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巧了,我也是

作品:《最后御主与魔魂龙心

    在云中君的世界里,神兵利器就跟批发的一样,各个门派都有那么几件。而作为百兵之君的剑,则独得各派恩宠。


    不知从何时起,江湖流传着一份“剑谱”,天下名剑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排名。这名次不仅与剑本身的力量相干,也和使用者的力量以及战绩有关。所以名次并非一成不变,也不能完全代表每把剑的力量。


    但如果能在其中有名,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兵刃。


    而云中君手中的“天照”,在剑谱名列十三位。但因为他很少用剑,所以这个排名与天照并不相符。


    秦始皇三年时,云中君还是名为徐福的方士。他在东海之滨偶然拾得奇石一枚,形似剑,重如金,孔武男子双手不能举。徐福看出石中阳气,与自己的金遁十分合拍,大喜过望。马上带回以阴阳之法锻炼。


    炼足九九之数后,石破剑出。据说当时这把剑迸发出的光辉,把夜晚的咸阳照得如白昼,还惊动了秦始皇。始皇派人一打听,得知了徐福,于是召来问询。


    徐福将宝剑呈上。始皇与群臣传视,只看此剑“弧若寒月,云霞灼灼”,犹如旭日余晖。始皇大悦,赐名为“天照”。


    嘛,说得是挺邪乎。但如果修玛看到了,肯定会脱口而出“这不破晓吗?”


    总之,这把天照其实跟破晓的性能差不多。区别在于天照名为剑,但剑身略弯呈弧月之形,而且阔背单刃,更像是刀。毕竟云中君这个角色在当初设计的时候就参照了日式元素,而日本那边的“剑”其实就是刀。


    破墙的话就说到这里吧。


    铛——


    天照既已亮相,云中君也转守为攻,主动出击。


    铛——


    他深知魔刀千刃只攻不防,意思是这把刀在防御时与普通刀刃无二。所以只要自己压上去,伍六七就没有机会。


    “嗬!哈!”


    铛——


    过了几招,伍六七只觉得手好烫。


    他也想反击,但一是体力有些跟不上,二是云中君在挥刀时也没忘记操纵金雾。


    “哼!”


    见伍六七眼观六路,云中君干脆在伍六七背后造了一面金雾的墙。


    “呃!”


    伍六七发觉退路被断时,云中君已经举起天照,刀身突然迸发出火焰。


    “看剑!昭云未央斩!”


    呼——


    这一刀,伍六七只觉得眼前有一道锋利的火焰劈下,一时间无路可逃。


    既如此!


    “嘿!”


    他果断延长魔刀,如同剑鞭,缠住天照。


    稍微一拽。


    “哇!”


    成功把天照拽歪了些,让自己有空隙逃脱。虽说被余火燎了一下。


    “休走!”


    云中君马上集结金雾,试图再给魔刀瘦瘦身。


    嗖——


    伍六七迅速收刀,不给云中君可乘之机。


    两人就这样一错身。在云中君转过来的时候,伍六七右手拿刀压上去,左手从衣服里一甩。


    铛——


    兵刃相碰的同时,伍六七的剪刀也飞了出来。


    以气御剪。在与过去的自己成功融合后,这一招已经不需要专心操控,能随时使用了。


    当然,也多少参照了修玛的战斗方式。


    “哦?”


    云中君一边与伍六七对拼,一边也操控金雾去抓住剪刀。


    于是两人同时秀起了双线操作。魔刀和天照火并,金雾与剪刀追逐。


    一番缠斗之后。


    噗——


    找到机会急速下落的剪刀,还是撞在了金雾的墙壁上,一动不动了。


    而想着一口气了结云中君的伍六七,也终究只是浪费体力。


    但是,刺客的眼神中充满了自信。


    “呼。”


    只见他先是退后,躲过云中君的劈砍。


    随后魔刀一甩,碎裂,延长!


    “哈!破罐子破摔了吗!?”


    这举动在云中君眼里就是送了。金雾马上拢过来。


    三下五除二,所有碎片全被金雾罩住,动弹不得。


    魔刀现在就剩个刀柄了!


    哒哒哒——


    但伍六七却趁着云中君专心操作的时候加快脚步,闪到了云中君背后。


    啊,原来如此,这手不错。


    就算是吃了真人丹的云中君,想要同时处理那数百枚碎片,也需要一定注意力和时间。而且碎片的量太大,他生成的大部分金雾都去控制碎片,还有那把剪刀。


    也就是说,面对伍六七此时的偷袭,云中君只能用天照来招架。


    但那又如何呢?一个手中只有刀柄的刺客,能有何作为?


    你别告诉我他会用刀柄捅死我。


    所以答案就是——伍六七背后那把刀!


    “呵呵!”


    云中君自信地半转过来,那把刀他留意很久了。伍六七从战斗开始,连手都没有摸向背后,也许是想弱化它的存在感吧。


    那可能不是神兵利器,但对刺客而言,任何兵刃都可以做出成功的偷袭。


    所以云中君的目光自然更多集中在那把刀上。


    哒哒哒——


    两人的距离已经拉近,下一招,就要分个输赢。


    云中君毫不迟疑,天照横扫过去,卷着烈焰汹汹袭来。


    “死吧!”


