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作品:《我的时代从2003开始

    下午六点刚过,刘平武就在冬梅饭馆等着。


    “梅姐,都准备好了吗?”


    “刘老板放心,都准备好了。五桌菜,每桌总共十道菜,七个主菜,一个汤,一个凉菜,一个甜点,妥妥的。我还打了余量,保证误不了事。”


    梅姐四十五六岁,画着淡淡的妆,说话间总是带着和气的微笑。


    “梅姐,十道菜,七个主菜,这有个什么讲究?”


    “当然有讲究。十道菜,十全十美。每桌坐八位,差不多够吃。七道主菜,七上八下,他们是体制里的,喜欢听这个彩头。尤其是李所,关键时刻,千万不能让他触霉头。”


    “梅姐,消息挺灵通。”


    “你消息不是也挺灵通,都是家属。”梅姐眨眨眼,一脸我们都懂的神情。


    好嘛,自己还没开始创业,就先混了个派出所家属的身份了。


    肤白貌美,英姿飒爽。哦,似乎这个身份也不错。


    嗯,还有一对-C和水蜜-桃,好吧,我认了!


    “小刘,你去崔老九那里,催他把酒水送来。我去后厨盯着。六点了,他们五点半下班,差不多要来了。”


    “好,我过去看看。”


    刘平武出了饭馆门口,顺着燕山路往前走。


    这是一条非常繁华的街道,两边全是饭馆餐厅。


    谭鱼头火锅,阿亮火锅,南海渔村,巴蜀老院子,燕三老口味,农家冲乡下菜...林林总总三四十家。


    门面都不大,站在门口拉客的咨客或老板娘,说着各地的方言,阴阳顿挫,混着飘出来的香麻辛辣的油烟气味,充斥着整条街道。


    附近有华盛电子城——亚洲最大的电子市场,还有周围的高楼大厦,挤满了数千家公司,加上来来往往的人,一天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万。


    这么大的人流量,自然带火了离着不远的燕山路。它是附近唯一的美食街,也属于上塘派出所的辖区。


    崔老九的小店夹在中间,毫不起眼,专门给这条街上的饭馆餐厅提供酒水饮料。


    刘平武走在路上,一转头,看到两个男子跟在不远处。


    察觉到刘平武发现了自己,带头的小平头一点都不慌,还很嚣张地冲他点了点头。


    再远点,刘平武还发现有四个男子,吊在后面,装扮跟两个男子相近。


    六个人,真看得起自己。


    不过刘平武现在并不担心。


    燕山路太繁华了,他们一动手,附近巡逻的警察全围过来,可能燕山路都跑不出去。


    九十年代,南鹏这样的混混那才多呢。南港的好几个字头,都跑来开香堂。


    不过很快就被全部铲除了。


    内地警察的雷霆打击,让这些外来户灰头灰脸,损失惨重。


    到了二十一世纪,政府几次重拳打击,混混们越发没有前途了。侥幸逃过一劫的纷纷转型,砂石、混凝土、建筑泥土...都忙着搞钱去了。


    这里居然还有一群漏网之鱼,帮人家当打手,真的没前途,赶紧改行吧。


    崔九推出一部三轮车,再叫了个伙计,把五件啤酒,十瓶五粮液,两件雪碧和可乐,装上车,前骑后推,运到了冬梅饭馆。


    六个混混也跟了过来。


    冬梅饭馆位置有点偏,紧挨着一条小巷,六个混混就藏在里面,等待时机。


    刘平武等了一会,宁可欣、于姐、莫姐和李姐等户籍科的人先来一步。


    她们都换上了常服。


    宁可欣穿着一件细麻短袖白衬衣,复古经典款,非常合身,略带文艺范。下穿一条水磨蓝的牛仔裤,包裹着一双滚圆修长的腿。


    蹬着一双蓝色板鞋,清爽大方。


    看到刘平武,微微低头,淡淡一笑,透出一种穿警服时看不到的温柔。


    很快,李所、老周、王队等人,陆陆续续都来了。


    所里没有值班的人,加上经侦大队王队带下来查案的两人,大约有四十人左右,都来了。


    大家都穿着便服,嘻嘻哈哈,站在门外都能听到说话声和笑声。


    现在是燕山路最热闹的时候。


    街道两边的餐厅饭馆,人满为患。桌子先是摆满了人行道,接着摆到了街面上,偶尔来往的车,小心翼翼地穿行其中。


    上百张餐桌,围坐着的人各色各样。


    有男有女;有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有谈古论今的中年人;有脱下西装,里面白衬衣全部湿透的白领;有光着膀子,身上冒着油光的苦力。


