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儿时玩伴

作品:《村里野花香

    王大春朝着前方的一块土里看去,果然发现那里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徐燕儿,王大春关系最好的童年玩伴,甚至没有之一。


    当年,王大春就喜欢跟在她的身后,缠着她陪自己玩。


    她长得很高,足足有一米七六,而且在小学时,身高就超过了一米七。


    那个时候,她领口的衣服,就已经非常傲人了,比村里很多成年女人还要大不少。


    她经常和王大春抱怨,说别人低头都能看到鞋子,只有她自己看不到,觉得很烦,跑步的时候,重心太高,胸口又很重,跑起来还抖来抖去的,她都不敢跑快了,要不然,绝对会摔倒。


    上体育课的时候,她哪怕减速慢跑,衣服里面都跳得很凶,像是有两只兔子在里面,想要跳出来一样。


    王大春总是在她上体育课的时候,偷偷看她跑步,每次的目光,都被她胸口跳动的衣服吸引。


    徐燕儿长有一张明星脸,跟那个人气很高的什么冰冰很像,有一种非常清纯的气质。


    长得沉鱼落雁,身材又出挑,导致班上的很多女生就孤立她。


    男生又喜欢欺负她,时不时的推一位男同学去撞她,只要撞到了,就会哄堂大笑。


    还给她取外号,叫她“大胸妹”、“母长颈鹿”。


    那段时间,徐燕儿非常郁闷,总是一个人呆着,上下学都是一个人。


    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回到家里还要被爸妈骂,整个人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变得越来越孤僻。


    王大春和赵秀秀去找她玩,她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面。


    当时,王大春四年级,她五年级,处于懵懂的年纪。


    那年夏天,王大春觉得太热了,好不容易看到徐燕儿出来一次,二话不说,拉着她的手,就朝着大沟湾跑去。


    赵秀秀更是小屁孩,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到达一个水潭后,王大春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直接跳了进去。


    徐燕儿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记得老师说过,男女授受不亲,于是就用双手捂住眼睛。


    听到扑通扑通的声响,还有扑面而来的凉意,她忍不住将手指张开一道缝隙,偷偷的往水潭里看,看到王大春光溜溜的,又赶紧捂住眼睛。


    没想到王大春胆子很大,直接浇水在她身上,让她下去一起游,还说要教她新学会的狗刨。


    她自然不敢,躲在岸边偷看。


    后来发现,王大春竟然叫赵秀秀一起下去了,还有模有样的教她玩水。


    感受到刚才衣服被浸湿的凉意,她咬了咬牙,将衣服换下之后,跳了进去。


    就这样,两人偷偷在炎热的午后,去水潭里洗了好几次,还经常在水里玩闹,把对方往水里按,直到被大人发现。


    徐燕儿被骂了一顿,王大春被打了一顿。


    但经过王大春的陪伴,徐燕儿找回了以前的自信,学习成绩也慢慢提升了上来。


    两人的关系,自然也越走越近。


    初中的时候,学校里很多人开始早恋,徐燕儿还偷偷把王大春叫去学校的角落里,问他要不要谈恋爱。


    可那时的王大春,还没有谈恋爱的观念,也害怕被学校和家人发现,那样的话,班级会被扣操行分,自己也要被学校处分,就把她拒绝了。


    从那以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说过什么话。


    徐燕儿的成绩,从那时起,又开始下降了。


    直到徐燕儿结婚那天,两人才在新娘敬酒的时候,聊了十几句。


    吃完她的喜酒,王大春就去燕京上大学了。


    徐燕儿一锄头下去,挖起来四五个拳头大的红薯。


    将它们提起来,把裹在上面的泥巴抠掉后,再丢到背篼的旁边。


    发现自己的双脚上,泥巴已经将绿色的解放鞋覆盖了,便将锄头立起来,将解放鞋上的泥巴在锄刃上刮了一下。


    这一偏头,正好看到走近的王大春和赵秀秀。


    “大春,秀秀,你们来割猪草啊?”


    王大春走到了徐燕儿的身前,发现她凌乱的刘海下,清纯的容颜并没有多少改变,依旧是那副倾国倾城的模样。


    一张完美的瓜子脸上,有着白皙却又有些微黄的肌肤,有着细长的眉毛,宝石般的丹凤眼,挺翘的琼鼻和晶莹剔透的樱桃小嘴。


    一件黑色的短袖,将她完美的身段包裹起来,领口挺翘又雄伟,在黑色的包裹和衬托下,流线显得更加完美。


    往下是纤细的腰肢,平坦的小腹,肚子处露出来一个指头宽的白嫩肌肤,以及半个肚脐。


    最具辨识度的,是一双一米长的大长腿,站起来快要比锄头还要长,像是剪刀似的。


    当然,如此高挑的身高,她身后的美臀自然也相当夸张,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磨盘大的水蜜桃。


    哪怕站在那里,都能看到夸张的挺翘。


    刚才她挖红薯的时候,身后不由自主的扭来扭去,摇摆得非常好看。


    以前读书的时候,王大春就喜欢跟在她的身后,眼神盯着那磨盘看,很想知道摸上去是什么手感。


    村里那些年纪大的奶奶都说,燕儿这丫头好生养,以后生的第一个儿子,绝对是个有出息的儿子。


    只可惜她都结婚四五年了,连一个孩子都没有。


    王大春喉咙滚动一下,不知道为何,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欲望。


    “燕儿姐,真巧啊!”


    徐燕儿挽颜一笑,像是一朵娇艳的玫瑰,散发着性感的魅力。


    “你俩也真是不怕热,这么热的天还来割猪草,不怕晒黑吗?”


    王大春家的土,正好挨在旁边,王大春便将背篼放在土边,开始拿刀个猪草,也就是红薯藤。


    “燕儿姐,你还说我们呢,你自己不也在挖红薯吗?你都不怕,我们怕什么呀?”


    “咱们可比不得,你是状元,我是个高中都没读完村姑,你跟我比,不怕别人笑话呀?”


    “燕儿姐,现在也就只有你把我当状元了。”


    徐燕儿愣了一下,顿时回忆起王大春的经历。


    满是笑容的脸上,变得忧愁了起来,眼底深处,闪过了一丝遗憾。


    “大春,对不起啊,又说到你的伤心事了。对了,我家今年的红薯是新品种,不是杂交的那种,很甜的,你等会儿拿几个回去尝尝。”


    徐燕儿将锄头立在土里,弯下腰去捡红薯。


    王大春回头,正好看到她弯腰的一瞬间,那领口的衣服承受了更多的重量,顿时往下垂去。


    王大春的双眼被晃了一下,只感觉瞳孔中全是雪白,还猛烈的抖动了一下,像是水波一样,连忙避开了眼神。


    徐燕儿挑选了十几个又大又长的红薯,放到了王大春的背篼里。


    王大春有些感动,从燕京辍学回来后,村里基本都是落井下石的人,根本没多少愿意真心对他的村民。


    看到徐燕儿还这么帮助自己,心里非常感动。


    “燕儿姐,任老表呢?”


    任老表就是徐燕儿的老公,因为在农村,大家都喜欢认个亲戚,那任健彬的妈妈姓王,王大春平时便叫任健彬一声老表。


    徐燕儿娇躯一颤,手中的红薯都没有拿住。


    她的手背上,顿时出现了一滴晶莹的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