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让傻狗参加仪式

作品:《诸天之开局小行星撞地球

    旗子相对简单一点,没有布,可以用皮子做。


    颜料的话,可以找树汁进行染色。


    他上次找树胶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种奇怪的树汁,蜡黄蜡黄的,当时还吓了他一跳。


    大红的底色可以用一种浆果,类似桑椹和火龙果,颜色有点偏紫,可以试着跟其他颜料调调色。


    用血是不可能的,众所周知,血迹干涸之后发黑。


    嗯,有个警匪片的经典镜头,有个罪犯想用红漆盖住家具上的血迹,结果被警察发现告知后,当时就秃噜嘴道:“唉妈呀,那该用黑漆啊!”


    那个大妈的一句话,让王宇至今记忆犹新。


    棋子的比例是二比三,王宇决定做个三米长,两米宽的,这点皮子对他来说唯一的难度就是硝制的时候,有点不方便。


    硝制好皮子以后,他开始上色,一遍不满意就刷两遍,再不行就刷三遍,直到满意为止。


    才在两面的左上方画好几个星星,再染上色,也是刷了好几遍。


    旗子上好色,放在那里慢慢阴干,他开始弄旗杆,八九米左右高的旗杆倒是好找。


    顶端的滑轮和绳圈不好弄,只好弄了根打磨过的木棍塞在顶端开的沟槽里。


    两边露出的部分,离开旗杆一公分左右用绳子缠了几圈,防止木棍脱落,上边再用同样的方法安了根木棍,绳子从两根木棍中间穿过,一头系在粘着棋子的横杆上,另一头一直垂到旗杆底部。


    这十多米的绳子是现编的,之前修建温泉池用光了他的存货。


    旗杆总长近十米,地下埋了一米多,用土和碎石埋好浇上水,他又抱着个木桩子砸瓷实这才算完事。


    旗子旗杆都弄好后,王宇拉着傻狗举行了一次庄严的升旗仪式。


    傻狗被他连骂带踹,外加烤肉诱惑,搞了好半天才知道这家伙想让自己站好别动等仪式结束。


    举行完仪式,他给傻狗喂了一块好大的烤肉,开始考虑石碑的问题。


    他有心搞个三四米的石碑,可那么大那么重,立起来都很困难。


    就算能借着傻狗的力气把石碑立起来,可万一要是哪天倒了刚好砸到他怎么办?


    他又不是至尊宝,怎么砸都砸不死。


    而且弄一块这么大的石碑,可不是个简单的活。


    所以他改主意了,准备在山洞外面的石壁上凿出一块地方,修整打磨后,再将他想刻的字凿上去,涂上颜料就行了。


    看似简单的活,实际让他忙碌了一个多星期。


    主要是把墙面整平太难了,刻字也不轻松,天天拿着锤子和凿不停地凿来凿去,让他吃饭的时候,筷子都拿不稳。


    今天是第250天,王宇一大早就起来拉着傻狗搞了个升旗仪式。


    头回生,二回熟,这次傻狗已经知道自己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了。


    等棋子升到顶端,王宇敬了个不太标准的军礼之后,傻狗才晃晃悠悠地跑开了。


    王宇则是洗漱之后吃了早饭,继续凿石头。


    昨天墙面已经平整好了,今天开始刻字,至于内容他早就想好了。


    “劳资来了,养了头霸王龙,劳资将亲眼见证恐龙的灭亡。”


    本来他还想刻下占地盘的字样,但是想到某大神的恐怖,心有戚戚,只能作罢。


    字刻完之后,他将准备好的颜料涂了上去,连标点符号在内的二十五个猩红大字熠熠生辉。


    这几天,他抽空还给自己做了两双新靴子,熟皮子和树胶都是现成的,新工具也很好使。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靴子做的又快又好。


    只是这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连神仙洞这里的气温也降到了十度左右,没事干的王宇将所有的皮子都硝制成了熟皮子,准备给自己做一套皮衣皮裤。


    傻狗每天出去狩猎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不像以前那样中间还有时间回家瞅瞅。


    给王宇带回来的猎物没再出现过超过迅猛龙的大家伙了,察觉到这种情况之后,他准备开始加大狩猎力度,多储备点熏肉。


    第263天,傻狗一大早出门了,王宇在家准备制作一套弓箭。


    短矛他曾练习过,十米之内,准头和力度还能保证。


    超过二十米,想命中目标就得看运气了。


    毕竟投掷短矛时动作幅度很大,很难保证准确性。


    而弓箭稍加练习,就可以在至少三十米的距离上大概率命中目标。


    箭的制作不是很难,无量峰上就有一些天然的箭杆。


    这种植物类似荆条,大概手指粗细,笔直的身材一簇簇扎堆在一起。


    只要去皮后烘干,按上箭头,粘上尾羽就可以使用了。


    这会王宇就在制作箭头,一旁放着大概五六十根已经粘好羽毛的箭杆,旁边还有几根没粘羽毛的备用。


    箭头的模具也已经制作完成,就等铁水浇灌了。


    正在卖劲煽风点火的王宇突然察觉到不对劲,前方一百多米的山坡下,有个黄牛大小的身影闪出丛林往这边奔跑过来。


    玛德,被偷家了!


    但他丝毫不慌,抓起插在一边的百鸟朝凤枪扎好了架势。


    比你大几倍的家伙劳资都收拾了,还能让你个小玩意翻了天?


    王宇扎的架势很奇怪,不是传统武术的任何一种。


    而是他根据傻狗的捕猎习惯,推演出恐龙在捕杀猎物时,基本都是扑过去上嘴咬的套路。


    他现在就是丁字步,胳膊收在身侧,攥紧了枪,眼睛死死盯着快到身前的不知名恐龙。


    那头恐龙看见这个小不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手拿了个好像棍子似的东西,吓傻了一般,不由兴奋地加快速度。


    眼看到跟前了,它刚张开大嘴,准备咬过去,就见那小不点动了。


    王宇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到恐龙离自己还有七八米的时候,他的脚步变成弓箭步,右脚在后使劲一蹬地,微侧的身子腰部用力一扭,双手持枪直刺而出。


    目标直指对方那庞大的身躯,一尺多长的枪刃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轻而易举地刺穿了偷家贼的胸膛。