后,只这会儿,何美娟的肠子都毁青了。


    夜风呼呼吹来,带着几分凉意,催得人心肝巨疼。


    何美娟瞪大了眼睛,摇着头,潋滟的眼睛里都是水光。


    这会儿,她被束缚了手脚,跌坐在地上,嘴巴被贴了胶带,脸白得吓人,没有一份血色。


    半长的发没有扎,风一吹,凌乱潦草。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她不好看。


    何美娟生得不错,原先眉毛浓了些,瞧过去有几分英气,拔了眉,眉毛修成细细形状,下头是一双柳叶眼,眼外角微微上挑,瞧人时,媚眼如丝,潋滟水光带着几分楚楚可人的意味。


    何美娟也确实在用眼睛祈求金万福,哀哀动人。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待她?


    另一边,拿着铁锹的于建兵腿脚有些软,他看着金万福,眼睛里也有惊恐。


    今晚,他被金万福喊出来做事,还说是私密事。


    一开始,听到私密事,于建兵心里只有高兴。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金哥看重他,想抬举他!自己是他的心间门人!


    想到这里,于建兵一口应下,大拍胸膛,连连保证,笑得有几分谄媚。


    “金哥,哥,你就是我亲哥,咱们兄弟一体,你的事自然就是我的事,你还不知道我的性子吗?保准嘴巴牢靠!谁来套话都不说,梦话也不能说!你啊,就将心搁肚子里吧。”


    表了忠心,大半夜时候,于建兵兴致冲冲地就来了。


    他又是开车,又是搬运水泥、沙子、铁锹等这些东西,忙得满头都是汗,衣裳都湿透了,风一吹,拔凉拔凉的,还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可是,他没想,这私密事到竟然是这样的要命事啊!


    自己依言来了新桥这地方,左右瞧了瞧,将留下的两个工人支走,就见金哥也开了另一辆小轿车过来。


    车子一停,后备厢打开,里头竟然还藏了人!


    还是被捆了手脚,胶布封嘴的人!


    联想到水泥铁锹,一切不都在明晃晃的表示,这是要杀人藏尸吗?


    于建兵哆哆嗦嗦,视线看向跌在一边的何美娟。


    他认得她,金哥外头找的小情人,很是宠爱了一段日子,买金买银又买衣裳的,出手阔绰。


    自己还暗暗羡慕,嘀咕说,下辈子,他也要做个女人。


    借着月色,将来人瞧清的于建兵:……


    心尖人都这样的待遇了,他这心间门人,不做也罢。


    这福分,他有些受不住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