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中山装、偏分和严厉训诫 站在月光下,……

作品:《香江神探[九零]

    “凶手潜入时,受害者应该正在睡觉。这块被丢下的布巾里或许会有一些导致受害者昏迷的药物。”陈光耀简单做过勘察后便走进卧室,指着卧室床头一块被丢弃的布巾说罢,便用证物袋将之收纳装好,接着才又道:


    “这个要我回实验室做过化验才知道。


    “但从现场状况来看,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了。”


    整张床上全是血迹和挣扎痕迹,家怡站在陈光耀身后,指着床头床脚的痕迹道:“凶手杀死受害者前,将其绑住了。”


    “是的。”陈光耀检查了下床柱上的绳索勒痕,是新的,而且床头血迹中还混有木屑。


    “那么受害者头部如果没有钝器击伤,就说明之前流浪汉被杀案,受害者之所以头部被钝器击打,不是凶手的癖好,只是凶手为了使受害者丧失反抗能力的手段而已。这个手段很随机,可以是钝器击打,也可以是捆绑。”家怡想了想,立即拨通楼下做简单尸检的许君豪大哥大。


    几分钟后,家怡挂点大哥大,点头道:“受害者头部的确没有钝器击伤。”


    说罢,她又在本子里记录:


    【暂时凶手的惯用行为只有剖腹和遮面】。


    并将之说给方镇岳听。


    回头要好好分析下这两种凶杀手段,研究下这其中是否隐藏着凶手的个性、历往创伤或者工作习惯之类。


    “遮面这个行为,是否显示了凶手其实不愿意与死者对视,有逃避、恐惧之类的情绪?”方镇岳听罢,捏着下巴猜测起来。


    “有可能。”家怡歪头想,或许也可以找Tannen专家聊聊,说不定外国人针对这个行为会有更详细的分析。


    她总觉得遮面这种行为与后世她看到的一些外国电影里,凶手杀人后遮住受害者眼睛的行为相关。


    电影里阐述的凶手行为多与宗-教有关,比如一些凶手信-仰的宗-教中有一些关于眼睛是通往过去和未来的窗口之类,凶手害怕死者的眼睛会记录下自己的脸、死者通过眼睛能再找到他复仇等。


    “《犯罪心理学》书籍中也曾提到,不过那里只提到一种凶手心理,就是其可能对杀死受害者这件事是有愧疚的,因此不愿意看到受害者的眼睛。但……我们这个案子里的凶手,杀人并非意外,也不是激情杀人。这样有规划的杀戮,再加上剖腹等严重破坏尸体的行为……我很怀疑他是否会有愧疚。”


    “或者是一种羞辱?凶手杀死的人和动物好像都是有被举报,或者有些不好的名声在身,这有没有可能传达着一种【死者是无颜见人的恶棍】的信息?就像你说的,凶手给流浪汉手里放石头,有可能是向警方传递‘这个人用石头砸人,我才杀死他’的信息一样,他在通过这个细节,向我们和世人传递‘这个人是无颜见人的渣滓’这样的信息?”方镇岳学着她的方式,天马行空的猜测。


    “啊……有可能。”家怡眨了眨眼睛,立即下笔将这项猜测记在了本子里。


    “……”方镇岳嘴巴动啊动的,努力控制肌肉,与得意笑容对抗。


    但转开头时,还是忍不住挑眉撇着嘴笑了出来。


    嘿,十一将他的猜测记录在了她那个神秘兮兮的笔记本里,嘿~


    “这里有泼洒血迹,是不是显示凶手在切割的时候超级费力地在割砍?但是溅血在这里停了下来,是不是说有可能凶手当时正采取某种姿势呆在床上,血液飞溅了一部分在凶手身上,所以溅血在这里戛然而止呢?”家怡收好本子,仔细观察过床上的血迹后,继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大概因为看过太多凶手杀人的现场,她即便此刻没有看过这案子的心流影像,也难免会脑内幻想当时凶手的站位和动作。


    “我也是这样想的。”陈光耀点头应声,专门对着这部分溅血,又拍了几张照片。


    “那……”家怡歪头盯着这部分又看了一会儿。


    方镇岳也顺着她的目光观察,几秒钟后,他忽然抬起头,家怡恰也在这时抬眸,两人对视一眼,很有默契地开口道:


    “这块血迹很可疑。”


    “怎么?”陈光耀听到两人几乎异口同声,有些不解地将目光再次拉回。


    “陈sir,你看,既然这边可能是切割时没掌握好力度,不小心割过头了,才导致的泼洒状血迹,那这里的血液就不太合理了,除非是后来凶手搬运尸体时造成。但我们还有另一个猜测——”方镇岳做出拉的动作,演示给陈光耀,“人在大力拉绳子的时候,如果绳子忽然断掉,我们就可能忽然向后跌倒,因为与手和身体抗衡的力忽然消失,但手和身体还在用力。如果我们推演动作是对的,是不是有可能,凶手手里拿着刀,切割时不防备皮肉忽然被割断,他力度过大却还有惯性,于是不小心割到了自己?”


