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忘掉了一个小东西

作品:《极品兽医

    文咏雪在出租屋里并没有久留。


    等雨一停,她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


    心想。


    对方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进行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何况,喜欢这种事情。


    又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像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的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不会一路顺风。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通通都是麻烦!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


    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结果,却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