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獬豸

作品:《我在妖界当律师的那些年

    还有人比司命仙君更适合接受她的二审申请吗?


    没有了!


    现在只要写一纸上诉申请,就可以请司命仙君受理此案。


    这份申请里,需要写明上诉的情由。


    她们究竟因何上诉,是对定罪不满还是量刑不满,这些不满有什么依据,她们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改判……


    而这一切的陈述,都是对一审判决的驳斥。


    兰青青的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既然咱们要针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就要深入分析一审判决的错处。”


    她不能去驳斥一个根本不了解的东西。她需要深入地了解一审判决,抓住它的每一个漏洞,狠狠地攻击,直至对方丢盔弃甲。


    她问白素素:“当时有裁判文书留档吗?”


    白素素不知道什么是裁判文书,但顾名思义,推测应该是记录阎王下对她的判决的文件,思考了一下:“阎王金口玉言,判我三世历劫,判官将阎王的话记在了生死簿上。”


    那就是有判决书留档。


    “不过,判官的生死簿,却不是我们这等妖怪有资格查看的东西了。”


    这倒没关系。


    兰青青想。


    妖怪没资格看,司命仙君总有资格看了吧?


    到时候,当庭申请调取证据,让司命仙君亲自去看生死簿就好。


    反正那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不怕一审法院不认。


    “虽然看不见生死簿,但我却记得那判决的内容,一字不差。”


    白素素说。


    毕竟那是让她陷入无尽劫难的判决,她永生永世都无法遗忘。


    兰青青立刻道:“那你背一遍我听听。”


    只有听过判决的原文,她才知道应该从哪里找漏洞。


    “狐女白氏,”白素素幽幽地说:“放纵口腹之欲,盗窃齐家母鸡两只,致齐母郁愤而死,齐子不得全其孝道。着齐子入轮回后三世为人,与白氏三世孽缘纠缠,皆有小人作祟,以至兰因絮果。及第三世,白氏所食二鸡转世为其二子,受白氏怀胎生养、哺乳抚育,以偿白氏杀生之孽。襁褓之中,遭妖道掳掠,剥皮拆骨,魂飞魄散,使白氏领受至亲命丧之痛。”


    听完判决之后,兰青青沉吟道:“这样吗……”


    不得不说,这份判决,从头到尾都是漏洞,漏洞与漏洞连成一片,竟然逻辑自洽了起来,让人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这漏洞是什么特殊的设定一般。


    如果这是一份由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她早就拽着委托人把整个司法系统都告上一遍了——这么极品的判决书,看一眼造成的伤害都值得她为委托人争取国家赔偿!


    不过,这却是一位完全不了解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官出具的判决,她要让另一个,或许也对法治精神一窍不通的法官明白,这份判决是极其扯淡的。


    所以,她不能仅仅在上诉申请中写上一行大字:已阅,狗屁不通!火葬场文学在晋江发发就行了,不要写进生死簿里。


    虽然她很想这么做。


    她得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一字一句地把这份判决的不合理之处解释给那位司命仙君听,并且说服他,让他同意改判,或者至少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的精彩之处,就是律师说服法官的过程。


    不过,根据法系不同,说服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冥界与天界,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呢……”


    她喃喃自语。


    白素素疑惑:“什么?”


    兰青青回过神来:“哦,就是以成文法为法律渊源和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区别。”


    白素素更懵了。


    见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白素素依然不懂,兰青青于是拿出了自己对委托人的敬业态度,耐心地解释:“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在大陆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法律条文中来的。法条怎么规定,他们就怎么判决。


    而在海洋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判例——用入乡随俗的话来讲,XX案例精神——里来的。因为某法官曾经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决,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为。


    兰青青觉得,天界和冥界遵循的,未必是大陆法系。


    因为大陆法系需要一套周密严谨的法条作为依托,而天冥两界,显然是不会存在这种东西的。


    但凡是个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都不会允许法官做出判盗窃犯三世劳改的判决。


    连约法三章都只是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就可以了。冥界的法制建设连约法三章都不如!


    兰青青严重怀疑,由于管辖权的混乱和法律人才的缺失,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文法!


    大陆法系走不通,那就只好走海洋法系。


    她不能一条条地引用法条驳斥一审判决,那就只好借助过往的判例了。


    引用一些与白素素案相关但判法不同的案例,说服司命改判。


    于是,她问白素素和凤君:“除了生死簿之外,天冥两界有没有其他存放裁判文书的地方?”


    想要在海洋法系中赢得案件,必不可少的,是对既往判例的掌握和颠倒黑白……啊不是,能言善辩的本领。


    “这……”


    白素素摇摇头:“奴家不知。”


    她的确不知。她只是终南山下的一只倒霉白狐,活了好几百年,大半的时间都花在和齐国栋的三世纠缠上。别说存放裁判文书的地方,她连衙门口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要不是仗着活得长,积累了一些财产,能躺着收房租,她恐怕连自己都养不活。


    但凤君和她不同。


    不愧是几千年前就参加工作的天庭老同志,阅历就是不一样。


    只见他稍加思索,就对兰青青说:“天庭的一切典籍,都存放在文昌帝君的藏书阁里。若是从前的我,倒可凭着几千年的交情厚颜借阅。可现在我已是个妖怪,纵是文昌帝君慷慨,我也进不了悬挂着照妖镜的藏书阁大门。”


    他苦笑道:“现在的我,从那照妖镜底下路过,就会被打成原型。”


    兰青青理解。


    管理员文昌帝君给凤君的账号开了资料库的浏览权限,结果凤君的账号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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