    隔着烈焰,他却看到伍六七依旧迎头冲上来。


    刺客并没有摸向背后的刀,而是握着魔刀的刀柄。


    就在这时,有类似金属碎屑的东西从云中君面前一闪而过。


    下一秒。


    噗嗤——


    他的肚子就感受到了剧痛。


    *****


    “唔哦哦哦……”


    云中君吐血了。这一击很深,虽没伤及灵核,也足够让他丧失大半战斗力。


    他惊愕地低下头,看到了延长的魔刀,贯穿了自己的肚子。


    “这,这怎么……可能……”


    明明所有碎片都控住了,可为什么魔刀还在?


    云中君疑惑的目光,落在伍六七身上。


    “呼……呼……”


    刺客拔出刀来,气喘吁吁。


    碎片重新聚合,但并不是在刀柄上。


    而是变成了剪刀!


    “什,么……”


    “果然你不知道这招啊。”


    抓着剪刀,伍六七剪了两下。


    “你熟悉魔刀千刃,却不知道我的百变鸡霸弹。我猜,是因为你只见过失忆前的我,但没见过失忆后的我。”


    把剪刀收回衣服里。


    “很不巧,这把剪刀是我失忆后得到的。你想不到它也可以碎裂,代替魔刀的刀刃吧?”


    “这……”


    这确实没想到。云中君知道伍六七的剪刀,即使自己没见过,也从少司命那里“听说”过。


    但伍六七的这招他不可能知道。因为伍六七是第一次用。


    凭这手初见杀,终于定了胜负。


    云中君的肚子不断流血,让他无法再集中魔力。


    金雾逐渐散开,碎片挣脱束缚,魔刀变回原样。


    方士已无胜算。但是!


    “该死的……刺客!”


    呼——


    拼上全力,金色手掌猝然显形,左右拍向伍六七。


    却在半途戛然而止。


    “呃……”


    因为魔刀早就先一步击穿云中君的心脏。这回,他的灵核碎裂了。


    跪了下去。


    “呼……呼……”


    但,还没有死。


    “为什么……不杀我……”


    “因为要杀你的,另有其人。”


    说着,伍六七丢下魔刀,将一直背着的刀抽出来。


    云中君粗粗一瞥,便知那只是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破铜烂铁。


    但握着它,伍六七从没露出过表情的脸上,有了一丝能让云中君清晰可见的愤怒。


    方士疑惑了。


    “那是……什么……”


    伍六七的语气倒还是平淡。


    “这把刀是一个叫徐大宝的人精心打磨的。你记得这个名字吗?”


    “哼……哪来的,无名之辈……”


    “想来也是。像你这样不把人当人的家伙,肯定早就忘了自己杀过多少人了吧?”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被这问话戳中笑点,云中君浑身都散发着即将消散的金光,还是摇晃着握紧天照。


    他的表情完全不存在愧疚反悔,只有理所当然。


    “这天下的,一切……山河之景,黎民之命,都是,陛下的!我等,以陛下之名……行事,皆是为了,国泰安康……又怎会,在意,小小的牺牲!”


    “所以在你眼里,桃源村算是小小的牺牲对吧?”


    “是,又怎样!不过是,一介刺客,岂能理解……我等的理想!”


    “行了,我听够了。虽然我很想再问问你之前在哪里见过我和阿星,不过你肯定不会说。”


    伍六七将短刀一横。


    “就让这被牺牲的人们送你一程吧。”


    “区区……刺客!”


    天照燃烧起来,就像是燃烧了云中君残存的灵基。他身上的金光随之增大。


    不顾一切地冲上来,劈砍!


    咔嚓——


    然而不知是金光太耀眼,还是眼睛已经不行了。云中君并没有看清伍六七。


    只感觉刺客低身拦腰一刀,给了自己致命一击。


    血溅当场,躯体自燃。


    云中君,灵基消灭。


    …………


    ……


    随着云中君的消失,这云霄阁也仿佛亮堂了一些。或许是他无意识散发的那些金雾也跟着消失的缘故吧。


    疲惫的伍六七望着手中的短刀。


    “对不住了,大宝。”


    看着它裂开,破碎,掉了一地。


    虽说是阎小罗打造,又经过徐大宝细心打磨,但终究只是普通的刀。一路战斗到现在,也是够为难它的了。


    它在自己迷惘,不敢直视过去的时候一直陪在身边,现在已经完美地达成了它的使命。


    “谢谢你。”


    伍六七将刀柄与刀身碎片放在一起,对着它们合掌鞠躬。


    顺便,他也姑且感谢一下云中君。


    托这个方士的福,他已经完全熟悉了魔刀,找回了过去的感觉。他从未感到如此畅快。


    手指一甩,丢在地上的魔刀飞起,落入刀鞘。


    是时候去跟立香会合了。


    *****


    “……覆灭与新生这一法则的象征。”


    覆灭与新生?立香心说你还挺能拽词的。


    这玩意说白了不就是。


    “‘乱世’的概念集合体吗?”


