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卖野猪肉

作品:《农门毒妃种田忙,捡个反派来养娃

    马车逼近,身后还未有动静。


    “再不出来,我可就走了。”


    此时,老农驾着牛车停了下来,“丫头,有些日子没见你了,又要去镇上吗?”


    老人家长得和善,遇到原主,每每都会将原主捎上。


    林慕慕扬起一抹灿烂的笑,朗声回道:“爷爷,前些日子家里有些事,一直没去镇上。前几天,我男人运气好,打死了一头野猪。今天我是去卖野猪肉的嘞!”


    老人家揉了揉眼睛,不由得惊奇出声,“你男人是个厉害的。快些上来,不然,那些赶集的人都要走了,这肉也卖不到好价钱了。”


    “好!”


    林慕慕语气中带着几分轻快,忙着将猪肉搬上去,老人家也走下来搭了把手。


    两筐猪肉放稳当后,老人家扬起鞭子就要走。


    突然,一个身影窜到了牛车上。


    这倒是把老人家吓得身子抖了抖,林慕慕急忙解释:“爷爷,这是我的儿子,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老人家挥了挥额头上的汗渍,摆了摆手,“没事!小娃娃长得俊俏,瞧着也十分机灵,是个好苗子。”


    “谢谢阿祖。吓到阿祖了,对不起。”


    “没事!没事。”


    听着软糯糯的声音,老人家又笑了起来。


    旁边的林慕慕盯着身边的乐乐,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害怕我跑了?”


    “你若是心不虚,为什么要走小路!”


    她每次去见坏男人,走的就是这条路!


    林慕慕翻个白眼,真想将这个崽子的脑袋掀开看一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东西,这脑回路怎么这么清奇。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我不想让村中人知晓我准备卖肉,这才走了这条道?”


    他们本就打着这野猪肉的主意,若是,她大摇大摆地走大路,那这野猪肉不被抢也是怪事了。


    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


    “丫头,做得对呀!现在见不得你好的人多了去了,多长个心眼没错。小家伙,你还要多和你娘亲学一学。”


    “谁要和她学。”


    坏女人!


    老人家和林慕慕相视一笑,小孩子果真是天真。


    一行人正午的时候赶到了集市,路上只有零零散散几个赶集的人。


    林慕慕偷偷从篓筐中挑了一块肥瘦相间的野猪肉放在了牛车上,挑着肉就走。


    老人家正在拴绳子倒也没看见。


    等到瞧见了,他拎着肉就要追,人群中的一对母子早已消失不见。


    此时,林慕慕带着乐乐走到了人流量大一些的街道。


    来来往往的行人,卖力喊叫的小贩,满是人间的烟火味。


    此刻,她的心好似才彻底有了一些归属感,她当真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了。


    目光往前,正巧看到一个卖肉的商铺,毫不犹豫,挑着野猪肉走了过去。


    “东家,猪肉怎么卖?”


    “姑娘,这个好一点的五花肉一斤十五文,排骨便宜一点,一斤八文,其他的统统十三文一斤。”


    “小店里面的肉也没多少了,你若是要五花肉,我也给你算十三文一斤。你看,来一斤吗?”


    林慕慕摇了摇头,“东家,我这些肉值多少钱一斤?”


    店铺东家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踮起脚,这才看见地上放着的两筐野猪肉,瞬间眼睛亮了不少。


    “这是野猪肉?”


    林慕慕回道:“对!东家,你看这个野猪肉值多少钱一斤?”


    “这个野猪肉我瞧着肉质紧实,颜色纯正,这样吧,我给你算二十文一斤。”


    “你这么大的量,一时半会也卖不出去,还要耗费很多时间。我也是真心想促成这笔买卖。姑娘,你怎么看?”


    县老爷最喜欢吃野猪肉了,若是,他送一半给他,那幺儿就能入衙门了吧?


    剩下的,他就算是按照一斤二十文卖出去,也会赚一点的。


    林慕慕在心中盘算了一番,应了下来,“成交。”


    他说得不无道理,她并没有这么多的时间浪费在卖肉的身上。


    后来,又找了几个人帮忙,这才将两筐肉的重量称出来,只有95斤。


    肉铺东家按照100斤,一共给了她二两银子。


    林慕慕拿着银子,嫣然一笑,“东家,你家这块腊肉卖给我一块?我回去做给我娃娃吃。”


    “小女郎,这块腊肉送给你了。以后,你家男人若是还能猎到野猪,记得还卖给我!”


    林慕慕拎着一块腊肉,应和道:“大哥,你放心。若是,下次还有野猪,我还卖给你。”


    “好!”


    她提起腊肉,笑了笑,蒿子粑粑用腊肉更加地道,味道肯定会更好。


    挑着篓子就往外走,目光还不忘看一眼身边的小人,“抓紧我的衣角。不然被人流冲散了,可别哭鼻子。”


    乐乐冷哼一声,没好气地说:“我不是小孩子。”


    “啊!对对对!”


    少年老成。


    林慕慕握着手里的银子,开始了扫荡之旅,所到之处,买买买!


    先是跑到粮食铺子买了二十斤米面,二十斤大米,二十斤面粉,还有一些烧饭必备的调料,这些一共也才花了四十文。


    自古以来,谷贱伤农,不无道理。


    她想着还要去采购别的东西,和掌柜的商量一番,先存着,最后再来取。


    这下,吃的解决了,剩下就是穿的了。


    她走进一间裁缝店,瞧着里面华丽的衣裙,心情都不自觉地好了许多。


    她最喜欢大红色,但在乡下太过招摇了,穿不了。


    此时,站在门外的乐乐心中多了几分气愤,这头野猪明明不是这个女人杀的,她又有什么资格处理这些钱。


    她用这些钱买粮食也就罢了,现在,又跑到裁缝铺子给自己购置衣服。


    果然,狗改不了吃。


    阿祖看病需要钱,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钱就这么被花了。


    乐乐挎着小脸,踏了进去。


    正巧,林慕慕将手里的布匹凑到他的眼前,“乐乐,你瞧一瞧,这个好看不?”


    他随手推开,眼眸不带一丝感情,质问道:“你就这么喜欢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