    “啊……”陈光耀眨了眨眼,盯着这部分血液看了眼,的确不是泼洒状血迹,而是垂滴状,再看边上的褶皱和没有血迹的轮廓线,陈光耀嘶一声,点头道:


    “极有可能!”


    说着便掏出剪刀,剪下沾染了这些血迹的所有床单被褥,小心翼翼地放入证物袋。


    家怡转头朝着方镇岳竖起个大拇指,岳哥简直是她的嘴替!他想得完全就是她猜测的点,省却她好多口舌。


    “……”陈光耀收好证物,抬头便见易家怡和方镇岳一副惺惺相惜、互相崇敬的样子,撇撇嘴,转头继续观察起室内血迹。


    新晋的血迹专家Diane正在室外带阿杰做抛尸现场勘察,他一个人在这里做血液分析,难免慢一点,倒被方sir和Madam易秀了满脸,啧啧,强力的探员果然是顶半个痕检专家啊。


    接下来,方镇岳和易家怡配合着陈光耀一起做现勘,效率很高,半个多小时后,陈光耀便收集了许多证物。


    方镇岳靠着门框打量被陈光耀放在门口现勘宝箱里边的证物堆,忍不住皱眉,“凶手是不是觉得自己隐藏得非常深,就算留下这么多证据,警方也找不到他?”


    “谨慎的人却这样混不在意地留下这么多东西……要么实在无力处理现场,要么就是他不在受害者苗利群的社交圈子里。至少凶手自己可能是这样认为的。”家怡叹口气。


    看一眼时间,走到窗口瞧见楼下许君豪已经站起身,似乎准备带尸体回警署了,家怡忙借故离开,快速奔向楼下。


    在许君豪带着法医助手整理尸体,准备将尸体装袋带走时,家怡冲下楼,赶上这个时刻,看到了尸体。


    ……


    一个人出门前如果是准备要杀人,多半不会很认真地打扮自己。


    像给头发抹发蜡,或者精挑细选一件衣裳,一条搭调的裤子,和一双绝对不能太奇怪的鞋子……总归是要杀人弄脏的,更何况选夜深人静时出发为的本就是不被人看到,穿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都是与目的背道而驰罢了。


    但凶手好像不是这样一个人,他穿着一件中山装式的衬衫,下搭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纯棉直筒休闲裤,再配一双布鞋,虽然都是黑色的,是染了血也能在夜色掩映下看不清楚的,但仍旧显得过于隆重。


    好像他不是要去杀人,而是准备去参加一场低调的文学研讨会,那么文质彬彬、一丝不苟。


    他仍戴着口罩,但没有戴帽子了,露出被梳理得过于工整的短发,偏分,鬓角有斑驳,像个优雅老去的中式绅士。


    他这副样子尤为让易家怡皱眉,凶手已经越来越淡定了,甚至也越来越享受自己做的事。


    就好像他想要盛装出席一场葬礼,不然白白浪费自己精心打扮的这一身装束,但没有人死怎么办呢?那便自己创造一场葬礼。


    他有些蹩脚地撬开门,偶尔因为戴着手套不舒服而整理手套直至它变得服帖。


    走进苗利群家后,他慢慢关门,借着月光熟悉过房间后,才蹲身认真给自己的鞋子套上布套,又从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围裙围在面前,像是要去参加一场晚宴。


    他果然如警探们推测的那般,直奔苗利群卧室,之后在随手翻找苗利群脱下的衣服时,选中了一块帕子,在上面洒好自己带来的药水,用力捂住苗利群的面孔。


    他很轻易在睡梦中制服苗利群,使其陷入昏迷。然后用苗利群的衣裤将他手脚绑在床头床脚,接着便掀开受害者的睡衣,开始了他新一轮的‘探索’。


    匕首下插之前,他先在苗利群肚子上笔划了下,才下刀。


    这一次他没有自上而下切割,而是换了一种自左向右切割的方法,新的尝试。


    剧烈的疼痛令苗利群于昏迷中挣扎着想要醒来,凶手将放在床头的一团面纸塞入他口中,刀尖在剧烈起伏和战栗的皮肉上毫不犹豫地切割。


    这一次,凶手置身在安静的房屋中,比在开阔的公园更大胆,也可能因为积累过经验了,少了畏惧,因而他一边下刀,一边对凶手宣判:


    “君子贪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你懂不懂啊?这么大年纪了,做人的道理都没有学到吗?