    天子背着手。周围的景象变化成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很让人心情平静。


    “正是。夏朝之前,在这大地上生息、消亡的部落。夏朝之后,二十四朝的兴盛与衰退。每个旧秩序都会经历的动荡、分裂、崩坏、毁灭,从中诞生新的秩序。吾便是这混乱时期的集合。”


    现在立香确信,这时而变化的景象是天子的心境。坦然说出自己的身份,让他感到平静和愉悦了吧?


    但是。


    “乱世的集合体……”戈尔德鲁夫连连摇头,“你这设定也太大太抽象了吧?”


    “哦?走遍诸多世界的迦勒底,会对此感到疑惑吗?”


    天子微微一笑。


    “战火熊熊,生灵涂炭。人们或为躲避战乱而隐居苟活,或为实现抱负而纵横天下。心灵会变得更为纯粹率直,也会更为虚伪狡诈。乱世充满了决定未来的力量。换言之,是决定泛人类史走向的力量。


    “每逢新旧秩序更替,这庞大的力量便会在泛人类史上刻下浓墨重彩的笔迹。它,或者说吾,早就有了自我和形态,只是尚未找到合适的时机罢了。”


    “这个时机就是蛇影吗?”立香问道。


    “不错。你可知为何创造这根源地?”


    “根据我们的推测,是想从这里向地球输送……”


    说着立香就反应过来了。


    “难道说……他们召唤了你,然后向地球输送‘乱世’?”


    “这个说法,并不准确。”


    天子慢慢踱步。背景的草原忽然吹过一阵风。


    “蛇影希望输出的,是‘覆灭与新生’这一轮回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召唤了与之相关的从者。白起,曹操,云中君,每个人都是如此,在这乱世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只要乱世持续,对蛇影而言就足够了。”


    所以蛇影才没有一开始就创造个和平的世界,因为他们要的是乱世这个过程。立香懂了。


    新的疑问也出现了。


    “这个概念的输出对他们而言有什么作用?”


    天子摇头。


    “这就不是吾所能知道的了。但是迦勒底的天才,你应该猜到吧?”


    “多谢夸奖。”达·芬奇说,“还记得咱们推测的,蛇影正打算‘替换人理’吗?”


    戈尔德鲁夫接话道。


    “干涉根源,替换人理……难道要用这乱世来替换?”


    “具体的我不知道,但可以这样理解。所长你应该也看过小说电影吧?你觉得一个完整的故事需要什么要素?”


    不知道达·芬奇为啥这么问,戈尔德鲁夫还是稍微思考了一下。


    “肯定要有完整的情节吧?故事的开端,发展,冲突,最后再来个漂亮的结尾。”


    “没错。如果说蛇影想创造的新人理——姑且这样说——是一个新的故事,那么这个故事一定要有冲突的要素。但二次元并不像泛人类史那样绵延至今,所以蛇影要创造新人理的‘过去’,为这个‘过去’以及‘未来’设定规则。”


    “乱世就是其中之一吗?”


    “毕竟这就是泛人类史啊,战争与和平的轮舞曲。恐怕今后相当漫长的时间里,人类都无法摆脱它。吸收根源地的‘乱世’概念来组成新人理,估计另外两个根源地也是类似的情况。这就是现阶段我能想到的答案。”


    分析实际有理。戈尔德鲁夫都要忍不住拍手了。


    不过达·芬奇话锋一转。


    “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乱世的概念会是个从者。”


    “这,奇怪吗?”戈尔德鲁夫问道,“从者不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


    “别把从者想的那么方便啊。概念集合可以成为从者,但前提必须是有合适的肉身,光靠概念本身只能形成魔术层面的能量,不可能有形体的从者。”


    “可能因为乱世的力量够强?”


    “我不认为是那样。所长浏览迦勒底从者记录的时候,应该见过一个叫‘安哥拉曼纽’的从者吧?”


    “呃……就是那个浑身一片黑的家伙?”


    “他被定义为‘此世全部之恶’,可谓是‘恶’的集合体。但他原本只是个随处可见的普通青年,被灌输了恶的概念,才变成了这样。


    “就算没有肉体,哪怕是画像,口口相传的形象,只要是概念集合体,就一定会有一个明确的形象来承载它,这才能成为从者。”


    达·芬奇顿了一下。


    “所以天子大人,你是与什么形象融合,才变成了从者呢?”


    这一问,让背景变成了繁华盛开的阳春三月。


    天子的笑容也比刚才更开朗了些。


    “不愧是迦勒底的天才。虽说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但既然你问了,吾便不得不回答。其实答案早已明晰了。”


    “明晰?”立香不懂。


    “与三国相关,发自内心认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循环,心中抱定了‘乱世终将再现,也终将消失’的念头,却不属于三国时代的那个人。”


    在天子说这些的同时,达·芬奇已经在查资料了。


    查到的结果,只能让她感叹怎么没早点发现。其实答案一直就在“修庵”这个名字里。


    她苦笑着。


    “你是【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