    他们手里举着啤酒或白酒,或轻声说笑着什么,或歇斯底里地喊着什么。每一个人的脸,被楼顶不断闪亮的霓虹灯光,映得五颜六色,无比精彩。


    相比之下,冬梅饭馆反而显得有些安静斯文。


    刘平武穿过冬梅饭馆的厨房,从后门出来,绕到小巷子里,在混混们的目瞪口呆中,大摇大摆地走着。


    领头的小平头正抽着烟,一脸忧郁地看着不远处冬梅饭馆的大门,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完成那两个南港人交代的事情。


    说是要把这个叫刘平武的小子打一顿,砍断两条脚筋,送进医院,五千元——五千块就要废人两条腿,真是小气又歹毒!


    但是对于小平头来说,事情很简单,也就胡乱划上几刀,能够看到血就行,关键是不能把自己折进去。


    五千元,再花在捞人上,能剩下几个钱?现在是市场经济,混混也要算一算投入产出比。


    只是这几天不好下手,这小子见天在派出所进进出出。


    自己可不敢在派出所门口动手。那要是抓进去,五千元可捞不出来,还得往里贴钱。


    小平头打听过,那小子天天往派出所跑,是在配合警方调查一起案子。而他正是因为这件案子,得罪了那两个南港人。


    终于等来了消息,案子结了,那小子今天就没去派出所。好了,该下手收拾他了。


    等他在这家饭馆里吃完饭,堵在回家的路上,打翻在地,胡乱砍上几刀,再扒下他带血的上衣,回去就可以交差。


    码得!


    为了五千元,自己六个兄弟,耗费了一周时间,还要承担风险,不划算!以后少接这样投入产出比太低的活了。


    丢掉烟屁股,一抬头,看到刘平武从眼前走过去,然后在离着四五米远的地方站定,转身过来,很嚣张地冲这边笑了笑。


    “我知道,你们受谁雇佣来打我。现在你爷爷就站在这里。来啊!过来啊!”


    刘平武伸出右手,指着小平头,食指还很猖狂地勾了勾。


    “你过来啊!来打我啊!你爷爷就在这里!”


    太嚣张了!


    太猖狂了!


    老子行走江湖这么些年,还没见过这么狂的家伙!一对六,居然还敢大开嘲讽技能!


    小平头肺都要气炸了,但是残余的一点理智告诉他,不要冲动,这里动手风险太高。他双目赤红,牙根紧咬,浑身微微颤抖,伸手拉住了火冒三丈,嗷嗷乱叫要冲上去的手下。


    看到小平头不为所动,刘平武继续拉仇恨。


    “看看你们这一个个的,混得这鬼样子,跟狗似的。一只,两只...五只,六只流浪狗。不,你们这德性,连狗都不如!人家流浪狗好歹还有屎吃,你们吃屎吗?”


    说着掏出从厨房里捡到的一根骨头,直接丢过来。


    “来,六只乖狗狗,这是爷爷赏你们的!”


    咣当一声,骨头在地上弹了几下,蹦到小平头的跟前。


    一瞬间,小平头觉得所有的血液全涌到脑袋里,头上的血管都要炸开了,眼前一片模糊,血红血红的。


    “大哥,不能忍了!这要是传出去,我们以后都没法见人。”手下纷纷鼓噪道。


    看到拉开门,走回饭馆里的刘平武,小平头仰天长吼一声:“呀!”


    摸着怀里的短刀,一马当先地向冬梅饭馆走去。


    五个小弟紧跟其后,其中两个还忍不住轻声哼唱起歌曲来。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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