    “就为了钞票而已啊,杀掉自己的发妻,让一个中意你的年轻人为你顶罪,那个女仔还怀了你的后代啊,生下来就被送去福利院,你这样的扑街还做什么男人呐?!


    “还有那些被你玷污的太太们……苗利群,你认不认错?


    “干脆连人也不要做喽。”


    他的语气里透着惯常训导他人的抑扬顿挫,讲话措辞都不是很口语化,有种在故意遣词造句的别扭,与普通人教训人时的语气很不一样。


    苗利群痛到时而抽搐,时而翻起白眼,身体不住战栗,在神志清醒时哭嚎着受凌迟之刑。


    这一次凶手的切割有逻辑得多,他剖开受害者的肚子,看到还在蠕动的内脏,一件件地查看,之后他用力戳烂了受害者的肾脏。


    在苗利群逐渐不再动弹,失去生命体征时,他又拉下睡-裤,将身为渣男的苗利群的‘作案工具’割走,装进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袋子。


    接着,他将受害者肚子简单合上,草草给他套上西装西裤,像一个工作认真的死者化妆师般。一切做妥,他才如警探们推测的那般拖拽出屋,谨慎地透过窗户检查过楼下状况,才去开门。


    再次如探员们推测的那般,凶手掏出一个蛇皮袋子铺在门口,才将尸体搬上去。


    过程中受害者的肠子几次掉出,凶手不得不将西装扣子扣好再继续。


    接着,凶手费力地将尸体拖拽进电梯,又从电梯里拖拽过一楼大厅,直至拖拽到抛尸地。


    他这才小心翼翼将尸体摆成自己想要的样子,抽走蛇皮袋,把提前准备好的药瓶塞进尸体左手,掀起衬衫前襟遮住脸。


    到这时,凶手才满意地退后。


    站在月光下,他欣赏了会儿自己的‘杰出’作品。


    凶手的目光一直凝着尸体,是以并未发现,在斜对面高层楼后,有一抹可疑的反光一闪而逝。


    完成了自己的表达,也将想要跟世人和警察们传递的信息放置在尸体身上,凶手终于大踏步离开。


    在拐出社区后门时,他摘下手套和鞋套……


    ……


    家怡脱离出心流影像,十分可惜凶手没有摘掉口罩。


    【偏分,大概5cm左右长度的短发】


    【声音有些沙沙的,像是易记特别特别火热时、招待了一整天客人、讲话讲到喉咙口冒火的易家栋的声音。而且,好像还有一种特别的腔调……】


    【可是他将‘君子爱财’说成了‘君子贪财’,是因为明明没文化,却碍于某种原因特别渴望自己是个有文化的人,才会这样吗?】


    【为什么凶手割走了苗利群的‘宝贝’?之前他没有从流浪猫狗或者流浪汉梁晓福身上拿走任何器官啊……难道像‘石头’一样,苗利群的‘宝贝’被当做‘代表邪恶的物品’而拿走吗?那……流浪汉梁晓福手里拿着的是石头,是他自己砸人的工具;苗利群手里拿着的是药瓶,难道毒杀猫狗的是苗利群?或者苗利群太太是先被毒杀才被分尸抛入海中?那……苗利群的‘宝贝’会被用于做什么?凶手还要继续作案,再把那玩意放在下一个受害者的手中吗?——是凶手开始要将上一案受害者的‘罪证’放入下一任受害者的手中,以此将案子连起来,彰显它们都是他做下的;还是凶手已经找好下一个案子的受害者了,是一个用那玩意作案的强-奸犯?】


    【那个凶手在楼下弃尸后欣赏尸体时,斜对面楼上的闪光是窗户的反光而已,还是……有没有可能是照相机的反光?或者天文望远镜镜头的反光?比如恰巧有个熬夜看星星,或者因其他原因熬夜的人在,看到了凶手,甚至拍了下来?】


    家怡目光从被许君豪几人搬上警车的尸袋上挪开,仰头循着记忆望向那个闪光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