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切都是因为侦探的无能啊!(求鲜花)

作品:《柯学:相亲妃英理,小兰跪求放过

    “大洋另一边的阿美莉卡已经开始了科技刑侦的时代!”


    “而我们依旧如同上个世纪英伦,用着最容易出现差错的侦探推理来进行破案,甚至拿他们的逻辑来当成证言参考,权重在裁判长和陪审团心里甚至高过了警视厅提供的证据!”


    “现在有多少年轻人不再想成为科学家、医生、教师、警察,而是想成为侦探受人追捧?”


    “侦探有为这个社会提供任何帮助吗?”


    “没有!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有警方与法医都能处理!大部分的侦探占用了高昂的社会资源,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林真一的话点燃了全场。


    底下的记者瞬间全部骚动了起来。


    闪光灯开始不停地闪烁着,


    有些记者甚至恨不得当场写出一篇报道。


    如果说林真一此前对工藤新一放出的话仅仅只是让侦探这个群体有些不满的话。


    此刻林真一的话简直就是对整个侦探群体的宣战书。


    侦探群体现在的影响力有多大?


    呵呵。


    那是足以掀翻整个舆论的程度。


    一流的名侦探可是比当红偶像还要火爆上好几个档次的人。


    到处都是侦探迷、推理迷。


    但是,


    林真一说的话不对吗?


    记者、检察官、警方,毛利小五郎、毛利兰、妃英理甚至是工藤新一都陷入了思考。


    不对吗?


    对,简直是一针见血的程度。


    现在的社会对于侦探确实太过纵容了。


    目暮警部回想起了自己以往依靠工藤老弟时其余手下们的行为。


    啊这,好像确实都像是散步一样懒懒散散的。


    都是一副‘没长脑子的行尸走肉’一般。


    坏了,这下米花警方真要变成‘废物’了。


    “林律师,请问,能详细举例侦探造成的哪些漏洞促成了你的连胜呢?”


    “还有,如果你认为侦探无能的话,能否举几个实例呢?”


    《直击报》的记者率先挤过人群,把话筒塞到了林真一的嘴边。


    林真一在稍微将其推开一点以后,环视了周围一圈。


    来了,


    这才是他想看见的问题。


    一切的铺垫都是为了这里。


    林真一的发言并不是特意针对侦探这个群体。


    而是针对此次事件的证人之一,毛利小五郎。


    他需要造势,


    一方面借势压向检察厅,逼迫他们正面和自己一对一辩论对决。


    另一方面借势压向“无能的侦探”毛利小五郎。


    将其的推理可信性降低为无限接近与“零”!


    并且合理的转移关于训练约翰杀人指令的目光,让所有人聚焦于毛利的推理逻辑,而忽略“狗经过训练”这个关键词。


    当约翰的“杀人指令”没有成功时,


    他需要让所有人都下意识忽略“狗经过训练”,让他们第一个想法是“毛利小五郎这个废物侦探的推理,果然不对呢”


    所以,


    林真一将矛头直指霓虹所有无能的末流侦探,甚至是侦探这个大群体。


    而非是特意把毛利摘出来贬低。


    当然,


    其中还有着给自己造势的原因。


    黑红也是红,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了解自己的全胜记录。


    这样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客户。


    此举,


    除了会惹怒侦探这个群体以外,简直是完美的一箭三雕。


    呵呵,侦探这个群体,惹怒就惹怒了。


    这群侦探自诩“正义”,他们报复的方式最多也就正面对自己发起一些无所谓、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一般的挑战罢了。


    林真一的推理等级可是高达lv6级。


    只有一些顶流侦探能压他一头,其余的侦探来了也是被吊打。


    “在裁判庭上,众所周知,证物的提交与验证都是由警视厅与检方共同完成。”


    “但是证物是否能够生效由裁判所进行认定。”


    “其中,裁判所对于证物的有效性有一个相当严格的标准。”


    “那就是证物是否经过‘污染’,是否遭过‘破坏’,以及证物的提交是否符合流程。”


    “而烦请各位想想侦探是怎么在现场进行‘推理’、怎么对待‘证物’的。”


    “他们喜欢用自己肮脏的双手在证物上粘上指纹,他们喜欢不顾隐私权就在别人家中乱闯,他们的行为完完全全的违反了我们的法律。”


    “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所谓‘证据’,在法律上是不会被认可的!”


    林真一的回答让闪光灯闪烁的频率更快了起来。


    不少记者已经乐疯了。


    这种劲爆的内容,


    恐怕能在头版头条上挂好几天把?


    “而末流侦探的推理,往往是根据事实已产生的结果臆测出来的,所以经常能出现逻辑对得上、犯罪手法能重演的情况。”


    “但是事实真就是这样吗?”


    “就如我此次事件的委托人坂口先生,他远在伊豆出差,被害人在他家帮他照看爱犬。”


    “但是在玩闹之际,由于约翰是德牧犬体型太大,将人从楼梯上不小心扑了下去。”


    “这分明只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意外!”


    “可偏偏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检方与警视厅因为一个末流侦探事后的臆测推理,就导致了委托人那么优秀的青少年问题律师被送上了法庭!”


    “证据呢?仅仅只是‘能够复现出来的犯罪手法’,直接的物证完全不存在!”


    “这是正常健康状况的司法体系吗?只看侦探的推理、完全不照顾事实存在的物证!”


    “明明这起事件正确的做法是给造成意外的犬进行药物处理。”


    “但因为侦探的无能!因为社会对于侦探的纵容!因为警视厅对于侦探的纵容!导致了我的委托人坂口先生要蒙受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